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兒記事的時候,便知道自己有個媳婦兒,知道媳婦的娘自己該叫“嶽母”,盡管他那時候還並不知道“媳婦兒”是什麽,更不知“嶽母”這個稱唿又意味著什麽。


    記事的時候是多大?兩歲?三歲?這個,隻有他自己知道了!


    好像,曾有人問過他關於媳婦這個問題,他是怎麽答的?


    他說:“媳婦就是,陪她玩、哄她開心,她生病了、不開心了、哭了的時候更要陪她、哄她。有好吃的留給她、好玩的送給她,她想要什麽就給她什麽。還要保護她,誰敢欺負她就幫她欺負迴來!”


    然後,問的人捧腹大笑,而他的嶽母則樂得笑不攏嘴,攬著他一個勁的誇著“好女婿”。


    其實,旭兒有點不太明白,嶽母有什麽好樂的,因為這些話都是嶽母教導他的。


    娘說,嶽母是長輩,很親的長輩,嶽母的話他得聽。


    所以,他就理所當然的聽了,並且也一直照著做了。


    所以,他不喜旁人觸碰,卻唯獨容忍她見麵便拉著他的袖子叫“旭哥哥”;他有潔癖,除了習武的時候能容忍一身泥,就隻能容忍她哭得眼淚嘩嘩的拉著他的袖子抹眼淚。


    還有,堆雪人、放風箏、放煙花那麽無聊的事兒,她咯咯笑著拉他一起去,他也去了。


    他甚至在她要吃某家小店的蜜餞時,默默的忍耐的排在了那老長老長的隊伍後頭……


    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這種事情是他最厭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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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重陽,天朗氣清,明亮的陽光透過薄薄的雲層照耀下來,照得人心裏也亮堂堂的。


    留郡王府中舉辦了賞菊宴,賓客盈門,好不熱鬧。


    這是連芳洲、李賦等人迴京城的第一年,留郡王妃特特設宴,一來賞菊過節圖個樂子,二來也讓連芳洲能快速的融入京城中上層夫人們的圈子中。


    畢竟時過境遷,多年不交際來往,許多事都有了變化。而宮裏的貴妃娘娘想要當上皇後,就離不開朝中各大員的支持。他們的夫人們,無疑是打開缺口的一條好路徑。


    若是去別處赴宴,旭兒才不會乖乖的陪著娘去,可是去未婚妻家,那就當仁不讓了。


    已經七歲的他因習武練得一副好身體,身量高挑,身體強健,輪廓分明的五官透著英氣,濃眉修目,鼻梁高挺,氣度不俗,可見長大了必定是個英俊的男子。


    因著他的出身比之父母的起點不知高了多少,通身透著清貴氣質,略染著幾分冷清與生人勿近的氣息,令他看起來更增幾分神秘的魅力。


    因今日前往嶽父嶽母府上赴宴,於是他很耐煩的任由母親命人給他穿戴。


    純白團花雲錦圓領長袍,寶藍色束口箭袖,朱紅三鑲白玉腰帶,麵料上乘,做工一流,袍上繡著金色和藍色瑞草雲芝花紋,極其精致華美。


    頭發高高在頂心束起,戴著八寶珍珠簪纓冠,越發襯得麵目清俊,氣度華貴,俊逸出塵。


    連芳洲坐在一旁喝茶,看到奶娘將發冠給兒子戴上的時候小家夥眉頭下意識的蹙了蹙,但是依然忍耐著沒有吭聲,不禁心中暗樂。


    連芳洲心中暗歎,這小家夥,跟他爹一樣,在這些裝飾上從不甚在意,衣裳隻要穿著貼身舒服、幹淨利落就可以了,絕對不可以為了無聊的好看而增添累贅。


    然而丈夫勉勉強強就罷了,隻要有條件,哪個當娘的不喜歡把自己的寶貝兒子打扮得帥氣出眾、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他呢?


    如今李家不但是有條件,而是非常非常有條件啊!可是寶貝兒子偏就不喜歡。


    若今日不是去他嶽父嶽母家,他才不會老老實實穿戴上這一身呢!


    連芳洲欣慰中難免又帶了點淡淡的酸:小家夥比他爹更有出息啊,這麽小就懂得討好媳婦一家子了……


    她正胡思亂想之間,當奶娘欲將一塊晶瑩的羊脂白玉佩係在他腰間的時候,小家夥終於忍耐的叫了起來:“娘!”


    語氣中帶著不滿。


    奶娘不由得也笑了,手中拿著玉佩便頓在那裏,看向連芳洲。


    連芳洲擺擺手,笑道:“罷了!不帶就不帶吧!我的兒子,也不靠這些東西裝門麵!我兒子天生底子就好!”


    “說得也是!”奶娘也笑道:“大少爺的人才品貌,誰見了不讚呢!”


    “娘,咱們走吧!”小家夥微微蹙眉,幹脆打斷道。


    連芳洲和奶娘不禁莞爾。


    “好好,走吧!你嶽父嶽母沒準也等急了!”連芳洲笑著,起身往外走去,旭兒跟在她的身邊。


    話說,她不是不想親昵的牽著寶貝兒子的手,娘兒倆親親熱熱的出門去。


    然而事實上,在四年前,他與她走在一起的時候就堅決的不肯要她牽手了,他說,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連芳洲盡管心裏要抓狂,並且對他這話十分的不屑,然而卻拗不過他。


    她發誓,二兒子她一定要好好的教導,絕對不讓他步他哥的後塵。


    話說,養兒子不能總是在幫別人家養不是?大兒子已經變成“別的女人的男人”了,二兒子起碼在變之前,總得先屬於她這個當娘的吧?


    不然,她懷胎十月,怎麽算怎麽吃虧不是?


    連芳洲、碧桃與碧桃的養女上了馬車,旭兒騎著馬跟在車旁。


    這馬是勇王特意從西北弄過來送給他的三河矮腳馬,這種馬體格勻稱健壯,爆發力比不得別的良駒,但耐於長途跋涉。尤其是身量天生矮小,正適合旭兒這般年紀的騎。


    一眾侍衛開路簇擁著,一行人便往留郡王府而去。


    路上行人所見,如此俊朗清貴、一表人才的小郎君策馬嫻熟而行,竟是遊刃有餘好看得不得了,無不紛紛側目小聲議論。


    待有人看清馬車上的徽記告知眾人,眾人恍然大悟,皆以為然:怪不得!原來是威寧侯家的大公子!


    侍衛仆從們與有榮焉,一個個仰首挺胸,神氣活現,旭兒卻是目不斜視,神情淡然,仿佛眾人看的並不是他一樣。越是如此,越引得眾人如癡如醉,讚歎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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