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坐在我對麵,一臉愁雲的看著眼前的咖啡桌,桌上的紅茶早已經冷卻掉了,而我卻嬉皮笑臉的一邊喝著冰酒,一邊看著李彥。我喜歡喝冰酒,最愛喝這種甜甜的喝起來像汽水一樣的冰酒,像是蜂蜜水一樣。而李彥則從來不喝酒,就連咖啡也很少喝。他就像他身上的白色棉布襯衫一樣,不喝酒,不抽煙,是個潔淨的男人。
我放下酒杯,半靠在沙發上看著李彥,不過不是在看著他的臉,而是看著他身上的白襯衫。我喜歡男人穿上棉布白襯衫,但是很多男人都不適合穿。不過李彥卻很適合,那件白襯衫就像是和他融為一體一樣,穿在他身上再適合不過的了。
我使勁盯著李彥的襯衫,半晌才添添嘴唇說:“你就那麽發愁嗎?”
李彥笑了。除了白襯衫,我還喜歡他的笑容,就像是在喝的冰酒一樣,很舒服,“也不是發愁,隻不過是有點煩。”
“相親就那麽討厭嗎?”
“隻要是無休止的,都很討厭。”李彥輕輕的叩擊著桌子。
“這樣子啊!”我點點頭。
我又倒了一杯酒,想著每次被母親逼著去相親的李彥,愁眉苦臉的樣子,就覺得挺樂的!我高興憂愁的時候都會不自覺的去咬自己的手指甲,而我也知道李彥最討厭的就是我這個動作,他有輕微的潔癖。
果不其然,李彥看見我把手指頭放進嘴巴裏就皺起了眉頭,我不理他,繼續攻擊我那早就已經坑坑窪窪的指甲。
兩人沉默著,我咬了一會兒手指甲,突然湊到李彥的麵前,說:“不如我們結婚吧!”
李彥吃了一驚,不是問我為什麽,而是說:“你開什麽玩笑!你知道我的情況!”
我坐了迴去,一本正經的說:“結婚多好啊,這樣你就不用再休止的被你老媽逼著去相親,這可是個一勞永逸的辦法!”
李彥正要說話,我打斷他說:“你聽我說,跟你結婚我也有很多的好處。”
李彥笑著說:“那你說說看!”
我搬起手指頭說:“第一,你有房子,這樣結婚之後呢,我就可以公明正大的搬進來住,不必在乎什麽閑言碎語。第二,你有一份很好的收入,我想這樣我就不怕會餓死。第三,我家裏也再催我結婚,這樣呢我也就省卻了一份麻煩。第四,你長的還不賴。第五,反正我也不喜歡性生活,這樣的婚姻正合我意。”
李彥笑著搖著頭說:“隻要是正常的女人都不會嫁給我!”
我正色說:“我本來就不是什麽正常人,你知道的!”
“晶晶,你不必這樣說自己,其實你………”
我不理會他,繼續說:“其實你有好處啊,第一,你不用被你媽煩了。第二,結婚對你的工作也很有幫助的吧。第三,我絕對不會幹涉你的私生活。第四,你可以繼續和華子好,我就是你的擋箭牌。”
李彥不笑了,“晶晶,你是認真的!”
“對,我很認真!”我很正經的盯著他的眼睛,告訴他我有多認真。
“看來我非答應不可了?”
“對,你非答應不行!”
“再給我一個理由!”
我不假思索的說:“我喜歡你!我真的很喜歡你!”
我喜歡李彥,從我第一次看見他就喜歡他了!這種喜歡和男女之間的喜歡是不一樣的,沒有什麽情色在裏麵。我喜歡他就像是喜歡一件物品一樣,我喜歡他那種雅痞的樣子,筆挺的西裝,金絲邊的眼睛,潔白的襯衫,和人保持距離的微笑,溫柔的聲音,一塵不染的皮鞋,不抽煙不喝酒的生活,很有規律,很有自律,這是我一輩子也做不到的事情。
相比李彥,我的生活是一團糟,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固定的住處,沒有固定的戀人,每日喝咖啡香煙為伴,我這樣的人和李彥能成為朋友,連我自己都不可思議。
具體和李彥是怎麽認識我不記得了,好像是我被房東趕了出來,也好像是我喝醉了從酒吧裏跑了出來,反正那天下著雨,我光著腳丫站在雨裏大聲地唱歌,唱的是蘇慧倫的鴨子:要自己像隻驕傲的鴨子不要愛的鴨子。
四月的天氣還冷得很,所有的人都像是看瘋子一樣看著我,而我毫不在意,最後是李彥用一件風衣裹走了我。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李彥認識了一個精神有點問題的我,而我也認識了一個在會計行做事的他,而且我也知道了這個文治彬彬的男人是一個gay.
我放下酒杯,半靠在沙發上看著李彥,不過不是在看著他的臉,而是看著他身上的白襯衫。我喜歡男人穿上棉布白襯衫,但是很多男人都不適合穿。不過李彥卻很適合,那件白襯衫就像是和他融為一體一樣,穿在他身上再適合不過的了。
我使勁盯著李彥的襯衫,半晌才添添嘴唇說:“你就那麽發愁嗎?”
李彥笑了。除了白襯衫,我還喜歡他的笑容,就像是在喝的冰酒一樣,很舒服,“也不是發愁,隻不過是有點煩。”
“相親就那麽討厭嗎?”
“隻要是無休止的,都很討厭。”李彥輕輕的叩擊著桌子。
“這樣子啊!”我點點頭。
我又倒了一杯酒,想著每次被母親逼著去相親的李彥,愁眉苦臉的樣子,就覺得挺樂的!我高興憂愁的時候都會不自覺的去咬自己的手指甲,而我也知道李彥最討厭的就是我這個動作,他有輕微的潔癖。
果不其然,李彥看見我把手指頭放進嘴巴裏就皺起了眉頭,我不理他,繼續攻擊我那早就已經坑坑窪窪的指甲。
兩人沉默著,我咬了一會兒手指甲,突然湊到李彥的麵前,說:“不如我們結婚吧!”
李彥吃了一驚,不是問我為什麽,而是說:“你開什麽玩笑!你知道我的情況!”
我坐了迴去,一本正經的說:“結婚多好啊,這樣你就不用再休止的被你老媽逼著去相親,這可是個一勞永逸的辦法!”
李彥正要說話,我打斷他說:“你聽我說,跟你結婚我也有很多的好處。”
李彥笑著說:“那你說說看!”
我搬起手指頭說:“第一,你有房子,這樣結婚之後呢,我就可以公明正大的搬進來住,不必在乎什麽閑言碎語。第二,你有一份很好的收入,我想這樣我就不怕會餓死。第三,我家裏也再催我結婚,這樣呢我也就省卻了一份麻煩。第四,你長的還不賴。第五,反正我也不喜歡性生活,這樣的婚姻正合我意。”
李彥笑著搖著頭說:“隻要是正常的女人都不會嫁給我!”
我正色說:“我本來就不是什麽正常人,你知道的!”
“晶晶,你不必這樣說自己,其實你………”
我不理會他,繼續說:“其實你有好處啊,第一,你不用被你媽煩了。第二,結婚對你的工作也很有幫助的吧。第三,我絕對不會幹涉你的私生活。第四,你可以繼續和華子好,我就是你的擋箭牌。”
李彥不笑了,“晶晶,你是認真的!”
“對,我很認真!”我很正經的盯著他的眼睛,告訴他我有多認真。
“看來我非答應不可了?”
“對,你非答應不行!”
“再給我一個理由!”
我不假思索的說:“我喜歡你!我真的很喜歡你!”
我喜歡李彥,從我第一次看見他就喜歡他了!這種喜歡和男女之間的喜歡是不一樣的,沒有什麽情色在裏麵。我喜歡他就像是喜歡一件物品一樣,我喜歡他那種雅痞的樣子,筆挺的西裝,金絲邊的眼睛,潔白的襯衫,和人保持距離的微笑,溫柔的聲音,一塵不染的皮鞋,不抽煙不喝酒的生活,很有規律,很有自律,這是我一輩子也做不到的事情。
相比李彥,我的生活是一團糟,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固定的住處,沒有固定的戀人,每日喝咖啡香煙為伴,我這樣的人和李彥能成為朋友,連我自己都不可思議。
具體和李彥是怎麽認識我不記得了,好像是我被房東趕了出來,也好像是我喝醉了從酒吧裏跑了出來,反正那天下著雨,我光著腳丫站在雨裏大聲地唱歌,唱的是蘇慧倫的鴨子:要自己像隻驕傲的鴨子不要愛的鴨子。
四月的天氣還冷得很,所有的人都像是看瘋子一樣看著我,而我毫不在意,最後是李彥用一件風衣裹走了我。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李彥認識了一個精神有點問題的我,而我也認識了一個在會計行做事的他,而且我也知道了這個文治彬彬的男人是一個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