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媽媽不在,我打電話給林洋,那頭是嘟嘟聲。

    奇怪,我已經好幾天沒有和他聯係了,媽媽沒收我的手機之前,我們可是天天打電話,我感覺,每一天都有說不完的話,每一次感覺都是全新的。

    可是自從那天媽媽電話裏說了他以後,再也沒有打電話,該不是他生氣了吧,就算媽媽那天電話裏說的話有點絕,也是能夠理解的,哪個父母不反對女兒幹這麽沒麵子的事,更何況同謀就在眼前?

    說實在的,媽媽是足夠寬容我了,我們如果角色換過來,我還不是簡單說幾句,沒收手機就完事,說不準我不但要把自己的女兒吊打一頓,還會關起來,而且不會輕易放過這個“誘餌”,不找點兒事,我善罷甘休。

    這就是我。我的這種囂張作風上初中是出了名的,自從林洋出現了以後,我收斂了許多,有好些人這樣評價我:

    小時候,我是一塊鋒利無比的玻璃,隨時等待或銳或鈍的或敵意或無辜的來者,在我18歲的那一年,天上飛過一片奇麗無比的雲彩,這片雲彩散去後,它將我的鋒利和囂張一並帶走了,我突然由一塊玻璃變了溫婉柔軟的玉石。

    天哪,玻璃也會變成玉石,該不是他們有天眼,看我這人以後能成點氣候,就奉承我的,也好把以前說我的壞話用這種方式來消減一下,真聰明。

    不過,我好像真的變了好多,記得上初中的時候,我愛穿男式牛仔服,留著三七分開的短發,還故意留一小綹,在眼前晃,有時候,剛好把眼睛蓋住。

    一天,我看見電視上有個跳街舞的女孩,短短的頭發,寬寬的低腰多兜的褲子,褲腳還堆了好幾圈,那種酷酷的感覺我簡直崇拜極了,尤其是她超酷的短發,在頭縫處染了幾綹金黃色,在明媚的太陽下顯得格外耀眼。

    當天下午,我把頭發染了色,不敢太紮眼,我精心挑選了一種自以為誰也發現不了的栗色,我對正在學跳拉丁的小鴨說,街舞才能體現我們的個性,比拉丁更有動感,我看見她有點兒動心,我們想試試看。

    第二天晚上,媽媽發現了我們的伎倆,媽媽狠狠說,自己去把那一嘬黃毛剪掉,不然,我給你收拾,我以為媽媽說的是氣話,我沒理。

    晚飯後,媽媽親手操刀,給我剪了個死不像,我又氣又惱。沒辦法,大夏天,我戴著帽子,上課也不摘。同學都以為我受傷了,關切的問候我。誰知道我頭發的苦衷,老天爺最清楚。

    媽媽說,我的頭發稀又軟,發質不好,幹脆借此機會把頭皮刮一下,頭發會長的旺。

    那個夏天,我當了一季的光頭,那年,我已經13歲了,女孩子光頭,在當時不但不時髦,反而是很丟人的事,我在頭頂粘了一塊紗布,騙同學說是受傷了,他們還買了水果來探望我,真搞笑。

    上初中的時候,我和小鴨到郊區的玉米地裏偷蘋果,蘋果樹在玉米地裏像個將軍一樣矗立如柱,我們的侵入,使它失去了原本的安靜與威嚴,等我們偷了蘋果往田埂衝時,主人早就怒火衝天罵罵咧咧的來捉我們了。

    他沒有捉住我們,卻扯去了代表我們出處的唯一物品,我們身穿的校服。

    結果,媽媽被請進了校長室。媽媽氣的發抖。

    家裏沒有嗎?為什麽要偷,從哪裏學會了連偷帶搶?媽媽厲聲嗬斥,並用皮帶抽我,我像一個老鼠,好在老鼠會叫,而我卻痛也不出聲,媽媽抽完了,後悔不已。

    我的寶貝,你怎麽連叫一聲痛都不知道,你哭也可以,哭了我就放手,難道我是真的抽你嗎?

    我不知道為什麽,我竟然把嘴唇咬破了,鮮血直流,卻不說一句軟話,我那樣狠,媽媽讓我痛在身上,我卻讓她痛在心上。

    後來,媽媽再也不打我,也許,媽媽那一次打我,給她自己留了一道深深、深深的疤,而我也長大了。

    雲彩過去了,我開始變成了一個乖乖巧巧的女孩,學著矜持,不再像以前那樣完全是一個瘋狂的假小子。

    我打電話給小鴨,她也關機。

    這些人,拿著手機就知道關機,明擺著欺負我沒有手機的嘛。

    我決定到網上轉轉。

    剛上線,我看見有人不停點頭跟我說話,我一看是戈一飛。算了,幹脆隱身。也許,這些天他一直在網上等我,他一有時間,在網上泡。我知道他肯定不爽,肯定有一大堆話要我聽,我的心累了。

    還是聽歌吧,打開qq音樂,全是我愛聽的歌,張學友的《情書》,王菲的《紅豆》,遊鴻明的《白色戀人》,海明威的《老人與海》,新出來的流行音樂我不是特別感冒,我喜歡老歌,比如,張學友的經典歌曲《吻別》,劉德華的《冰吻》,我百聽不厭。

    記得我上中專的時候,有一天,全宿舍人都出去了,我一個人呆在宿舍裏聽廣播,突然,有一首歌戚戚然然在我耳邊響起,悲情的旋律,還有歌者聲音裏傳出來的淒涼,我的心情一下子起起落落,那是一首無限燃情的歌,極度憂傷。

    聽完那一首歌的時候,我竟然淚流滿麵,那是第一次,我那樣用心、那樣忘情、那樣入迷的聽一首歌,在我的曆史中沒有過的,我記住了歌名是《寡婦村傳奇》,歌者是當時甚為有名的周華健,在這之前,我是喜歡他的,因了這首歌,我對他的歌越發迷戀,我成了周華健忠實的fans。

    我自己都沒有想到有一天我會變成某某明星的粉絲,在這之前,我是極度反感那些追星族的,有一天,我也會加入到他們的行列中,原來,我的心也是如此年輕,我竟為我的意外發現興奮不已。

    後來,我常常聽這首歌,每一次聽的時候,我都會有新的感受,或悲情或淒涼或震撼,那種震撼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

    有的東西動了情,卻收不迴來,愛上他的歌的感覺便如此。

    就像有人說,有些東西固然老了,精華卻不會老,我沿用了這一點,有的東西雖然年輕,卻掩飾不了的幼稚,我自始至終的鍾愛這些老去,精華依舊讓我感動的歌。

    上網的時候,美美不停的舔我的腳,它軟軟的長長的毛蹭在我裸露的腳踝,軟綿綿的猶如一塊溫熱的地毯,我突然皮膚癢癢,一點一點兒,很輕。

    我抬頭看它,它也同樣睜著大大的深棕色的眼睛,它的眼睛非常迷人,我常常想,美美這麽漂亮,應該不要孤單的,可它的夥伴還是離開了它,它是不幸的。

    美美是去年,我和媽媽在寵物市場逛的時候,一眼瞅準的一條可愛的小白狗,它不算是很有名的犬類,但一身雪白的亮若緞麵的毛,還有那雙迷人的眼睛足以在其他犬類中輕易勝出,可人的外形戰勝了其他名貴犬類。我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它。

    為了不讓它寂寞,我們特意給它找了一個伴兒,那是一條同樣漂亮充滿野性的黑色的公狗,我取名給這兩個小家夥,美麗,白色的叫美美,黑色的叫麗麗,自從美麗來到我的家,我們家裏有了許多的樂趣。

    小母狗美美性格溫順乖巧,粘人,聰明,會看臉色,最大的缺點就是愛撒懶。麗麗相反,他是我們專門給美美尋覓了很久的伴侶,性格有點暴躁,走路的時候倆前蹄往外撇,活像八字腿。

    別看它整天像個受氣包一樣,其實在美美跟前,它的確是個不錯的戀人。

    我在家的時候,陪它倆玩,別看是動物,他們卻非常親密,麗麗經常躺在美美身邊,舔舐美美的小臉,有時候,小爪子給美美梳理它淩亂的毛。它像極了柔弱的美美的體貼伴侶。

    有時候,我抱起美美想親昵,麗麗卻不停的撥弄我的褲腳,我知道它的意思,不理,索性站起來,假裝要抱走,麗麗急了,它伸著腦袋,頭瞅著我,嘴裏哼哼唧唧,忽而用尾巴蹭我,圍著我轉圈,生怕我會奪走它的戀人一般。小家夥,還真有心計。

    我給它倆一個紅色的小皮球,倆家夥,像模像樣的踢球,一個踢一腳,另一個屁顛屁顛追著跑,活像兩個足球運動員,有時候親密,有時候鬥毆,難得的一對,我常常這樣想。

    一段時間,爸爸媽媽工作忙。那一天趕上我上夜班,迴來後,我看見美美在牆角縮卷著身子,而麗麗不見了。我喊了半天,沒聲音。是美美幫我找到的它。

    我看見麗麗的時候,它目光犀利,有一道恫嚇的光從它的眼中射出來,可恨的是,它油光而整齊的毛淩亂肮髒,看見我後,它倆一直是哭哭唧唧的,肯定有什麽事。

    抱起麗麗,我發現它的脖子有一塊地方已經被血染紅了,我仔細一看,有一道傷口。不容置疑,肯定是跟別人家的狗打架了,我檢查了美美,毛有點亂,身上並沒有傷。它的眼神看起來很畏懼,受了驚嚇的樣子。

    我安頓了美美,抱著麗麗去看醫生,醫生看後打了針,他告訴我,我的麗麗需要在醫院觀察幾天,我於是把它留在了醫院。

    兩天後,麗麗瘦了一大圈,目光柔弱,淡卻了往日的犀利,身體柔軟,好像連身體都支撐不住,醫生告訴我,麗麗可能活不過今天了,我突然很失落,美美和麗麗已經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怎麽能活不過今天?難道所有的生命都是如此脆弱?活著的時候,活潑伶俐,而要說再見,也是如此輕描淡寫。

    我抱著美美去看它,它顯得更加虛弱,它微閉著眼睛,一動不動。我把美美放在麗麗身邊,美美用爪子輕輕撫弄麗麗的身體,它的眼神充滿憐愛,而麗麗也睜開眼睛望著美美,那眼神,使我突然想起《泰坦尼克號》中船快要沉沒時露絲的眼神,溫柔中充滿難舍。

    有時候,感動真的是那麽一瞬間,短短的幾秒鍾,我明白了美美和麗麗之間的情愫。原來,動物也和人一樣,有血有肉,人隻是多了一個功能,會說話而已,其餘都一樣,動物也會表達感情,用它們自己的方式。

    那天,麗麗在美美的懷抱中安靜睡去,我看見美美眼中有一滴淚,那是情人的眼淚。我突然感到麗麗其實是幸福的,能在自己的愛人懷抱中死去,這是多少人的追求,多少有情人的夙願呀。

    美美突然變得很孤獨,它開始怕生,我的小屋便成了它溫暖的家。後來我又給美美尋覓了個伴兒,美美對它卻很冷漠。

    我於是送還了它,美美也許接受不了它。難能可貴。

    有時候,人都會突然間變成另一個人,而我可憐的美美卻堅持著它的愛,我的心裏一陣漣漪。

    愛與不愛都源自一顆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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