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在八月十五那天離開了模具廠,隻剩下程風一人孤軍奮戰。
短短的一個月,小花人就瘦了一大圈,臉也黑了很多。他說自己實在是受不了了。
程風有些心疼他,也叫他不要幹了,身體要緊。他亦勸程風早點辭職,別累壞了身體。
程風笑笑說,沒關係,我還能堅持。他就是這樣一個人,認準的事一定會堅持到底,除非他發現自己走錯了方向。
程風堅持到了月末。他是個在什麽地方都很受歡迎的人。因為他懂得尊重人,更懂得怎樣讓周圍的人感到快樂。臨走那天,很多人都對他依依不舍,有個剛成年的小姑娘買了瓶冰紅茶給他喝,還要走了他的手機號碼。
那個喜歡他的小姑娘竟然偷偷地跑到廁所裏哭了一通,迴來時眼圈紅紅的。她不顧女孩子的矜持跑過來問他,以後還迴來嗎?
程風不知道該怎麽迴答她,因為這個地方,他可能永遠也不會再迴來了。他隻是說,該迴來時我還會迴來的。
她的眼淚又湧出了眼眶,不過說話的語氣卻變堅硬了。她說,既然以後不想迴來了,那就快點走吧!然後就頭也不迴地走了。
程風望著她淒涼落寞的背影,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心酸。他想,她和林宛玉一樣任性。要是她是林宛玉就好了。可惜,她不是,而且永遠也不可能是。世界上隻有一個林宛玉,她是獨一無二的,誰也無法代替她在程風心目中的地位,就連曾經的葉雨都不能。
可憐的程風,他每一次都愛得那麽深,那麽純真,那麽投入。
程風走的時候買了幾十根冰棍,請廠裏的一個朋友幫忙分發。他特別給喜歡他的那個小姑娘買了瓶冰紅茶,托付那個朋友一同給她。他自己則堅決地走了。
他走後不久,那個朋友就發短信過來說,那個小姑娘收到冰紅茶時淚流滿麵。
程風笑了,或許她真的很喜歡自己。但是,他卻無法給她任何承諾。所以,自己決然地走開對她來說未必不是件好事。誰都懂,女人最忌諱漫長而毫無承諾的等待。一抹紅顏,經不起歲月的幾度摧殘,便紅消香瘦,花容憔悴。
可是,他同樣也無法給林宛玉任何承諾,他為什麽就不能決然走開呢?他就忍心讓她苦苦等待嗎?
當然不是,隻有他自己知道,他是那樣地喜歡她,想給她承諾,想對她負責。他隻是希望她能給自己一個證明自己的機會。
開學前一天,程風就去了本部的校區,剛好在校園裏碰到了大臉貓林潔和她同寢室的一個同學,大臉貓知道程風賺了不少錢,就開玩笑說要程風請客,程風一口答應了。程風向來就是個路癡,隻好跟著大臉貓走,讓她挑地方。結果大臉貓走了好長一段路才挑了一個名字叫什麽“君再來”的餐館,三人點了幾樣自己感覺不錯的菜,然後邊吃邊聊天。程風那時正在擔心自己英語三級考的成績,就問大臉貓知不知道自己考了幾分,大臉貓說不清楚,然後又打電話問班裏一個查過分的同學,結果她說程風考了七十多分,通過了。程風心裏這才落下了一塊石頭。
吃完飯後,他們三人又去辦理移動公司推出的“充200送200”的話費充值活動。這對一個月話費經常超支的程風來說真是件不可多得的好事。
結果那天有好多同學都和程風一樣,提前一天來到了學校。於是,他們一起租了輛三輪車,把上學期從蕭山搬過來的物品全搬到了寢室,然後再把東西整理好。那天晚上他們就睡在寢室裏。
第二天大部分的同學都來了。程風寢室裏的人也都來了。他們班裏很多原來住一起的人都被學院裏安排換了寢室,隻有程風他們寢室還是原來的六個人。看來緣分真的是天注定啊!
開學初一切都像是新的一樣。換了個環境,大家也都換了種心情,有人喜,也有人悲。喜的人認為本部到底是自己的本校,有種很親切的歸宿感,何況又靠近市區,買東西也方便。悲的人主要是因為寢室條件比原來在蕭山的要差,學校又小,連打個籃球弄不好還要排隊。
不過無論怎樣,既來之,則安之吧。
這學期程風他們學的主要是專業課。課程不多,所以課餘時間很空。大家平時很少看書,呆在寢室又悶得慌,隻好每天去打籃球。不去打籃球的就在寢室打雙扣。總之,生活無聊得很,根本就是在荒廢時光。程風除了去圖書館借幾本書看看,平時也沒什麽事情做。到了這邊後,他連上網都不去了,因為這邊人太多了,一般都輪不到他。特別是沒有了體育課後,他幾乎和運動絕緣了,本來骨感十足的他竟然開始有了贅肉,他不得不感慨:現在的大學真是一個療養勝地啊!
到了這邊後,他依然每天和林宛玉通電話,依然習慣性地在電話裏吵架。吵的次數多了,寢室裏的兄弟都看不下去了,他們一致勸他早點離開她,免得日後和她糾纏不清。可程風卻總是替她說好話。可他不知道,他越是這樣,寢室裏的兄弟就越討厭她。因為他們覺得她不值得程風這樣癡情,為了她,甚至連兄弟關係都疏遠了。
程風和她說過,他掙了錢會請她吃飯。他對她說過的話從來都不會忘。
所以有一天他打電話給她說一起吃飯。她說好的,不過要叫上她原先在蕭山同寢室的姐妹。程風自然是答應了。結果最後隻來了個叫金明媚的女生。他們三人去了一家酸菜魚館,點了一盆酸菜魚,另外點了四五樣自己喜歡的小菜,然後拿了瓶啤酒和三罐王老吉。林宛玉說自己要喝啤酒,程風怕她不會喝,就不給她喝,結果她把瓶子搶過去給自己和金明媚各倒了一杯,程風隻好在一旁苦笑。說實話,那天的酸菜魚一點也不好吃,程風他們吃了幾口就吃不下了,其他幾樣菜燒得也不怎麽樣。所以那天他們吃得並不盡興。不過,程風發現金明媚倒蠻懂口味的,每樣菜的味道她都能說得頭頭是道。她說她自己暑假在一個大餐館裏當服務員,那裏的每樣菜她幾乎都吃過,所以多少有點懂。而林宛玉則說了一些自己暑假在婚介所遇到的有趣事。
程風突然想起她暑假裏還托他幫她的一個朋友買一本叫《狼圖騰》的書,那時她還說婚介所裏有個男的喜歡她,程風心想大概就是那個叫她買書的人吧!其實程風當時聽到她說有個男的喜歡她時,心裏很不是個滋味。幸好她說自己對那個男的沒感覺。程風在暑假裏對她撒過一個自認為是美麗的謊言。林宛玉托他幫忙買書那會兒,他正每天忙著上班。但是他知道這本書或許對她來說很重要,他不想讓她失望,就撒謊說自己那天剛好不上班。其實他是向班長請了假,然後跑去汽車東站那邊買那本不容易買到的書。他剛買到書時,天就下雨了。那時他沒傘,為了不讓書淋濕,就把書藏在衣服裏,自己卻淋得渾身濕透,沒辦法隻好找了個地方避雨。等雨小點時,他又忙著問路找郵局給她寄過去。他是路癡,問了好長時間才找到郵局。結果迴去時他就有點感冒了。當然,這些細節他從未和她說過,為的就是不讓她覺得她好像欠了他什麽人情。
吃完飯後,他們三人就去了一家網吧上網。程風在網上剛好碰到了廠裏那個喜歡他的小姑娘,於是就和她聊天,還把她介紹給林宛玉看。林宛玉說,她看起來還蠻漂亮的嘛,幹嘛不和她發展一下?程風說,沒感覺唄,再說和她又不可能,何必耽誤了人家呢?林宛玉聽後笑而不語,然後就迴去繼續上網了。程風知道她又想說,誰叫你處處留情呢?
短短的一個月,小花人就瘦了一大圈,臉也黑了很多。他說自己實在是受不了了。
程風有些心疼他,也叫他不要幹了,身體要緊。他亦勸程風早點辭職,別累壞了身體。
程風笑笑說,沒關係,我還能堅持。他就是這樣一個人,認準的事一定會堅持到底,除非他發現自己走錯了方向。
程風堅持到了月末。他是個在什麽地方都很受歡迎的人。因為他懂得尊重人,更懂得怎樣讓周圍的人感到快樂。臨走那天,很多人都對他依依不舍,有個剛成年的小姑娘買了瓶冰紅茶給他喝,還要走了他的手機號碼。
那個喜歡他的小姑娘竟然偷偷地跑到廁所裏哭了一通,迴來時眼圈紅紅的。她不顧女孩子的矜持跑過來問他,以後還迴來嗎?
程風不知道該怎麽迴答她,因為這個地方,他可能永遠也不會再迴來了。他隻是說,該迴來時我還會迴來的。
她的眼淚又湧出了眼眶,不過說話的語氣卻變堅硬了。她說,既然以後不想迴來了,那就快點走吧!然後就頭也不迴地走了。
程風望著她淒涼落寞的背影,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心酸。他想,她和林宛玉一樣任性。要是她是林宛玉就好了。可惜,她不是,而且永遠也不可能是。世界上隻有一個林宛玉,她是獨一無二的,誰也無法代替她在程風心目中的地位,就連曾經的葉雨都不能。
可憐的程風,他每一次都愛得那麽深,那麽純真,那麽投入。
程風走的時候買了幾十根冰棍,請廠裏的一個朋友幫忙分發。他特別給喜歡他的那個小姑娘買了瓶冰紅茶,托付那個朋友一同給她。他自己則堅決地走了。
他走後不久,那個朋友就發短信過來說,那個小姑娘收到冰紅茶時淚流滿麵。
程風笑了,或許她真的很喜歡自己。但是,他卻無法給她任何承諾。所以,自己決然地走開對她來說未必不是件好事。誰都懂,女人最忌諱漫長而毫無承諾的等待。一抹紅顏,經不起歲月的幾度摧殘,便紅消香瘦,花容憔悴。
可是,他同樣也無法給林宛玉任何承諾,他為什麽就不能決然走開呢?他就忍心讓她苦苦等待嗎?
當然不是,隻有他自己知道,他是那樣地喜歡她,想給她承諾,想對她負責。他隻是希望她能給自己一個證明自己的機會。
開學前一天,程風就去了本部的校區,剛好在校園裏碰到了大臉貓林潔和她同寢室的一個同學,大臉貓知道程風賺了不少錢,就開玩笑說要程風請客,程風一口答應了。程風向來就是個路癡,隻好跟著大臉貓走,讓她挑地方。結果大臉貓走了好長一段路才挑了一個名字叫什麽“君再來”的餐館,三人點了幾樣自己感覺不錯的菜,然後邊吃邊聊天。程風那時正在擔心自己英語三級考的成績,就問大臉貓知不知道自己考了幾分,大臉貓說不清楚,然後又打電話問班裏一個查過分的同學,結果她說程風考了七十多分,通過了。程風心裏這才落下了一塊石頭。
吃完飯後,他們三人又去辦理移動公司推出的“充200送200”的話費充值活動。這對一個月話費經常超支的程風來說真是件不可多得的好事。
結果那天有好多同學都和程風一樣,提前一天來到了學校。於是,他們一起租了輛三輪車,把上學期從蕭山搬過來的物品全搬到了寢室,然後再把東西整理好。那天晚上他們就睡在寢室裏。
第二天大部分的同學都來了。程風寢室裏的人也都來了。他們班裏很多原來住一起的人都被學院裏安排換了寢室,隻有程風他們寢室還是原來的六個人。看來緣分真的是天注定啊!
開學初一切都像是新的一樣。換了個環境,大家也都換了種心情,有人喜,也有人悲。喜的人認為本部到底是自己的本校,有種很親切的歸宿感,何況又靠近市區,買東西也方便。悲的人主要是因為寢室條件比原來在蕭山的要差,學校又小,連打個籃球弄不好還要排隊。
不過無論怎樣,既來之,則安之吧。
這學期程風他們學的主要是專業課。課程不多,所以課餘時間很空。大家平時很少看書,呆在寢室又悶得慌,隻好每天去打籃球。不去打籃球的就在寢室打雙扣。總之,生活無聊得很,根本就是在荒廢時光。程風除了去圖書館借幾本書看看,平時也沒什麽事情做。到了這邊後,他連上網都不去了,因為這邊人太多了,一般都輪不到他。特別是沒有了體育課後,他幾乎和運動絕緣了,本來骨感十足的他竟然開始有了贅肉,他不得不感慨:現在的大學真是一個療養勝地啊!
到了這邊後,他依然每天和林宛玉通電話,依然習慣性地在電話裏吵架。吵的次數多了,寢室裏的兄弟都看不下去了,他們一致勸他早點離開她,免得日後和她糾纏不清。可程風卻總是替她說好話。可他不知道,他越是這樣,寢室裏的兄弟就越討厭她。因為他們覺得她不值得程風這樣癡情,為了她,甚至連兄弟關係都疏遠了。
程風和她說過,他掙了錢會請她吃飯。他對她說過的話從來都不會忘。
所以有一天他打電話給她說一起吃飯。她說好的,不過要叫上她原先在蕭山同寢室的姐妹。程風自然是答應了。結果最後隻來了個叫金明媚的女生。他們三人去了一家酸菜魚館,點了一盆酸菜魚,另外點了四五樣自己喜歡的小菜,然後拿了瓶啤酒和三罐王老吉。林宛玉說自己要喝啤酒,程風怕她不會喝,就不給她喝,結果她把瓶子搶過去給自己和金明媚各倒了一杯,程風隻好在一旁苦笑。說實話,那天的酸菜魚一點也不好吃,程風他們吃了幾口就吃不下了,其他幾樣菜燒得也不怎麽樣。所以那天他們吃得並不盡興。不過,程風發現金明媚倒蠻懂口味的,每樣菜的味道她都能說得頭頭是道。她說她自己暑假在一個大餐館裏當服務員,那裏的每樣菜她幾乎都吃過,所以多少有點懂。而林宛玉則說了一些自己暑假在婚介所遇到的有趣事。
程風突然想起她暑假裏還托他幫她的一個朋友買一本叫《狼圖騰》的書,那時她還說婚介所裏有個男的喜歡她,程風心想大概就是那個叫她買書的人吧!其實程風當時聽到她說有個男的喜歡她時,心裏很不是個滋味。幸好她說自己對那個男的沒感覺。程風在暑假裏對她撒過一個自認為是美麗的謊言。林宛玉托他幫忙買書那會兒,他正每天忙著上班。但是他知道這本書或許對她來說很重要,他不想讓她失望,就撒謊說自己那天剛好不上班。其實他是向班長請了假,然後跑去汽車東站那邊買那本不容易買到的書。他剛買到書時,天就下雨了。那時他沒傘,為了不讓書淋濕,就把書藏在衣服裏,自己卻淋得渾身濕透,沒辦法隻好找了個地方避雨。等雨小點時,他又忙著問路找郵局給她寄過去。他是路癡,問了好長時間才找到郵局。結果迴去時他就有點感冒了。當然,這些細節他從未和她說過,為的就是不讓她覺得她好像欠了他什麽人情。
吃完飯後,他們三人就去了一家網吧上網。程風在網上剛好碰到了廠裏那個喜歡他的小姑娘,於是就和她聊天,還把她介紹給林宛玉看。林宛玉說,她看起來還蠻漂亮的嘛,幹嘛不和她發展一下?程風說,沒感覺唄,再說和她又不可能,何必耽誤了人家呢?林宛玉聽後笑而不語,然後就迴去繼續上網了。程風知道她又想說,誰叫你處處留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