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二美這時也怕,可她還要安慰女兒。


    把呂欣然抱在懷裏,輕聲說著:


    “別怕別怕,總會過去的,一切不好的事情,總會成為過去。”


    “媽媽,我還這麽年輕,我還沒結婚,我還沒生兒育女,媽媽救我,我不想被他們弄死,救我。”


    “好。”


    劉二美點點頭,然後竟主動道:


    “呂不仁,選我吧,這位六哥,希望能給我的女兒留下一條活路,我之損事小,如果女兒能活下去,那我就感謝您的仁慈了。”


    說話間,劉二美竟推開了呂欣然,雙腿並立,跪在地上,給那六哥重重磕了一個頭。


    現場變得安靜下來,原本嬉笑的一群人無聲。


    小鎮外,坐在沙發上抱著兩個女人的楊牧愣住。


    這還真是奇異的事情。


    他一直想要追求的是如何讓人變好。


    可是在他眼中惡人總還是惡人,且隨處可見。


    當他決定隨遇而安不做聖母後,竟然就這樣很容易的看到了一個好人。


    長相隻能算一般美女的劉二美,似乎都沒有猶豫,義無反顧,為了救女兒而甘願嚐試屈辱,這是怎樣的母性光輝?


    楊牧魔心術正開啟著,已經鑽入了這些人的內心深處,探尋他們的所思所想。


    黑人紮克西姆,三十七歲,從十幾歲時就開始暴力成性。


    殺過人,作過大佬,販賣過毒.品女人,在夜場裏經常尾隨灌醉女性,已滿足自己強烈的欲望。


    可以說從他開始走向犯罪的道路,他的形象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邪惡的。


    他自己也是這樣認為,他自私自利,毫無憐憫之心,他可以為了一己私利無窮的去傷害別人。


    這是他做人的爽點,是他追求的自由。


    而這樣一個人,其實在十幾歲之前,他的人生並非如此。


    黑人母親勞拉希爾頓活著的時候,他在學校裏是個優等生。


    那時的他還不算太強壯,甚至在黑人裏算是體弱的。


    他的學校裏隻有黑人。


    當其他人打籃球泡妞的時候,紮克西姆往往會去圖書館,他熱愛文學,有夢想要成為作家。


    紮克西姆喜歡自己的母親勞拉。


    勞拉是個友善的女人,她有十三個孩子,她依靠救濟養活著這些小孩。


    而且,不單單是養那麽簡單,勞拉是真正的陪伴著他們,給他們講人生的哲理,說處事的得失,培養他們的興趣愛好,並且給予全部的鼓勵。


    在紮克西姆的兄弟中,有一人叫洛克斯。


    洛克斯有一個偉大的夢想,他想要去做流浪漢......


    很多人都嘲笑他,因為這個夢想確實可笑。


    流浪漢意味著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意味著社會底層。


    紮克西姆其實也這樣想。


    可勞拉卻支持洛克斯。


    “親愛的孩子,如果你真的已經考慮好,如果你真的就想這樣做,我可以支持你,但你必須每個月給我打一個電話,告訴我你還活著。若是那樣,就算我再也見不到你,我也會是幸福的。”


    洛克斯走了,那一年他十八歲。


    此後的七年,他真的在沒迴來過。


    可是他的實現了人生夢想。


    去過南美,去過歐洲,到過亞洲非洲,探訪過兩極,最終在七年後定居澳洲。


    他給勞拉郵寄了不少的明信片,而勞拉則省吃儉用的給他一些費用。


    ,每個月他們通一次電話,直到最後一次通話。


    “勞拉,你還好嗎?”


    “是的洛克斯,我隻是有點難受,你知道的,我太老了,生下你的時候我已經快六十歲。”


    “謝謝你,給了我生命。”


    “不,是上帝讓你來到了這個世界,我也要感謝你洛克斯,你的明信片都很美,就好像我也去過那些地方。”


    “嗚嗚嗚,真該帶你出來走走,我很遺憾勞拉,真的,很遺憾。”


    “不,你隻是做了你應該去做的事情,告訴我,是什麽讓你停留在了澳洲?”


    “我碰到了一個女人,一個白人,她叫洛伊。”


    “是的,可我想知道你是用什麽征服了一個白人呢?”


    “七年,我想是過去七年的流浪,讓我有了今天的幸福感,而這一期也是你給我的。”


    “好了洛克斯,除了生命,我其實並沒有給你任何東西,你隻是追求了你的自由,讓我的生命得以延續並升華,我要走了,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女兒,會讓她的名字裏有勞拉這樣的詞嗎?”


    “會的勞拉,我一定會生這樣一個孩子,然後告訴她,你是多麽偉大的一位祖母,而我到底有多麽的愛你,隻是我做的不好,很不好!”


    勞拉笑了,死去,和身在遠方七年未見的兒子永別。


    那一刻,房間裏其他的兒子都忍不住開始落淚。


    紮克西姆當然也在哭,他是勞拉最小的孩子。


    從那以後,他的人生軌跡開始改變。


    他傷心,墮落,最終走向深淵。


    他成為壞人。


    這或許就是他真實的內心。


    不過他卻永遠忘不了死去的母親。


    他殺人時候,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對著那瀕死之人道:“知道嗎?我的媽媽要是還活著,你或許不會死。”


    他與人打仗的時候,一邊開槍一邊躲在掩體後麵喊叫:“真應該讓我的媽媽給你們上上課,讓你知道知道如何做一個乖兒子!”


    他去夜場找個健壯女人到床上時,會摟抱著她說:“嗨知道嗎寶貝?勞拉不會喜歡你這樣的女人,因為你沒有鼻毛,你的鼻子動過手術是嗎?這會讓勞拉困惑,寶貝!舒服嗎?我覺得你不錯,可你永遠成為不了勞拉的兒媳婦。”


    紮克西姆就是這樣作著壞事,然後在心裏無時無刻不在讚美著一個好人,也就是他的母親。


    或許就是這種情緒吧。


    當看到那個女兒自私的去求媽媽。


    而這位媽媽竟義無反顧之後,紮克西姆毫無興趣了。


    他也想到了自己的母親。


    “六哥,殺了你的仇人,然後今天就這樣,我沒興趣了,懂嗎?”


    紮克西姆並不完全算是六哥的手下,他們是合作的關係,六哥有一些人,紮克西姆也有一些人。


    這裏的不少人都在末日裏做過很多壞事,因此能夠活下來。


    而這時,他們中四分之三的人,其實都已經對劉二美有了敬佩之心,因此跟紮克西姆一樣,興趣全無。


    ·


    另外還有四分之一的人,心中還有花花腸子,可他們卻也不想對劉二美母女如何了,畢竟這裏還有其他女人。


    楊牧清晰的感受著他們心裏的變化,從他們的記憶中了解他們的過去。


    這真是有些奇妙的事情。


    他竟又一次看到了末日裏人性的光輝。


    也看到一盞能夠改變指引他人的明燈。


    這是楊牧一直想做,卻始終不算成功的事。


    、好複雜的人性啊。


    一個放棄一切想法去保護自私女兒的母親,竟然就這樣被敬佩了。


    為什麽她這個聖母做的讓人敬佩呢?


    因為足夠真?


    因為天經地義?


    因為出於自然?


    因為確實可憐?


    而自己去做聖母就少了份誠心嗎?


    他並非聖母,隻是個偽聖母,為了去做而做,自然做不好。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其實可以換一種思路。


    既然自己做不好聖母,為什麽不去給真正的聖母一些機會呢,比如做靠山。


    對,他把聖母組織起來,讓他們改變別人,拯救已殘破不堪的人性。


    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堆人的話力量就大了。


    重要的是,現在楊牧擁有窺心能力,他可以區分出哪個是真聖母,哪個是假的,哪種聖母是傻叉,哪種聖母能夠帶上人性的光環。


    楊牧覺得這個辦法好,可以試下。


    那邊,六哥也失去興趣,就直接把呂不仁給殺了。


    楊牧沒有阻止。


    一個真正內心邪惡的人,救下他沒有絲毫意義。


    其實呂欣然也不是什麽好鳥,但她倒沒做過什麽太壞的事,一直沒機會,多年來都在劉二美身邊。


    劉二美不但是個好母親,也是個真正的好人。


    楊牧能夠在她內心裏感受到溫柔與善良,至純至善的味道。


    這種人能在末日裏活這麽多年,真的不容易,是個寶貝。


    對,自己可以成立個組織。


    就讓劉二美當總經理。


    末日聖母聯合工會。


    自己做聖母老大,下麵設立升級體係。


    多級聖母製度,想要活得好,那就來做聖母吧。


    聖母一心想著救人,就算沒有那種實力也要去救。


    長久以來一直被看做異類,被責罵,然後也因為幼稚的行為而失去生命。


    自己就來做這個聖母老大。


    把有能力有智慧的聖母保護起來。


    讓他們去做好人好事,循循善誘那些惡人。


    當然,他打的方針政策需要自己來指引。


    具體的事則由聖母去完成。


    不對不對,聖母應該跟壞人一起。


    聖母傳播思想,壞人負責實施,這才是最好的策略。


    楊牧越想越開心,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這可真不錯。


    他也沒浪費時間,現在最壞的呂不仁已經死了,其他人也跟他沒關係。


    楊牧隻是偷偷進去把劉二美母女給救了出來。


    那畢竟還是賊窩,今天歹徒們良心發現,卻難保明天還有良心。


    劉二美一看到楊牧,滿心的驚訝。


    “是你?”


    呂欣然還有些驚疑不定,暗道自己的娘怎會認識這樣的帥哥啊?而他又是來自哪裏,怎麽記恰巧把他們給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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