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洪亮的“拆”字在秦墨耳邊迴響,他呆愣在原地,不知該如何是好。


    賈政經見秦墨不說話也不行動,頓時臉色一沉,“此人是個傻子嗎?”


    胡朋倒是勤快,滿臉堆笑道:“迴稟大人,此子名叫秦墨,乃是天生的庸才,且膽小如鼠,大人盡管占他房子便是,他絕對不敢有半句怨言。”


    “果然是膽小如鼠,以本官之威嚴竟將他嚇成這般。”賈政經哈哈大笑,臉上露出幾分得意之色,倒也不再和秦墨計較什麽。


    秦墨站在原地,大腦極速運轉,然而並沒有什麽好的對策,隻得向黑衣女子求救,“前輩,我該怎麽辦?難道要和他們動手?”


    “動手?”黑衣女子冷笑一聲,“他們人多勢眾,以你半吊子的本命書生境,你以為自己有幾分勝算?”


    “那我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拆我房子吧?”秦墨急道。


    “這胖子附庸風雅,卻並非嫉賢妒能之輩。”黑衣女子話鋒一轉,繼續說道:“你也上去作首詩,若是能超過那胡朋,你的屋子就保住了。”


    秦墨苦笑,“前輩別開玩笑了,我前天剛踏入本命書生境,哪會作什麽詩,上去不是丟人現眼麽?”


    “辦法隻有這一個,你願意試就試試,不願意就算了,反正拆的不是我家。”


    “前輩,你竟然這般不負責任……”


    一道喝聲傳來,打斷秦墨的思路,“秦墨小兒,你若再不去搬家,我現在就下令強拆!”


    看著一臉苦相的秦墨,有人嘲諷,有人歎惋。


    “這秦墨也是夠倒黴的,平白無故被占了房子,以後怕是無家可歸嘍。”


    “占了又怎樣?難道他也能像胡朋一樣,寫出一首驚世之作?”


    “胡朋得賈大人賞識,定是前途無量,我等以後要好好巴結一下。”


    不知不覺間,眾人看向胡朋的目光也多了幾分阿諛奉承之意。


    仿佛像是幾個世紀般漫長,秦墨把心一橫,終於開口道:“賈大人,您最初要占胡家房子,後來因為胡朋的一首詩而改占我家,足可見大人是愛才之人。”


    秦墨的話表麵上是誇賈政經愛才,實際上卻是在罵他荒唐,不過看賈政經一臉得意的樣子,多半是沒有聽出來。


    見賈政經沒有惱怒,秦墨心中發笑,繼續說道:“久聞胡朋天才之名,所以我也想為那幅畫題詩一首,和胡朋論個高低。若是我輸了,自當心甘情願搬出房子。若是我贏了,還請大人收迴成命,以顯示大人的秉公執法。”


    冷不防秦墨來了這麽一出,眾人先是沉默片刻,隨後便紛紛笑出聲來。


    “這秦墨腦子進水了吧,竟然真想學胡朋作詩?”


    “放心吧,他連本命書生境都不是,作出的詩隻會讓人笑掉大牙。”


    “說的也是,庸才怎能和天才相提並論!”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秦墨的腦袋被門擠了,或者是被驢踢了,竟然膽大到向胡朋這個久負盛名的天才挑戰。


    然而秦墨並不在乎,輸了不過是被眾人再次嘲笑,贏了卻能擁有一個棲身之所,何樂而不為?


    賈政經眉頭一挑,捋著自己稀疏的山羊胡子,笑道:“有點意思。”


    然後,賈政經又看向胡朋,“你覺得如何?”


    “哼,一個庸才也配向我挑戰?”胡朋不屑道。


    秦墨大笑,“久負天才盛名的胡朋,難道連我這庸才的挑戰都不敢接受?”


    “接就接,誰怕誰!”胡朋目光陰冷,秦墨以庸才之名當眾向他挑戰,已經是對他的侮辱。他既然接受挑戰,就要狠狠地羞辱秦墨一番,最好使其沒臉出來見人。


    秦墨微微一笑,向賈政經作了一揖,“那就請大人為我們做個見證。”


    “好,既然胡朋接受挑戰,那就按照規則來,誰輸了就占誰家的房。”賈政經朗聲道。


    忽然間,胡朋感覺自己像是落入了秦墨的圈套。自己贏了沒好處,若是不小心輸了,反而要搭上自己的房子。不過胡朋也不認為秦墨有任何獲勝的機會。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秦墨竟然真的走到書桌前,拿起那幅畫仔細欣賞起來。


    大多數人都等著看秦墨出醜,還有一部分人想勸秦墨低頭認輸,不過已經來不及。


    目光落在畫上,秦墨卻仿佛融入畫中。本命書生境不僅提升了他的實力,更增強了他的悟性。


    山脈巍峨而渺遠,雖是墨色,遠看卻是蒼翠欲滴。山下河水緩緩流淌,岸邊小花開得鮮豔,樹上的鳥兒更為這景色增添了幾分詩情畫意。


    秦墨看得出神,不禁走上前去,流動的河水卻沒有發出絲毫聲音。他環顧四周,花兒恆久綻放,任時光荏苒而不能凋謝。鳥兒安詳地站在枝頭,任憑秦墨走近,卻不受驚飛走。


    原來,這一切都隻是畫!


    秦墨身上的氣勢頓時變得淩厲起來,不斷有才氣從秦墨體表滲出,忽忽然已達三分。


    三分才氣,他是本命書生境!


    所有人都驚得說不出話來。


    在場的大多數人都認識秦墨,也知道他的庸才之名,誰曾想庸才突然一飛衝天,如何讓人不驚?十五歲的本命書生境,那可是天之驕子啊!


    胡朋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使勁掐了自己一把,立刻疼得呲牙咧嘴,內心不禁有些惶恐,“這還是自己整天羞辱的那個廢物嗎?”


    賈政經大有深意地看了胡朋一眼,頓時讓後者渾身一顫。畢竟胡朋剛才還信誓旦旦地說秦墨是庸才,如今豈不是打自己的臉?


    秦墨享受著眾人投來的崇敬目光,提起筆來蘸滿墨汁,緩緩地寫下一個字——畫!


    這是詩的題目,雖然隻有一個字,卻與那幅山水畫完美契合。


    眾人伸長脖子巴望著,生怕錯過什麽。


    隻見秦墨大筆一揮,寫下詩的第一句,“遠看山有色,”


    首句描寫畫中靜景,雖不出彩,卻蘊含曠遠之深意。


    秦墨再次落筆,邊寫邊念:“近聽水無聲。”


    忽然間,天地才氣像是受到某種牽引一般聚集過來,轉眼已達三分。


    “這才第二句,就凝聚了三分才氣,若是全寫完,還不得凝聚七八分才氣?”


    “看來這秦墨也有兩把刷子,胡朋即便能贏,也不會輕鬆。”


    幾個讀書人細細品味這兩句詩,紛紛發出讚歎之聲。


    胡朋的心緊繃著,他的詩不過才凝聚了七分才氣,而秦墨兩句詩就有如此之氣勢,鹿死誰手還真是個未知數。


    “春去花還在,”


    胡朋目不轉睛地盯著那布滿才氣的宣紙,額頭上滲出大滴的汗水,因為秦墨的詩已凝聚了六分才氣。


    就差一分,胡朋便要被趕上。即便打成平手,他這久負盛名的天才也下不來台。


    不等眾人驚訝,秦墨又補上最後一句,“人來鳥不驚。”


    霎那間,天地才氣紛紛聚集而來,場麵甚是壯觀。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鋪滿金色的宣紙上……


    詩成,才氣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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