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是陽城縣獄掾【yuàn】,專門負責法律的解答和執行,相當於後世縣人民法院的法庭庭長。其人原本是同郡新蔡縣一文吏,因通律令、辦事幹練而一路擢升,剛剛被任命為陽城縣獄掾。今日,便是他來履職的第一天。


    本來馬車在路上行駛順暢,眼看著縣城在望,可以好生休息一番,卻不料在一處交叉路口被人群擋住了去路。


    感受到身下的車子微微一頓,忽然停了下來,坐在車內的平放下手中的竹簡,皺眉問道:“木,何事停車?”


    被稱作木的隨行仆役立刻稟報道:“主公,前邊有黔首聚眾,擋住了大路,俺這就將其驅散!”


    “慢著!”平沉聲道:“毋擾百姓,且問清緣由罷了······”


    “諾!”木領命,小跑著進入人群中,不一會兒便打聽了個十之五六,迴來如實稟報。


    聽自家仆役木說完,平皺了下眉頭,道:“失牛乃是大案,本吏不能視而不顧。”說罷,他揮了揮手道:“木,請百姓讓開一條道路,本吏要親自過問此案!”


    等平的車駕緩慢走到人群中間的時候,就正好看見了張鵬與鴞劍拔弩張的模樣,千鈞一發之際,平大喝一聲,總算及時阻止了一場官民械鬥。


    張鵬尋聲看去,隻見一中年文吏正端坐在車內。他膝前放著竹簡,腰杆挺得筆直,仿佛是有架子在深衣內撐著一般,一雙蒼鷹似的銳眼仿佛可以看穿一切,薄薄的嘴唇下生著濃黑的胡須,以輕紗套住,顯得他不怒而自威。


    “汝是何人?”鴞身旁的小吏上前一步,高聲問道。


    他也不是沒眼神的人,來者坐得起車駕,還有仆役相隨,明顯不是一般的黔首可比。所以說話的氣勢不弱,但態度倒謹慎了許多。


    平並未搭話,整個陽城縣能讓他起身作答的人屈指可數,一個亭長屬吏,根本沒有資格讓其加以顏色。平微微向前傾身,看了一眼攙扶著碩的張鵬,緩緩開口問道:“汝因何聚眾在此,滋擾亭邑?”


    張鵬眼界不高,但眼力卻從來不缺。他見來者的派頭,就知道此人的官爵定然不小,頓時一張黑臉淚涕齊出,一屁股箕坐在地上,拍著大腿嚎啕哭道:“上吏啊,小人冤枉,小人有天大的冤枉啊!”


    平微微張了張口,緩了下氣息,才問:“爾又有何冤屈,且從實道來!”


    張鵬用大手抹了一把淚水,頓時成了大花臉,模樣慘得不能再慘,道:“小人乃是豐牛裏士伍,因善於飼牛,故而做了牛倌。”說著,他指著同樣癱在一旁的碩道:“此子乃是小人義弟,與小人共同飼牛一月有餘。不但十分勤勉,更是助俺在前幾日鄉中賽牛上奪最!”


    “可是今日,俺隻離開半晌功夫,就被告知飼養的黃牛失了一頭,而盜牛者,卻是朝夕相伴、飼牛有功的義弟······這怎麽可能嘛!”


    說到次處,張鵬又把自己和裏佐鳩的恩怨掰開揉碎了仔細說了一遍,成功地將自己刻畫成弱勢群體,而那鳩和鴞就是父子聯手壓迫黔首的鄉豪惡霸!


    果然,圍觀的人群也發出議論聲。要怪隻能怪鳩的名聲實在太差,竟然沒有一個人替他說話,大家都對士伍鵬和士伍碩的遭遇表示同情,對鴞的所作所為表示憤慨。


    見火候差不多了,張鵬止住哭聲,總結道:“上吏明察秋毫,一定要為小人做主啊!”


    平聽了張鵬的哭訴,轉過頭去問鴞:“翠花鄉亭長,此子所言,可屬實否?”


    別人不認識平,身有上造爵位的鴞卻可以從眼前這位中年男人的衣著上看出些端倪。根據此人穿得衣飾和頭上戴的板冠,就不難知道這是一位享俸二百五十石、爵在大夫的上吏!


    鴞不敢造次,恭敬一禮,迴答道:“敢言之,下吏身為翠花鄉亭長,上任首務便是巡查鄉裏。今日下吏與屬役尋至豐牛裏後山,見這賊人鬼鬼祟祟,便上前盤問,誰知其見了下吏後轉身便跑。下吏等人緊追不舍,方將其擒獲。”


    鴞指著倒在地上的碩道:“這廝的確曾言其是飼牛者,可下吏清點牛群數目後與豐牛裏賬目相對,卻發現失牛一頭。既然如此,下吏自然有理由懷疑此賊自盜!”


    他說到次處,又指著張鵬道:“至於此子所言家翁與其有怨,下吏常年在外任職,委實不知。還望上吏明察!“


    “就算盜牛,又為何毒打吾弟?”張鵬質問。


    “哼!“鴞冷冷道:“這賊人不知悔改,滿口汙言穢語,還妄圖逃逸,本吏自然施以薄懲!”


    “你!”


    平伸手止住又要互相詰問的兩人,問碩道:“汝又有何話說?”


    碩在張鵬鼓勵的目光下開口道:“上吏,俺放牛睡著了,正夢得香嘞,卻突遭暴打。俺被揍的懵了,暈頭轉向之下隻知逃了再說,並未盜牛啊······”


    見雙方各執一詞,平倒是不急。他從事法吏多年,什麽案子沒有見過?這三人各有說辭,但疑點也很明朗,關鍵就在於牛去了哪裏?


    事實上,無論是這廳長還是盜牛之人,都沒有提到丟失的牛在何處。如果將失牛尋迴,那一切都將迎刃而解!


    想及此處,平下令:“既然爾等各有說辭,此案就由本吏接管。二三子,且將盜牛嫌犯與人證一並帶到縣獄罷!”


    翠花鄉亭邑的吏役麵麵相覷,不知是否從命,鴞問道:“責之所在,下吏不敢妄從,敢問上吏官居何職?”


    平撫須一笑,從懷中掏出一塊墨色石刻小印在人前亮了亮,高聲道:“二三子聽令,吾乃陽城縣獄掾,平!”


    “諾!”


    有頂頭上司發話,吏役們哪敢不從,紛紛上前將碩重新綁了。但因其有傷,就找了個推車,由張鵬拉著一路隨行。


    鴞和其屬吏自然也須跟著,隻是他們慢慢地落在了後麵。就聽鴞問那一直為其代言的小吏:“家翁可按吾所言,將那畜生殺掉深埋於荒野?”


    小吏答道:“宗子放心,俺已經把您的話一個字不漏地說與宗主哩。”


    “哈哈!”鴞聞言,放心地輕聲一笑,語氣陰沉道:“隻要這二賊尋不到牛,還不是本吏說什麽,就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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