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廷緒終於再鼓氣力講完了父親的遭遇,他抬眼看看我,似乎在說:你大概明白了我的意思吧?


    我當然明白,作為他大學時代的唯一好友,我怎麽能不明白他今天跟我講這麽多的深意呢?


    “你不相信父母會拋棄你一走了之,對嗎?”我問。


    “當然。”


    “可是那些證據……”


    聞廷緒看看我,又看看仍在若無其事,低頭細品美食美酒,簡直成了背景帝的華鬘,不由苦笑一下。


    華鬘這家夥,到這時候,連句話都不跟我說——她還叫服務員拿來點菜單,自顧自地在那裏翻著菜單寫起菜名來了。


    真是——雖說聞廷緒有錢,但他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雖說我跟他關係老鐵,但華鬘這種“拚死吃大戶”的樣子……


    聞廷緒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他朝我使勁擺擺手,示意我不要驚動華鬘。


    “你以為我苦笑,是因為這個?”他朝我小聲說道,“你也太看不起我了,這才多少錢,我開公司招待達人顯貴,一晚上花的錢比這個多多了,給你花點兒錢怎麽了?要不是知道你那驢脾氣,我都想把你拉到我公司,掛個vp的抬頭,天天發高薪包養你呢。”


    我尷尬地瞪著他:“警告你一次,以後說話著調點兒。前些日子迴家,我爸媽還打聽你來著,說我大學時候,就跟他們提過你,連沈喻的名字都沒聽說過。”


    “瞅瞅!真是好父母!唉……”聞廷緒本來是想順著開玩笑下去,但可能又提到了“父母”倆字,不免有些傷感吧。


    “你想讓我們幫著還原真相,洗刷父輩的冤屈?”我怕他情緒再陷入低穀,索性直接問道。


    “是啊。從那以後,有關西夜國遺址的事就再無人提起,我父親也就此背上了殺人盜寶的罪名。”說到這,聞廷緒的語氣變得異常低沉起來。


    “可是,知子莫若父,知父也莫若子。我記事早,母親小時候最疼愛我,記得她還對我說過,我就他們最珍貴的寶物,拿金山銀山都不換——當時雖然父親在單位處境艱難,但也不至於窘迫到絕境,母親也一直勉力支撐著這個家,她又怎麽會拋下我,跟著父親出逃呢?!”


    他清了清嗓子,大概是想繼續平靜下心緒,然後繼續說著。


    “至於父親,他跟我爺爺一樣,是個腦子裏隻有一根筋的人,一心撲在學術研究裏,對名利能淡泊出鳥兒來。他對吃穿用度毫不在意,就連褲子破了個洞,沒人發現都能穿半年——要說別的理由,我可能相信,要說他見錢眼開,帶著一堆金銀財寶,拋棄兒子和研究,攜妻叛逃,我可是一百個不相信。”


    “你父母感情好嗎?”


    “好啊。但不是你想象中那種膩膩歪歪的好,而是更深層次的東西。他們是真正從心裏特別相互理解的,換句話說,隻有母親能理解父親,能讀懂父親的心思,能明白他這個人怪在哪裏,好在何處。


    “反過來也是,父親對母親也是那種不露聲色的關心,表情木訥,但母親的各個方麵都惦記在心裏——他在家會下廚做飯,但不喜歡刷碗,可是後來想想,每個月總有幾天,他會默默地洗菜洗碗,不讓母親沾一點兒涼水。


    “你知道,咱們小時候,還不太興什麽秀恩愛。但每到母親生日、結婚紀念日這些日子,父親總提前去花店買了花,托花店的夥計送到母親單位去——不是為了招搖,可能是他羞於直接表達。


    “你說,這樣一個男人,會讓自己妻子背負罵名,帶著她逃去不知深淺的地方,開始不知禍福的人生嗎?”


    我點點頭。


    我知道,他現在衣錦還鄉,出人頭地,所以更想要我們幫忙,幫他查一個真相。


    盡管我還有所懷疑,但於情於理,這個忙我都應該幫——作為聞廷緒的好友,為他尋找真相我義不容辭。


    另一方麵,這幾天在家裏閑著的日子也實在難熬,每天喝不完的酒、鬧不完的趴讓我迫切地想給華鬘找點正事做,相信沈喻對此應該也深有同感。


    其實這幾天裏,她倆交鋒了無數次,彼此攻擊對方的弱點,最後隻能算兩敗俱傷。可憐我這個中間人,要受她們的夾板氣。


    我想她們鬥了這麽久也沒分出個勝負,正好可以借這個機會休戰,她們有案子可破,不至於每天琢磨著怎麽弄對方,我也可以喘口氣。


    我之前打算趁這幾天休息,好好放鬆一下,還覺得兩個女人共用一個身體打不起來,現在想來,我那時真是太天真了!


    聞廷緒看著我們,眼裏的期待不言而喻。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實話實說:“這個忙我們當然願意幫,不過事情時隔太久,我也沒辦法保證一定能有什麽結果。”


    聞廷緒激動地握住我的手:“這個我當然知道,你們能幫忙我已經感激不盡了。我隻求盡人事,聽天命,不想以後留下什麽遺憾。”


    我安慰地拍拍他。


    華鬘此時卻皺著眉頭,她似乎看不得我們兄弟情深的樣子,她啪地一下拍開聞廷緒的手:“說話就說話,幹嘛拉拉扯扯的?”


    我和聞廷緒對視一眼,我衝他無奈一笑——華鬘對我的獨占欲是越來越強了,現在已經上升到不分男女都要避嫌的地步,我也隻能扶額興歎。


    華鬘灌了一口酒,繼續發威,她瞪著我,說:“我這兒還有好多酒沒喝了,我不走,你也得留下來這陪我。”


    我卻並不擔心:“我們這次要去的地方是塔克拉瑪幹沙漠,那邊都是沙子,沒有水,你不是最喜歡那種地方嗎?”我知道什麽最能吸引她,“再說好酒哪都有,這種機會卻不常有。你確定不去?”


    華鬘聽到沒有水就已經兩眼發亮了,也顧不上矜持,或者說她們阿修羅界本來也沒有矜持一說,她直接撲過來就摟著我的脖子:“這麽好的地方,怎麽不告訴我,我要去我要去!”


    聞廷緒詫異地看著華鬘,怎麽沈喻和大學時截然不同?那時候她可是出了名的性冷淡。


    看來愛情真的能改變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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