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去了進去了!”


    小旅店二樓的一個小包間裏,萊莉舉著單筒望遠鏡,興奮地在隊聊裏通報易伯拉欣和妮芭麗的行蹤。


    從鏡筒裏望出去,兩人正有說有笑的步入咖啡館。


    “好像很開心,女孩子一直笑呢,她的眼睛真好看。易伯拉欣好像很滿意,羅伊斯,放棄吧。”


    “別鬧了,”羅伊斯在隊聊裏正色道,“我們正和菲達先生談事情,準備去拜見聖真寺大佬納傑姆丁——那可是這裏真正的實權人物!政務教權一把抓!這直接決定巧克力能不能在這裏站住腳。沒什麽事先不要聯係我。”說罷,他關掉了隊聊。


    喬治笑道:“各位,羅伊斯先生以後要全權負責拓展貿易業務,很忙,我們很可能多一位理財的行家裏手,少一位精銳刺客。”


    達克歎道:“人家原本就是商會的大少啊,迴歸本行,這是人盡其才嘛。”


    萊莉嚴肅地咳嗽一聲:“別說了。現在要開始工作,這是個了解烏姆利姆港各方勢力的好機會。1643小隊第一分隊,各就各位!”


    這次行動沒有什麽難度,達克扮成一個阿拉孛惡棍,隨時看易伯拉欣手勢,隻要他手指在背後輕輕搖動,達克就上去攪局。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喬治親自給達克進行了裝扮,穿了一身阿拉孛傳統式樣的黑袍,腰間橫別一把怪模怪樣的彎刀,臉上扣著改良過的鬼火麵具,現在可以叫史萊姆麵月莫了。它不但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容貌,還可以把麵部肌肉的細微變化充分體現出來,完全可以看做換了一張臉。


    達克早早來到咖啡館準備。坐在咖啡館裏有二十多分鍾了,除了領班硬著頭皮給他端了一杯咖啡,沒有一個人敢靠近。


    聖主在上,這個大個子黑皮兇漢是哪個部落的啊?


    將近兩米的身高,朝那裏一坐,好像一座巨大的黑色沙丘;濃密的長黑卷發從兩頰披散下來,遮住坑坑窪窪的臉頰,和同樣濃密的絡腮胡子連成一片;眼仁細而小,殺氣騰騰。


    幾個同樣身背彎刀來碰運氣攬生意的阿拉孛刀客帶著隨從進門,掃了一眼達克腰間的刀,轉身就走:“亞泰幹刀,離遠點。”


    身後隨從問:“老爺,亞泰幹刀是什麽刀?”


    “不管是希利刀、帕拉刀還是沙穆希爾刀,刀刃都是朝外彎的曲刀,亞泰幹卻是刀刃朝內彎的反曲刀。它的分量都集中在前半段,一刀能劈斷駱駝的腿骨。”


    “哦!”隨從驚歎。


    另一名刀客道:“而且它沒有護手,分量比普通刀還要輕,好攜帶,出刀容易。真正玩這刀的高手,出鞘一道光,對手就倒了。”


    隨從追問:“那咱們為什麽不用呢?”


    “太難使喚。它的重心太靠前,力氣小的駕馭不了,力氣大的握著發飄,準頭不好。沒有幾十年苦功,帶著這東西出來是找虐。烏姆利姆港人煙輻輳,敢大搖大擺帶著這種刀招搖過市,不是十足的高手就是十足的亡命徒,咱們來發財,不玩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走。”


    達克不知道別人已經給他貼了亡命徒的標簽,隻覺得周圍沒有嗡嗡嚶嚶的聒噪聲真是太清淨了,正合他意。


    這時候,隨著萊莉欣喜的叫喊,易伯拉欣和妮芭麗進門了。易伯拉欣知道這個黑衣惡漢是達克,掃一眼沒說話,妮芭麗卻驚疑地盯了達克腰間的刀好久,雖然戴著麵紗看不清下半截臉,但那雙水靈靈的大眼睛卻著實讓達克晃了一下神,還好,現在他眼睛小,晃神也看不出來。


    兩人坐下,簡單幾句客套話一說,氣氛漸漸熱烈起來,易伯拉欣單肘撐桌麵,上身微微前傾,發出爽朗的笑聲;妮芭麗微微低頭,手背掩口,大眼睛裏滿滿的全是笑意,明明一副羞澀的樣子,卻又忍不住悄悄抬眼去看易伯拉欣。


    達克微不可察地撇撇嘴。


    易伯拉欣這小子,明明很滿意嘛,這趟白跑了。


    正在這時,一個留著兩撇小胡子的家夥湊過來:“老爺,您坐飛毯麽?”


    達克一愣,飛毯在這邊是常用短程交通工具,方便快捷,價錢也不太貴。咖啡館樓前樓後經常一停一片,車夫拉著客人招徠生意。


    但是,這和我有什麽關係?這麽多人都不敢過來,你一個小小車夫竟敢來撩老子?夠膽。


    達克皺眉道:“不坐。”


    小胡子腆著臉往前湊了湊:“老爺,我價錢最公道的,我的技術——”


    這小子正好把易伯拉欣那一桌擋住,達克不悅,抬手把他劃拉到一邊:“一邊去。”


    小胡子朝身後瞥一眼,露出神秘的微笑,居然一拉椅子,在達克側麵坐下了,身子前傾,低聲道:“老爺,認得那男人是誰麽?”


    達克暗道這廝是哪裏鑽出來的,多管閑事!但是又不好發作,哼哼兩聲,不作聲。


    小胡子的笑容越發神秘:“他就是車馬行老大菲達老爺的獨生子易伯拉欣!這烏姆利姆港,凡是帶軲轆的、能漂起來的、四條腿的,哪一樣不歸他家?那可是‘大’財主啊!有錢人!咱們這些小老百姓,隻能仰望啊!”


    達克瞪他一眼:“老板,我不坐飛毯,還有事,請。”


    小胡子不但不走,整張臉都貼過來了:“老爺,我實話實說吧,從進門起,您的眼神就沒離開那姑娘。那姑娘挺漂亮啊。”


    “戴著麵紗,你還能知道漂亮?”


    小胡子一挺胸:“那當然!我馬泰迪好歹開了十五年飛毯,美女醜女見得多啦,閱遍天下嬌娃,心中自然無紗——那姑娘,您認識,還是熟人,說吧,是妹妹還是女兒。”


    達克哭笑不得:“你到底想幹什麽?”


    馬泰迪無奈地搖頭:“您要真不在乎,還盯她幹什麽?菲達老爺是個善人,可這位易伯拉欣少爺,哼,聽說年輕的時候就是個敗家子,後來卷了老爹一筆錢,溜到外國去花天酒地,欠了一屁股債,把老爹的家產敗了一個一幹二淨,灰溜溜迴來。這不,菲達老爺的生意剛有起色,他又跑出來撩妹泡妞——真不是東西!”


    達克真想一腳把這拎不清狀況的家夥踹出去,這都哪跟哪啊?他無奈地歎了口氣。


    不歎還好,這一歎馬泰迪更來勁了:“老爺,您別怪我胡說八道,我跟您說,要真是男男女女你情我願,那我就不管這閑事了。可是,您看,雙方父母都不在場,兩個年輕人單獨跑出來,這種傷風敗俗的事情,不是給迷了心竅,哪家姑娘會做啊?”


    “既然易伯拉欣少爺在外國多年,學了外邊的習氣,也不奇怪——”達克一句話沒說完,突然心頭一動。


    沒有父母在場,未婚青年男女不能單獨坐在一起,這是阿拉孛的風俗。如果說在多蘭德留學十多年的易伯拉欣比較開放,不在乎這個,那一直在阿拉孛生活的妮芭麗是怎麽迴事?


    還沒等他想明白,突然發現,易伯拉欣的右手不經意地背到椅背後麵,食指正微微搖動。


    怎麽,不是聊得挺開心嗎?這就要我出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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