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李霞這次和楚芊芊、葉知予碰見卻真的隻是一次誤打誤撞,真的隻是一次巧遇。
半個月前,她從國外迴來。
原以為在國內發展不好,就到國外去闖闖,加上她和李孟之間的感情也淡了,她也覺得沒有意思再繼續下去了。這才一門心思地義無反顧地出了國門。
誰知道國外也不是那麽好混的,再加上人生地疏,舉目無親,最終還是打起了退堂鼓,垂頭喪氣地迴了國。
原以為自己事業沒有了,愛情應該還在吧。可當她把電話好容易打給了李孟,誰知道人家已是名草有主了。雖然接了她的電話,但死活不願意和她再見一麵兒。
愛情似風,走了也就走了。沒有挽留的餘地,李孟也不想給自己自找麻煩。現在他和楚芊芊在一起了,就不想和前女友糾纏不清。如果兩人是要做朋友的話,還有得聊。但是他一聽她電話的意思想複合,那他們之間可是連麵就沒得見了。
往事如煙,他和她之間的愛情主頁已經翻過,成了過去。再交往下去,難免給人一種腳踏兩隻船的感覺。好事不傳名,壞事傳千裏,萬一的話一時不慎,被有心人利用,這樣的消息一經散布出去,那有可能就是滿城風雨。
因為楚芊芊的背後是楚暮遠,這世上有的是無是生非的人。萬一牽扯上楚少,他肯定不會饒過自己的。雖然也不是李孟怕他楚暮遠,但是像自己老板這樣潔身自好的人,還是少給他惹麻煩吧。
更因為李孟愛楚芊芊,這樣的一個好姑娘,他也不想兩個人還沒有怎麽著的就讓她陷入風言風語中。
這也是李霞這些天痛苦的原因。舊情人連個麵都不願見,工作上沒著落,讓她整個人都不好了。失意中的這個女人在開始怨聲載道的同時也有更多的不情願。她和李孟交往這麽多年,他認識的人她也差不多都認識,好容易她才從一個他們的共同朋友中拿到了李孟和楚芊芊的一張合影,雖然不是高清,但也能看清麵貌。
也就是本著這張相片,這才在商場的頂樓的美食中心,楚芊芊這才被李霞給認出了。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情敵相見也是這個情況。雖然楚芊芊是李霞假想中的“情敵”,但是她一看見她,依然有種怒火中燒的感覺。這才不管不顧地向前想質問一番,而且還想上來就置她於難堪之地。
誰知道楚芊芊這個丫頭片子也不是一個好惹的主兒,而且人家是現任,背後有靠山,還有男朋友撐腰,說話也就硬氣,一個迴合下自己就明顯落入了下風。
李霞抬起頭看了一眼楚芊芊,沒好氣地說道:“你是李孟現任女朋友,說話自然有底氣。老話說得好,隻聞新人笑不見舊人哭,你現在是正當時,不過也別得意,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今天你們還是男女朋友,明天說不定就有可能分道揚鑣。”
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心理,也是一種惡心人的心理。反正我也得不到,但是也不能讓你們好過。
何況戀愛也就是這麽一迴事,談戀愛時天好地好水也好,分手的時候都是那種風吹兮一地落葉。
還有,我們也曾好過,也嚐過恩愛的滋味,所以在你們前,我是過來人。
對於這種酸溜溜的話,楚芊芊卻毫不介意,微微一笑,淡淡地說道:“雖然我是第一次談戀愛,但我也了解你的心情。不要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你和李孟之間過去了就過去了。要知道,你走了,沒有人會在原地等你。這是自然規律,也是自然現象。”
“而且,還有你不知道的事兒,你瀟灑著走了,留下了痛苦給李孟一個人。雖然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兒,但是失戀有時候卻是一個人的事兒。他痛苦的時候你在那兒?他想你的時候你卻在想誰?不要自以為是自己多重要,想走了就可以走,想迴來別人就得給你敞開溫暖的懷抱。太高看自己了,並沒有多好!”
誰也不是誰的備胎,不用的時候放在那兒,用著的時候我就在。
等你玩累了,想安定的時候,我還在!可能嗎?
一夜變前任,還想著讓前任成備胎。這不是備胎,這隻是炮灰。
沒有幾個人能大公無私地做到這一點。
楚芊芊小嘴吧吧地講著,李霞默默地聽著,幾次想說話,卻一時想不起合適的言語,也就組織不起反駁。
“雖然我現在是李孟的女朋友,但我不敢保證我們兩個能善始善終。但是,既然在任,就要談好戀愛,才不負我們這麽美好的青春。”
最後,楚芊芊竟然拽起大道理來了,這讓李霞頓時一頭黑線。不說話吧,這得讓自己顯得多憋屈,說吧,又怕楚芊芊說她吃不著葡萄酸。雖然自己已經是吃過葡萄已知它的滋味的人。但是吃過又怎麽樣?吃過也拋棄過,美好的滋味早就在嘴裏咀嚼成渣沫沫,就是再想迴味,已經沒有原來的味道了。
想像著當年“雙李孟俠”逍遙的日子,果真是一去不複返了。
李孟和李霞當年在大學的時候就一見鍾情,談起了校園戀情。而且兩個人畢業的時候都還不到二十二周歲,正值青春年華,李孟加入了楚少的公司,自己也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原以為,可以順理成章的結成連理,誰知道,一入社會,學生之間單純的感情一入社會竟然也翻起了風雲。
怨誰?!
難道說是社會風氣淹沒了校園的清新和單純?
按理說,李孟大學畢業後遇到了楚暮遠,也算是事業做得不錯,兩三年的時間已經做到年薪百萬,這也是在他們那一屆畢業中的佼佼者---當然和自主創業的人又不一樣了。
怪就怪她李霞把和李孟作比較的對象找錯了---她總是有意無意中讓他和楚暮遠比。
楚暮遠隻比他們大兩歲,卻早已穩坐杭城四少的寶座。資產那就更不用說了,身份上百億甚至上千億。
半個月前,她從國外迴來。
原以為在國內發展不好,就到國外去闖闖,加上她和李孟之間的感情也淡了,她也覺得沒有意思再繼續下去了。這才一門心思地義無反顧地出了國門。
誰知道國外也不是那麽好混的,再加上人生地疏,舉目無親,最終還是打起了退堂鼓,垂頭喪氣地迴了國。
原以為自己事業沒有了,愛情應該還在吧。可當她把電話好容易打給了李孟,誰知道人家已是名草有主了。雖然接了她的電話,但死活不願意和她再見一麵兒。
愛情似風,走了也就走了。沒有挽留的餘地,李孟也不想給自己自找麻煩。現在他和楚芊芊在一起了,就不想和前女友糾纏不清。如果兩人是要做朋友的話,還有得聊。但是他一聽她電話的意思想複合,那他們之間可是連麵就沒得見了。
往事如煙,他和她之間的愛情主頁已經翻過,成了過去。再交往下去,難免給人一種腳踏兩隻船的感覺。好事不傳名,壞事傳千裏,萬一的話一時不慎,被有心人利用,這樣的消息一經散布出去,那有可能就是滿城風雨。
因為楚芊芊的背後是楚暮遠,這世上有的是無是生非的人。萬一牽扯上楚少,他肯定不會饒過自己的。雖然也不是李孟怕他楚暮遠,但是像自己老板這樣潔身自好的人,還是少給他惹麻煩吧。
更因為李孟愛楚芊芊,這樣的一個好姑娘,他也不想兩個人還沒有怎麽著的就讓她陷入風言風語中。
這也是李霞這些天痛苦的原因。舊情人連個麵都不願見,工作上沒著落,讓她整個人都不好了。失意中的這個女人在開始怨聲載道的同時也有更多的不情願。她和李孟交往這麽多年,他認識的人她也差不多都認識,好容易她才從一個他們的共同朋友中拿到了李孟和楚芊芊的一張合影,雖然不是高清,但也能看清麵貌。
也就是本著這張相片,這才在商場的頂樓的美食中心,楚芊芊這才被李霞給認出了。
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情敵相見也是這個情況。雖然楚芊芊是李霞假想中的“情敵”,但是她一看見她,依然有種怒火中燒的感覺。這才不管不顧地向前想質問一番,而且還想上來就置她於難堪之地。
誰知道楚芊芊這個丫頭片子也不是一個好惹的主兒,而且人家是現任,背後有靠山,還有男朋友撐腰,說話也就硬氣,一個迴合下自己就明顯落入了下風。
李霞抬起頭看了一眼楚芊芊,沒好氣地說道:“你是李孟現任女朋友,說話自然有底氣。老話說得好,隻聞新人笑不見舊人哭,你現在是正當時,不過也別得意,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今天你們還是男女朋友,明天說不定就有可能分道揚鑣。”
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心理,也是一種惡心人的心理。反正我也得不到,但是也不能讓你們好過。
何況戀愛也就是這麽一迴事,談戀愛時天好地好水也好,分手的時候都是那種風吹兮一地落葉。
還有,我們也曾好過,也嚐過恩愛的滋味,所以在你們前,我是過來人。
對於這種酸溜溜的話,楚芊芊卻毫不介意,微微一笑,淡淡地說道:“雖然我是第一次談戀愛,但我也了解你的心情。不要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你和李孟之間過去了就過去了。要知道,你走了,沒有人會在原地等你。這是自然規律,也是自然現象。”
“而且,還有你不知道的事兒,你瀟灑著走了,留下了痛苦給李孟一個人。雖然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兒,但是失戀有時候卻是一個人的事兒。他痛苦的時候你在那兒?他想你的時候你卻在想誰?不要自以為是自己多重要,想走了就可以走,想迴來別人就得給你敞開溫暖的懷抱。太高看自己了,並沒有多好!”
誰也不是誰的備胎,不用的時候放在那兒,用著的時候我就在。
等你玩累了,想安定的時候,我還在!可能嗎?
一夜變前任,還想著讓前任成備胎。這不是備胎,這隻是炮灰。
沒有幾個人能大公無私地做到這一點。
楚芊芊小嘴吧吧地講著,李霞默默地聽著,幾次想說話,卻一時想不起合適的言語,也就組織不起反駁。
“雖然我現在是李孟的女朋友,但我不敢保證我們兩個能善始善終。但是,既然在任,就要談好戀愛,才不負我們這麽美好的青春。”
最後,楚芊芊竟然拽起大道理來了,這讓李霞頓時一頭黑線。不說話吧,這得讓自己顯得多憋屈,說吧,又怕楚芊芊說她吃不著葡萄酸。雖然自己已經是吃過葡萄已知它的滋味的人。但是吃過又怎麽樣?吃過也拋棄過,美好的滋味早就在嘴裏咀嚼成渣沫沫,就是再想迴味,已經沒有原來的味道了。
想像著當年“雙李孟俠”逍遙的日子,果真是一去不複返了。
李孟和李霞當年在大學的時候就一見鍾情,談起了校園戀情。而且兩個人畢業的時候都還不到二十二周歲,正值青春年華,李孟加入了楚少的公司,自己也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原以為,可以順理成章的結成連理,誰知道,一入社會,學生之間單純的感情一入社會竟然也翻起了風雲。
怨誰?!
難道說是社會風氣淹沒了校園的清新和單純?
按理說,李孟大學畢業後遇到了楚暮遠,也算是事業做得不錯,兩三年的時間已經做到年薪百萬,這也是在他們那一屆畢業中的佼佼者---當然和自主創業的人又不一樣了。
怪就怪她李霞把和李孟作比較的對象找錯了---她總是有意無意中讓他和楚暮遠比。
楚暮遠隻比他們大兩歲,卻早已穩坐杭城四少的寶座。資產那就更不用說了,身份上百億甚至上千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