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福,從小就是她們家裏的寶貝。

    來福的五個姐姐經常這樣說。

    這並不是因為來福比她們小才受到父母的寵愛,才成了她們家裏的寶貝。實際上來福在家裏不是最小的,還有個比他更小的妹妹。來福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揪住了他父母的心,就已經決定了他在家中的地位。

    聽來福大姐說,本來,來福這個名字是她父母為她取的;誰知道是她不爭氣還是她父母不爭氣,讓她一出生就令大家(指家族)大失所望;她父母隻好把來福這個名字給留下了,替她另取了個名字叫招娣,意思是想讓她招來個弟弟;誰知道第二年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了她家老二的身上,她父母隻好給老二也另取了個名字叫引娣;……直到盼娣、來娣、得娣相繼出生了,“來福”還是個空缺;她的父母仍不灰心,倆人商量著說,接著生,就不信生不出個“崽”來;又一年的秋天,她媽還真的把來福給生出來了,真的應了那句俗話,“隻要工夫深,鐵杵磨成針”;至於她的小妹“多多”,那是她父母在慶祝來福的到來而狂喜之時的一個“不小心”給“造”出來的。

    來福名字的落定,是來福父母心中懸著的一塊石頭落地的一個信號,是來福家男孩出生的一個印記。

    來福父母說,隻要是個“帶把的”,就是他們家的寶貝,就是他們家的希望,就是他們家的未來。

    在農村,有這種思想並不是來福家的專利,為了要一個男孩而超生的現象是司空見慣的事。

    來福父母還說,他們也不想生那麽多小孩!但是不行啊!誰讓農村窮呢?!不生個帶把的,家裏有那麽多的體力活,誰來幹?!

    小農思想就是這樣。他們的想法其實很單純,並不完全是為了傳宗接代。

    來福家世代為農,自耕自織自染布,在大山裏生活了幾輩子,從來沒有人想過要走出大山。

    來福的父親曾經對來福說:聽你爺爺講過,古代有個很了不起的什麽什人(大概是說陶淵明)說,這自耕自織自給自足的生活(可能指田園生活)是最快樂的生活;希望你將來也像他們一樣,彎下身(腰)來種田,安下心來染布,隻要別丟了咱們家祖傳的手藝,就會過得很快樂、很幸福。

    當時,來福深信不疑。

    自從來福有一次不小心掉進染布缸裏後,他開始不喜歡那種生活了。

    來福說,他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幕:在他很小的時候,因對染布很好奇,就想看看究竟(到底是怎麽迴事);但人矮缸高,看不見,就嚐試著跳起來抓住染缸邊沿後再趴上去看;誰知那一跳跳過了頭,隻聽“撲哧”一聲,水花四濺……人跳進了缸裏,弄得臉上身上到處都是醬褐色,而且小時候最喜愛的那件白土布襯衫也被染成了醬褐色,活脫脫一隻醬母鴨,很是狼狽……

    那次之後,來福恨死那染缸了。

    來福當時就暗暗發誓要擺脫那染缸,去過另外一種生活。雖然還不是很確定要過的生活是什麽樣子,但是他一定要背叛他的父輩們感到幸福的生活,這一點是肯定的。

    來福從小就好學。村裏人都說來福是塊學習的好材料。

    來福也的確有那個天賦。

    六歲那年,來福第一次去上學,老師還沒有開始教課,他就在座位上“呱呱呱”地背起了課文,把個老師都給驚呆了!老師問,誰教的?他說,沒人教!老師不信,說,還有會背別的不(語氣詞)?他說,這個書(教材)上的都會;老師有意考考他,故意點了一篇比較靠後的課文,讓他站起來背給同學們聽;他就從容地站了起來,幾乎是倒背如流地把一篇新課文給完整地背了出來;老師信了,自言自語地說,奇了怪了,還有這樣的事?又問,誰教的?他說,沒人教,但是,他看到這本書很熟悉,好像都學過。

    老師感到好奇,就跑到來福家去做家訪。

    做完家訪後,老師抑製不住內心的喜悅,就直接跑到小村東頭的風洞口(大山裏傳遞信息最快的地方),放亮嗓子大喊:出神童了!出神童了!……他要讓大山知道這個消信,他要聽到大山的迴聲……

    原來,是來福的父母又要幹農活又要染布,沒時間一直抱著他,就讓他的幾個姐姐輪換著抱他,但是他的幾個姐姐都在上學,也不能一直抱著他;她們就想了個兩全齊美的辦法,用一塊剛好能裹住他的比較柔軟一點的布托住他的身體,然後放在她們的背上,再用一根長長的布條擰成的繩子在她們身上交叉地綁上幾道,她們就可以一邊背著他一邊背書或寫字;他就在不知不覺中記住了字背會了書(課文);不僅如此,他還有更神奇的事,他三歲學會了三千漢字,五歲會背三百首唐詩,並且她幾個姐姐誰也沒有專門教過他,都是他自己學會的。

    來福有過目不忘的記憶能力。

    來福的超常能力,在學校裏迅速被傳開了。山村裏像“炸開了花”似的瘋傳著來福的神奇。

    來福就在很小的時候,成了大山裏有名的神童。

    老師還說,來福,雖說不能像王勃那樣七、八歲就能寫出千古傳誦的詩句,但可以與曹植七步作詩相媲美……

    來福好勝心還特別強,什麽事都要爭第一,而且他每次都爭到了第一。

    ……後來,來福不無自豪地說,隻要是他想做的事,沒有做不到的,隻有想不到的。

    來福的記憶力好,好勝心強,又非常非常好學,即使沒有他父母的愛寵,他也是個寶貝,好像他天生注定要不同凡響似的;他的好學性使他從書本上對城市多多少少有那麽一丁點兒的了解,他想去看看城裏人的生活是什麽樣子。

    為了實現這個願望,來福求知的欲望和學習的興趣變得更加強烈,他沒日沒夜地鑽在書堆裏“啃書本”,最終實現了這個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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