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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雯的話說的實在。
中遠影視的人事經理董祥瑞看起來心機深沉,並沒有什麽反應。
可來自東海新娛樂公司的孟連秋,其臉色就不可自抑的難看了起來。
孟連秋來京城的目的很簡單,主要是想挖李青去他們東方衛視明年開播的一檔選秀節目當中去,作為選秀節目的鼻祖《音樂之星》走出的總冠軍,因為衛視輻射區域有限,李青的名氣僅僅隻在京城範圍內或周邊叫的響亮,跑到東海、湘南等地,知道的人估計就不多了,因此孟連秋的想法就是把挖李青過去,作為新節目的鎮店之寶。
第一自然是可以引起關注點,並進行相關炒作和宣傳,增加他們的收視率。
第二則是李青本身的粉絲群眾就足夠多,本身關注電也足夠,也可以做到引流的效果。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李青的原創歌曲足夠火爆!
要知道,迄今為止,李青的每一首歌曲在公開之後都能登上全國電台點歌榜,這樣具備強大潛力的新人歌手,毫無疑問是所有人最青睞他的原因。
而且李青本身硬件也閃亮,是偶像派兼職實力派的超級新人,且作品夠硬,隻要宣傳足夠,可以說走到哪火到哪。
唯一的缺點就是現在的名氣不夠大,至少,目前來說在東海人民心中的影響力還遠遠不夠。
當然這個缺點,很明顯是最不是缺點的缺點。
而沒拿到《音樂之星》冠軍的李青,與拿到《音樂之星》冠軍的李青,無論是從個人身價還是影響力上,都是不能相比的。
要知道,《音樂之星》的總冠軍可是有價值百萬元以上的宣傳推廣渠道的,作為國內屈指可數的星級衛視,京城衛視如果想辦好第二季《音樂之星》,那麽他對李青等人拿獎的選手的宣傳是必不可少的。
在價值百萬的宣傳渠道砸下去,李青躋身二線頂尖的歌手。已成必然。
這樣的李青,其身價,自然不是沒有拿到冠軍的李青能夠相比的。
這也是讓現場所有人都在休息室裏等待比賽最終結果的原因。
因為隻有結果出來了,他們才能重新衡量李青的價值。繼而開出各種符合李青價值的條件。
這裏麵,孟連秋有自信自己的出價是最高的。
早在趕來京城之前,他們東海新娛樂團隊就已經經過慎重考慮,如果李青拿到了冠軍,那麽就在合同裏填上整整一百萬的簽約金!
這個額度。幾乎是一線歌手的跳槽簽約金了,更嚴重來說,很多一線歌手都不一定有這樣的價值。
任何新人都拒絕不了這個數字的誘惑!
這也是孟連琪敢在幾家業內前十的大公司麵前說話的底氣。
他確信任何一線以下的歌手看到這份合同的簽約金後,最終都會選擇他們東海新娛樂公司。
在孟連秋的想法當中,其它公司,絕對沒有勇氣開出一百萬的簽約價格來!
不過李青顯然是讓他失望了。
他低著頭先看了東海新娛樂公司的合同,他看的很快,不到五分鍾,他就開始看下一份中遠影視帶來的合同。
孟連秋見狀,嘴角抽搐了幾下。最終還是強自忍住打斷李青……
所有人都眼睜睜的看著李青,期待他臉上能夠有多餘的微表情反應。
隻是這個麵貌俊美的少年郎,此時此刻卻全然是麵無表情,沒有一絲異樣流出。
這讓曹雯等人看向孟連秋的眼神裏充滿了嘲弄,看起來,所謂的東海新娛樂傳媒公司所開出的價格,遠遠夠不上李青的眼界……
在這樣的目光下,孟連秋氣悶極了……
在瀏覽中遠影視的合同的時候,李青的神色有了些微的若有所思。
他想起一件事,幾個月前自己贈送給新娛樂周報的一首小詩《見或不見》。被一位書法老師拿去臨摹了一份字帖,並在隨後賣掉了六萬塊錢。
而那個買家,好想就是中遠影視目前的總裁,劉銘。
李青手裏一共隻有兩份合同。不到十分鍾他就大致瀏覽完畢,對於一些邊角料他並沒有太過關注,就最重要的簽約金、合約年限等問題,他特別關注了下。
東海新娛樂給他開出五年一百萬的簽約金,讓他有些嗤之以鼻,他現在已經不是剛剛進入娛樂圈的菜鳥。自然明白所謂簽約金的具體含義。
簽約金,說白了就是賣身契。
簽下這份合同,固然能拿到一百萬的現金,但這卻並不是白給的。
舉個例子,如果李青簽下這分合同,在五年的合同期內,若是他賺了兩百萬,那麽在發放給李青勞務費的時候,公司就會截留一百萬,僅僅發給李青剩下的一百萬。
至於另一百萬為什麽不給,很簡單,已經提前給過了!
最開始預付給李青的一百萬,就屬於此類的“簽約金”範疇。
說白了,簽約金就是預支付的報酬,是娛樂公司給跳槽而來的音樂人一個定心丸,並不是平白無故的就給你一百萬簽約金。
前世很多天王天後動輒就是千萬簽約金跳槽,也是同理。
而且這筆簽約金,也並不是一開始就會給你的,這裏麵還是要分期付款的,每個月或每年,給你預知一部分而已。
明白了這個理,李青自然對所謂的百萬簽約金看不上眼了。
他在看到這一條的時候,其實還並沒有什麽感覺,直到他看到簽約時前五年,甚至把遠征那一套“作品優先權”也貫徹到這份新合同裏的時候,李青就直接把這東海新娛樂公司給過濾掉了。
而中遠影視的合同,相對來說就靠譜許多,沒有優先權,但簽約實現同樣是五年。
中遠影視的條件,其實和星光娛樂傳媒的副總經理曹雯剛剛說的差不了多少,都是允諾會給李青一年發布一張專輯的機會。
然而已經有了自主創業開辦工作室想法的李青,怎麽會把自己再賣給別家公司五年?
一百萬簽約金?
開玩笑,我自己搞工作室,如果每年不賺個一百萬,我還混什麽?
就在李青低頭思考的時候,這時,那名叫李雷的白人開口了:“mr李,或許,你可以聽一聽我們華納唱片的想法?”
李青抬起頭,看著一臉微笑的李雷:“您說。”
李雷清了清嗓子,用一口流利的中文說道:“我們華納唱片初來乍到,是大陸唱片業的新企業,但這並不代表我們的實力不雄厚,大家可能已經知道,我們在不久前並購了台灣最大的唱片公司——飛碟唱片,並接收了他們在整個亞洲的發行渠道,以及大量的歌曲版權,我們公司還有華德安、張美玲這兩大天王天後!”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向了李雷。
這個洋鬼子雖然長得很討厭,但他說的的確沒錯,有了兩大天王天後支撐的華納唱片,崛起是遲早的事情。
這也是所有的娛樂唱片公司都不待見華納進主大陸的原因,太具有威脅性了!
與華納唱片背後的時代華納集團相比,各家的娛樂唱片公司的實力,也相差太大了!
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較量。
“我們的實力很雄厚!”李雷再次鄭重的敘說了這一句話,突然遺憾的說:“但是在新一代歌手的培養上,華納唱片的表現,就有些青黃不接了……”(未完待續。)
曹雯的話說的實在。
中遠影視的人事經理董祥瑞看起來心機深沉,並沒有什麽反應。
可來自東海新娛樂公司的孟連秋,其臉色就不可自抑的難看了起來。
孟連秋來京城的目的很簡單,主要是想挖李青去他們東方衛視明年開播的一檔選秀節目當中去,作為選秀節目的鼻祖《音樂之星》走出的總冠軍,因為衛視輻射區域有限,李青的名氣僅僅隻在京城範圍內或周邊叫的響亮,跑到東海、湘南等地,知道的人估計就不多了,因此孟連秋的想法就是把挖李青過去,作為新節目的鎮店之寶。
第一自然是可以引起關注點,並進行相關炒作和宣傳,增加他們的收視率。
第二則是李青本身的粉絲群眾就足夠多,本身關注電也足夠,也可以做到引流的效果。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李青的原創歌曲足夠火爆!
要知道,迄今為止,李青的每一首歌曲在公開之後都能登上全國電台點歌榜,這樣具備強大潛力的新人歌手,毫無疑問是所有人最青睞他的原因。
而且李青本身硬件也閃亮,是偶像派兼職實力派的超級新人,且作品夠硬,隻要宣傳足夠,可以說走到哪火到哪。
唯一的缺點就是現在的名氣不夠大,至少,目前來說在東海人民心中的影響力還遠遠不夠。
當然這個缺點,很明顯是最不是缺點的缺點。
而沒拿到《音樂之星》冠軍的李青,與拿到《音樂之星》冠軍的李青,無論是從個人身價還是影響力上,都是不能相比的。
要知道,《音樂之星》的總冠軍可是有價值百萬元以上的宣傳推廣渠道的,作為國內屈指可數的星級衛視,京城衛視如果想辦好第二季《音樂之星》,那麽他對李青等人拿獎的選手的宣傳是必不可少的。
在價值百萬的宣傳渠道砸下去,李青躋身二線頂尖的歌手。已成必然。
這樣的李青,其身價,自然不是沒有拿到冠軍的李青能夠相比的。
這也是讓現場所有人都在休息室裏等待比賽最終結果的原因。
因為隻有結果出來了,他們才能重新衡量李青的價值。繼而開出各種符合李青價值的條件。
這裏麵,孟連秋有自信自己的出價是最高的。
早在趕來京城之前,他們東海新娛樂團隊就已經經過慎重考慮,如果李青拿到了冠軍,那麽就在合同裏填上整整一百萬的簽約金!
這個額度。幾乎是一線歌手的跳槽簽約金了,更嚴重來說,很多一線歌手都不一定有這樣的價值。
任何新人都拒絕不了這個數字的誘惑!
這也是孟連琪敢在幾家業內前十的大公司麵前說話的底氣。
他確信任何一線以下的歌手看到這份合同的簽約金後,最終都會選擇他們東海新娛樂公司。
在孟連秋的想法當中,其它公司,絕對沒有勇氣開出一百萬的簽約價格來!
不過李青顯然是讓他失望了。
他低著頭先看了東海新娛樂公司的合同,他看的很快,不到五分鍾,他就開始看下一份中遠影視帶來的合同。
孟連秋見狀,嘴角抽搐了幾下。最終還是強自忍住打斷李青……
所有人都眼睜睜的看著李青,期待他臉上能夠有多餘的微表情反應。
隻是這個麵貌俊美的少年郎,此時此刻卻全然是麵無表情,沒有一絲異樣流出。
這讓曹雯等人看向孟連秋的眼神裏充滿了嘲弄,看起來,所謂的東海新娛樂傳媒公司所開出的價格,遠遠夠不上李青的眼界……
在這樣的目光下,孟連秋氣悶極了……
在瀏覽中遠影視的合同的時候,李青的神色有了些微的若有所思。
他想起一件事,幾個月前自己贈送給新娛樂周報的一首小詩《見或不見》。被一位書法老師拿去臨摹了一份字帖,並在隨後賣掉了六萬塊錢。
而那個買家,好想就是中遠影視目前的總裁,劉銘。
李青手裏一共隻有兩份合同。不到十分鍾他就大致瀏覽完畢,對於一些邊角料他並沒有太過關注,就最重要的簽約金、合約年限等問題,他特別關注了下。
東海新娛樂給他開出五年一百萬的簽約金,讓他有些嗤之以鼻,他現在已經不是剛剛進入娛樂圈的菜鳥。自然明白所謂簽約金的具體含義。
簽約金,說白了就是賣身契。
簽下這份合同,固然能拿到一百萬的現金,但這卻並不是白給的。
舉個例子,如果李青簽下這分合同,在五年的合同期內,若是他賺了兩百萬,那麽在發放給李青勞務費的時候,公司就會截留一百萬,僅僅發給李青剩下的一百萬。
至於另一百萬為什麽不給,很簡單,已經提前給過了!
最開始預付給李青的一百萬,就屬於此類的“簽約金”範疇。
說白了,簽約金就是預支付的報酬,是娛樂公司給跳槽而來的音樂人一個定心丸,並不是平白無故的就給你一百萬簽約金。
前世很多天王天後動輒就是千萬簽約金跳槽,也是同理。
而且這筆簽約金,也並不是一開始就會給你的,這裏麵還是要分期付款的,每個月或每年,給你預知一部分而已。
明白了這個理,李青自然對所謂的百萬簽約金看不上眼了。
他在看到這一條的時候,其實還並沒有什麽感覺,直到他看到簽約時前五年,甚至把遠征那一套“作品優先權”也貫徹到這份新合同裏的時候,李青就直接把這東海新娛樂公司給過濾掉了。
而中遠影視的合同,相對來說就靠譜許多,沒有優先權,但簽約實現同樣是五年。
中遠影視的條件,其實和星光娛樂傳媒的副總經理曹雯剛剛說的差不了多少,都是允諾會給李青一年發布一張專輯的機會。
然而已經有了自主創業開辦工作室想法的李青,怎麽會把自己再賣給別家公司五年?
一百萬簽約金?
開玩笑,我自己搞工作室,如果每年不賺個一百萬,我還混什麽?
就在李青低頭思考的時候,這時,那名叫李雷的白人開口了:“mr李,或許,你可以聽一聽我們華納唱片的想法?”
李青抬起頭,看著一臉微笑的李雷:“您說。”
李雷清了清嗓子,用一口流利的中文說道:“我們華納唱片初來乍到,是大陸唱片業的新企業,但這並不代表我們的實力不雄厚,大家可能已經知道,我們在不久前並購了台灣最大的唱片公司——飛碟唱片,並接收了他們在整個亞洲的發行渠道,以及大量的歌曲版權,我們公司還有華德安、張美玲這兩大天王天後!”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向了李雷。
這個洋鬼子雖然長得很討厭,但他說的的確沒錯,有了兩大天王天後支撐的華納唱片,崛起是遲早的事情。
這也是所有的娛樂唱片公司都不待見華納進主大陸的原因,太具有威脅性了!
與華納唱片背後的時代華納集團相比,各家的娛樂唱片公司的實力,也相差太大了!
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較量。
“我們的實力很雄厚!”李雷再次鄭重的敘說了這一句話,突然遺憾的說:“但是在新一代歌手的培養上,華納唱片的表現,就有些青黃不接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