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來說,最可怕的事情是看到了自己的死亡,明知道會死而無法自救,那生命剩下的每一秒鍾,都會處在恐懼中,其實沒有任何人能坦然麵對。


    楊牧的話起到了安撫的作用,但也隻是表麵上。


    大家心中這時都在想著好多事。


    過去,現在,沒有未來。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足足二十分鍾,大家都還是一動不能動,被傘膜和喪屍壓在牆壁上,四周黑漆漆一片,那盞小燈倒還亮著,但光線實在是放不出去。


    “好了,怪無聊的,大家都來說說自己的事,做個詳細的自我介紹,我們現在貌似有了很多空閑時間,而能做的除了車禍,也就沒有別的。”


    楊牧說完,看大家不說話,就開始了自己的講述。


    這段經曆無論講給誰,那都是做夠傳奇的。


    即使胡蝶和林悅已經大略聽過,可如今聽楊牧富有感情的,詳細的又講了一遍,她們還是震驚,最後覺得傷感,落淚。


    哭的不止胡蝶林悅,其他人也都哭了,都覺得好心疼。


    原來這個男人小時候如此的苦!


    和野狗與野狼搶食吃?


    為了躲避人販子在大山裏好幾年?


    連續那麽長時間都以天為被,以地為床!


    好可憐哦!


    然而,這麽可憐的男人,原本應該成長的一無是處,他卻偏偏這麽優秀,這怎麽可能呢?老天給凡人開的玩笑嘛?


    在大家激動的時候,楊牧哈哈大笑。


    “哈哈!就知道我這一招好用!哈哈,果然把你們說哭了,老子這一招曾經在大街上屢試不爽,每次給小少婦講,她們都會把我如同小奶狗一般的抱在懷裏,嘖嘖嘖,那股奶香,真的濃厚!”


    所有人都傻了,沒想到這個時候楊牧還有心事開玩笑?


    偏偏這玩笑還如此流氓!


    什麽濃厚的奶香啊,下流死了!


    大家被他影響,這一次心中真的沒那麽怕了。


    當然,也是因為適應了眼前環境的原因。


    反正喪屍過不來。


    它們畢竟沒有智商,這時如果能讓開,把這個傘膜接起來,很輕鬆就能抓到人。


    可是它們擁擠在一起,就算有聰明的喪屍此時能想到要鑽進傘膜,估計也白搭。


    被困的人動不了,擁擠的喪屍同樣動不了。


    楊牧的故事就算講完了,換其他人講。


    穀大森的人生很悲哀,從小就懦弱。


    講了一半就被年糕給打斷了。


    “行了行了!講什麽啊!換人!他的故事我不想聽。”


    穀大森哀歎,但沒辦法,他反抗不了年糕。


    “那我來說,我叫方荷。”


    方荷開口了,開始講述她的彪悍人生。


    所有人都震驚,包括楊牧。


    沒想到方荷人生的戲劇程度,竟然不比楊牧差。


    這是個從小就很苦的人——她傻。


    她爸她媽都以為她是傻子。


    後來離婚,就把她扔給了奶奶管,父母都去了外地。


    十二歲那年奶奶去世,臨死之前拉著方荷的手隻是哭,不說話。


    方荷在那一年毛瑟頓開,對奶奶道:“我能活下去的,奶奶要是死了,我給你建墳墓。我知道爸爸不孝順你,他不是好人!”


    奶奶笑了,就這樣撒手人寰。


    而方荷竟然真的把奶奶的屍體拖出了家門,到了後山,挖了一夜的坑,把奶奶給埋了,自己在墳頭插了個樹枝,磕了三個頭,之後離開淪落天涯。


    她和楊牧不太相同,因為她是女孩子,而且沒有人販子追她。


    隻是不久之後她就被人收養了,一個飯店。


    人家天天讓她洗碗幹活,可她手腳太笨,經常打碎碗。


    十四歲,那一家終於將她趕走,有人調查他們雇傭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歲的方荷飯量又大,所以主人家決定不要她了。


    她也無所謂,出門後覺得這個城市太小,聽說大城市好發展。


    於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錢買了張火車票,之所以到漢寧,是因為她的錢隻夠買到漢寧的票。


    下車後,一個男人就跟了上來,問她:


    “小妹妹,你是從外地來的嗎?”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色眯眯的。


    十四歲,方荷還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當然還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畢竟她在酒館裏幹了兩年,聽說過很多事!


    看著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騙我嗎?”


    那男人愣了,一時無法迴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騙我吧,不過要給我飯吃。”


    於是方荷就這樣被男人帶走,去了一個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買了四個肉包子。


    進入房間後他就開始脫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點也不反抗,隻是吃著包子。


    於是那一天方荷失去了少女的身份,在吃了四個包子的過程中,那個男人在他身上發泄了欲望。


    何其彪悍啊!


    她根本不怕自己被騙,因為她傻!


    從此方荷成為了這男人的女人。


    男人原來是個黃牛,倒票的。


    方荷就跟著他幹。


    幹了幾年男人被抓,方荷也進去了所裏。


    隻關了三天就要被放出去。


    方荷死活不出去,說這地方有飯吃。


    當時可是難為死了派出所的民警,那是找了四五個力氣大的,才把方荷給抬出去。


    方荷又成了孤家寡人,她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了。


    有一點她和楊牧是一樣的,就是要活下去。


    當然方荷沒想這麽複雜,她的真是想法是今天我要吃什麽。


    之後她就進了一家舞廳,遇到了教她跳舞的女人。


    隨便跳了兩年醜小鴨,十八歲後她綻放了,成為了那個舞廳中最漂亮的女人。


    所有男人都肯為她花錢。


    而她來著不懼,前提是那男人要請她吃美味。


    後來她遇到了宋軍,宋軍覺得她美豔無比,並且有一種獨特的味道。


    她當然足夠獨特。


    一個不受社會一切倫理道德限製,一個沒有文化修養,一個美顏芳華絕色,一個性格彪悍的吃貨,當然跟大多數女人都不同。


    於是宋軍決定不問過去,把方荷占為己有。


    方荷沒有立刻同意,她其實不好拒絕比人,因為她覺得一旦拒絕了別人,就等於很多事需要自己去謀劃,她不擅長這些東西。


    那麽之所以拒絕宋軍,她有一個任何人都想不到的理由,就是她要結婚!


    那是奶奶小的時候跟她講過的事情。


    說她傻,以後一定要找個老實的男人結婚。


    就這樣方荷在一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爬上了舞廳保安宿舍的床,告訴他,想和他結婚。


    那保安都傻眼了,不知道舞廳花魁是怎麽想的。


    在此之前他隻能遠遠看著方荷,從來不了解這是個怎樣的女人,隻知道她漂亮,並且時刻穿梭在男人之間。


    保安同意了,他覺得能娶到方荷也是一種幸福。


    這段婚姻期間方荷離開了舞廳,與男人迴了老家,辦了喜事。


    隻是半年時間,男人對方荷厭倦了,時長想起他做花魁的事。


    有那麽一次他喝多了酒,要打方荷。


    結果被方荷反打了。


    “奶奶也有錯的時候,老實的男人,小氣!”


    方荷留下一句話,離開了家,辦了離婚手續,重新迴到舞廳,又開始了花魁的生活。


    一年後她和宋軍在舞廳相遇。


    此時的她已經更加完美,更加有女人味,那身材最是讓人著迷。


    宋軍有一家模特公司,於是讓她過去。


    此間宋軍當然也做了推手,然後方荷的天生麗質才是最好的本錢,她那不在乎一切的態度反而成了一種氣質,讓她在模特圈迅速走紅,並且衝出亞洲,走向了世界。


    或許方荷傻裏傻氣的待人方式更適合國外,她沒什麽可藏著噎著的。


    對一個東方男人說,老娘可能睡過一百多個男人。


    那東方男人百分之一百說她是爛貨。


    可對一個西方男人說出這樣的話。


    對方可能會說,不可思議,你sosex,非常性感!


    並不是說西方男人就喜歡爛貨,隻是他們往往將性和愛分開,對於他們而言,方荷是大師級的人物,經驗豐富。


    總之,方荷在國際市場如魚得水,讓宋軍都很意外。


    這就是方荷所有的故事,她迴國的時候之所以不出門,因為她無事可做。


    她的思維單一,想法簡單,覺得獨處是快樂的,那麽她就一直獨處!


    說起來和潘鳳找麻煩可能是方荷唯一的樂趣。


    她其實從沒把潘鳳看成是情敵。


    在她的思維力,潘鳳隻是個讓她生活沒那麽無聊的物件罷了。


    潘鳳看方荷是個虎娘們,殊不知在方荷的邏輯裏,潘鳳和她一樣傻。


    故事講完了。


    大家聽得無聲。


    同時感歎——


    真的是好彪悍啊!


    這個女人活的跟所有人不一樣,她不懂什麽叫禮義廉恥,根本沒人告訴過她。


    所以她在十四歲那年,被一個壞男人帶迴家睡覺,毫無羞恥感,毫無恐懼,毫無不適應。


    她可能還很高興,因為她得到了四個包子。


    如果以女性為角度,如果把方荷作為主角,其實也可以寫出一本很現實主義的小說。


    她的人生值得思考。


    你能說她不幸福嗎?沒人能,因為她的價值觀不屬於這個社會。


    楊牧感歎,潘鳳也在感歎。


    或許自己真的啥,和方荷這種女人較勁,是她最不明智的決策!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末日贅婿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熊貓快跑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熊貓快跑並收藏末日贅婿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