荒涼的大漠,一望無際,這裏沒有任何人煙,恐怕都已經幾百年沒有人的足跡踏過,號稱可以存在三千年的胡楊,在這裏也找不到絲毫的蹤跡。太過荒涼,是一片被上蒼遺忘的地方。


    黃沙漫漫,一陣微風就能夠帶起絲帶一樣的沙,飄飄渺渺,遠看或許還有些詩意,近看卻是避之不及,打在臉上絕對不會有什麽好的感受。


    一匹潔白的馬,如同一片雪,在黃沙上踩出腳印,算是留下走過的證據。而那些歡快地滾動的黃沙,飛快地將印記撫平。一行腳印慢慢出現,也在慢慢消失,存在的長度不超過一眼的距離。


    這樣一匹普通的白馬,並不是在妖獸的行列,能夠走在大漠之中,簡直是一個奇跡。恐怕隨便來一場大風,就能將其撕裂到什麽不剩下,而它就是這樣出現了,隻能證明騎著它的人實力非常強大。


    然而,這匹白馬上並沒有人,隻是有一個人在前麵走著,而這匹白馬就跟在後麵。沒有什麽韁繩,這匹白馬老老實實地跟在這個人的身後,就像是一個仆人。


    一席白袍,普普通通的棉麻,做工有些粗糙,上麵的白漿都是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淺,一看就是尋常百姓裏的東西,根本值不了幾個銅板。


    修行者都有著一些不尋常的脾氣,畢竟都是些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每天都在為修行忙碌,更是動輒就是好幾年甚至好幾十年的閉關,更有甚者一閉關就是千年。如此生活的人,要是沒有點毛病才是不正常的事情。


    有的人喜歡吃,就比如唐天;有的喜歡世俗裏的女人,就比如心理畸形的枯花公子;也就有的喜歡完完全全世俗裏的生活,李逸仙就算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眼前這位穿著白袍的人,自然就是這樣一個人,看樣子他很喜歡這一身棉麻的白袍。


    白袍裁剪的有些寬大,有點像是女子穿的裙子,乍看有些不合體,但是細看之下又覺得很有韻律,很像是一隻大蝴蝶。


    一隻白色的大蝴蝶,在沙漠之中飛舞的大蝴蝶。


    小黃沙與大蝴蝶,有著別樣的美感。


    人跟白馬緩緩地走著,來到了一處戈壁一樣的地方,那個人輕輕地彎下身子,撿起了一塊陶片,迴憶似地說道:“小白,好像是有三千年了。”


    白馬哼哧了一聲,好似是在迴應。


    摸了摸綢緞一樣的白馬皮毛,這個人抬起了頭,望著夕陽,沒有眯眼睛,說道:“這輪太陽,都好像舊了一些。”


    舊了一些,就如同老家的祖屋一樣,多年未曾經人,此刻一名遊子歸來,看到了厚厚的塵土跟淺淺的裂痕,難免會輕淡地說一句:舊了一些。


    “人依舊,斜陽已皺。”


    這個人說了這樣一句酸溜溜的話,不由得笑了起來,笑自己竟然變得像個窮酸的書生,看來幾天的生活,當真是沾染上了一些不一樣的氣息。


    略微有些暖的陽光灑在了臉上,讓人能夠得以看清這一張臉。


    光與影的結合剛剛好,讓人看得很真切。


    傾國傾城?禍國殃民?都不對,這是個男人,並不是一個女人。但是所有的女人在他麵前,恐怕都要低下頭了。這樣一個精致的男人,恐怕隻有瘦下來的唐天能夠與之相比,但要是真的吹毛求疵起來,唐天還是不如這個人。


    這個人勝就勝在一雙眉眼上,能夠迷得住人,讓人陷到裏麵無法自拔,並且是越陷越深。這種魔力,比之那幅詭異的壁畫更強一些,但是卻不是殺人的東西。


    怕是任何女子,看到了這樣一雙眉眼,都要沉淪,這輩子都挪不開目光。


    這樣一個人,走到哪裏都將是一個禍害。


    太漂亮的男人,總是一個禍害。


    而這個男人,又像是一隻翩翩起舞的大蝴蝶,走到哪裏都都引人注目,都會成為一個焦點。


    當然,要是仔細想一想,一個禍害能夠活這麽久,必定有著真正“禍害”的地方。


    “太久了,都忘記名字了。”這人對著白馬感歎,隨後想了想又說道:“倒是記得那個窮酸書生名字,那我就叫——呂相子吧!”


    白馬哼哧了一聲,也不知道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呂相子露出了久違的微笑,好似是見到了故人一樣,說道:“走吧,去看看是哪個家夥喚醒了我。我們還有事情要做,可不能再耽擱了。”


    ——


    淩潛緩緩地走著,仔細地迴味著剛剛突破所帶了感受。


    每一次突破,都意味著實力的大幅度提升,更不用說這樣大境界的突破。但是每一次的突破,必定要有一個舒緩的時期,需要時間去消化時候突破所帶來的感悟。


    要是在戰鬥中突破,無疑是一件危險的事情。這就相當於剛剛蛻皮的蛟龍一樣,雖然蛻皮代表著強大,但是剛剛蛻皮還是非常脆弱,甚至比之前還要虛弱。


    所以淩潛需要時間去適應全一境。


    棄刀十年,練字十年,終於到了一個心平氣靜的地步,借助王石的打擊,意外地轟開了那一道桎梏,立刻進入了強大的全一境。這可以說是因禍得福,卻也需要承認這是淩潛的厚積薄發。所有人,終究是有些小瞧這隻獵鷹了,他到底能夠飛多高,還是一個未知數。


    現在的全一境雖說還有著缺憾,還不能完全參悟透“全一”這兩個字,但是隻要需要一丁點的時間去適應,淩潛就能夠發揮出全一境的部分實力。就算是所有的人聯手,都不可能抵擋住他。紛紛襲來的喪屍大軍都變成了粉末,便是最好的證明。


    他走的很慢,就是希望爭取一點時間。另外,他還想等待一下他的老對手王石,並且思考一下如何應對兩位巨頭。


    很慢,卻也是在走,再長的路也會走完,他終於踏入了那個圓球形的空間。


    原本陰暗的空間,因為淩潛的到來,一下子變的明亮起來。淩潛渾身散發著強烈的光,異常刺眼,恐怕稍加靠近,就不能直視。這倒不是淩潛故意為之,而是他還不能很好地控製自身的靈力。


    即便大部分人都在抵擋喪屍大軍,也不得不抽空向著這裏瞥了一眼。


    隸屬於淩家的人立刻振奮起來,毫無疑問,淩潛是真正的主心骨,是淩家的精神領袖,隻有他在場,淩家的人才有信心繼續走下去。


    幸而先前撤退的時候,另外兩家並沒有使詐,並且好似在有意地保護淩家,淩家的人手並沒有損失多少。


    不管是不是淩家的人,此時都感知到了淩潛的強大靈壓,心中的逃生的信心不免又多上了一些。然而一些老謀深算的人,心中也不免開始思索新的事情。


    老狐狸跟掌櫃的眼睛同時眯了起來,平靜地望著這個原本跟自己並肩的人。一旁的店小二直視著淩潛,絲毫不在乎那刺眼的光芒,如同一把桀驁的劍,寧折不彎。


    淩潛踏空而行,來到了兩位巨頭的眼前,還是如同多年前的語氣一樣,問道:“掌櫃的,老人家,找到飛天石像了?”


    老狐狸微微笑道:“一尊。”


    掌櫃的嘬了一口茶,隨意地說道:“一尊。”


    淩潛說道:“這座城裏的飛天石像應該不止兩尊,最起碼是三尊。”


    “怎麽,淩家主還想再找找?”掌櫃的問道。


    淩潛應該很清楚,就算他不說另外兩家都會將飛天石像跟他共享,完全不必要再去冒險。畢竟這喪屍大軍還是有些詭異,這麽多人撐不了多久。


    “為什麽不?要是能夠湊齊三尊飛天石像,按照石碑上的記載,大有可能獲得傳說中的東西。”


    能夠雄踞飛煌城這麽多年,三大勢力對大漠之中的隱秘還是了解不少,更是通過一麵石碑,對飛天石像也是有著很深的了解。


    想起石碑中的記載,掌櫃的的眼睛眯了起來,聲音微沉,說道:“莫不成,你以為飛煌城能夠對抗鬼軍了?光是黑風暴跟沙之暴葬就足夠毀滅飛煌城的。”


    就算是一大批全一境的強者,都沒有資格去對抗鬼軍,甚至都不可能在無窮無盡的黑風暴跟沙之暴葬下,保護一座城池的安全。


    淩潛身上的光芒逐漸收斂了起來,證明他已經逐漸地控製了所有的靈力,說道:“飛煌城,可以不要了。”


    輕描淡寫的一句話,確是一座城的重量。


    即便是掌櫃這樣的人物,也從來沒有想過放棄飛煌城,這就相當於舍棄一切。這樣的氣魄,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擁有的。在震驚與感慨之餘,掌櫃的不由得開始覺得淩潛是否看的有些太高了。


    老狐狸還是一如既往的不動聲色,說道:“如此說來,至少要再找到一尊飛天石像才能離開了?”


    “這些畢竟不是真正的鬼軍,我們還能堅持一段時間。”


    話剛剛說完,淩潛忽然轉身,目光如電,望著一個方向。稍微慢了一拍,掌櫃的跟老狐狸也齊齊向著那個方向望去。


    隻不過是一瞬間,三人就色變。


    “終歸還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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