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喻看她們願意說了,接著又直截了當地問道:“我記得你們說,安大叔那天一直在修車?”


    “對,那天老翟跟人出去辦事,結果迴來的時候,社區的汽車碰巧壞了。”


    “從幾點修到幾點?”


    “大概是下午五點左右,老安來到社區中心這邊幫著拾掇,但修了半天總是修不好,然後大概不到六點的時候吧,他就把車開到了修車鋪,說那裏工具齊全,還有地坑,方便。之後我們就都轉戰到那邊去了。”


    “聽說您幾位一直盯著他修車?”


    “那當然,公家的東西,萬一修壞了算誰的?”孫大媽嗓門洪亮地說。


    沈喻忽然笑了一下:“我猜,提出這個意見的一定是翟阿姨吧?”


    孫大媽一愣,她跟丁大媽麵麵相覷地看了一眼,又紛紛望向沈喻,那表情似乎在說:你是怎麽知道的?


    沈喻又一笑說:“我不光知道是翟大媽說的這句話,還知道那天晚上您三位並不總是同時看著,而是輪崗看著安大叔修車的,對吧?”


    兩位大媽點點頭,她們之前跟餘警官提過這事。


    “所以我想請兩位確認一下,修車那天晚上的八九點鍾,應該是翟大媽在值班吧?”


    “對對對。”孫大媽趕緊說,“我那個點兒還得迴家去幫老伴兒捏腿。”


    “我得迴家哄孫子睡覺。”孫大媽也趕緊說,“輪班嘛,誰有事誰就先迴去忙。反正鋪裏留一個人盯著就行了。忙到九點半我們就趕緊迴來了,後來就一直看著,直到淩晨呢!”


    “對,你可不能說我們不稱職!”丁大媽也補充一句。


    “九點半之後您兩位就都返迴修車鋪了?然後安大叔一直在鋪子裏忙嗎?您兩位親眼所見嗎?”


    “那當然,我們雖然老了,但眼睛不花!”


    沈喻意味深長地迴頭看看我,我明白她的意思——從剛才的詢問來看,安啟民在杜萬芊被殺時候的不在場證明並非無懈可擊——翟大媽跟安啟明都快領證了,算半個家屬,因此她證詞的可信度會大打折扣——但這也無法與拋屍的時間相吻合。


    如果這樣的話,就有點兒奇怪了。就算安啟民殺了人,他也沒有時間去拋屍。


    不過沈喻很快從這種失望中調整裏過來。她穩穩情緒接著問道:“那您兩位迴來後,看到安大叔有什麽變化嗎?”


    “變化?好像沒有。”丁大媽皺著眉頭想著說。


    “有變化,怎麽沒變化——咱迴來時老安那身工服明顯比之前幹淨了許多,他還換了一雙白手套。我總是手洗衣服,一眼就能看出來——你們這些用洗衣機洗衣服的,不理會這些事兒!——我跟你說吧老丁,洗衣機那玩意兒,洗不幹淨,洗長了筒子裏還滋生細菌!”


    “誰說滋生細菌了?有洗衣機消毒液啊!你手洗就幹淨?你手洗還洗不勻稱呢!”丁大媽聽著不順耳開始反唇相譏。


    “哎哎,兩位阿姨,咱不說洗衣服,咱說安大叔那天的衣服成嗎?”


    “對啊,老丁你看你,讓你打岔打的,耽誤人警察同誌工作。”


    “是你先提的洗衣機的事兒!”


    “哎喲老丁,你說話怎麽不講理呢!”


    “怎麽說話呢?我可是咱社區最講理的人了,你說說誰家的事兒不是我來調解的?街坊四鄰有事兒信任誰,難道還信任你?”


    我衝沈喻吐吐舌頭,看來在這裏也問不出來什麽了,趁著兩位大媽吵得火熱,我倆趕緊低頭溜了出來。結果剛走出社區中心門口,林瑛的電話就追了過來。


    “我說,你倆哪兒去了?”


    沈喻一把拿過我的電話,對林瑛說道:“你們搜查過安悅父親的修車鋪沒有?”


    “當然搜了,沒發現任何疑點,怎麽了?難道你們還在懷疑安啟民?”


    “對。”


    “難道有新的線索?”


    “他可能是殺人兇手——你們在安啟民的修車鋪裏做了血液痕跡檢測嗎?”


    “當然了,必做功課啊。但沒發現什麽異常啊,車鋪裏是有一點半點的地方有血跡反應,但是考慮到修車也經常蹭破皮什麽的,總不能說有點兒血跡就說人家殺人了吧?”


    “安啟民那天之後又去過其他地方沒有?”


    “我明白你們的意思,我們的確詢問過周圍的人,他後來天天在修車鋪忙活,根本沒時間去別的地方,更不可能去蘆橋公園——哎我說,你們在哪兒?”


    沈喻忽然哢嚓一聲掛斷電話,她直愣愣地盯著停車場的方向。


    我也循著她的視線望去,她是在盯著一輛破舊的麵包車,車的側麵還漆著“露珠街社區”的字樣。


    不用多想也知道,那就是安啟民修了一個晚上的麵包汽車。


    “九點半兩位大媽迴到修車鋪,發現安啟民換了衣服和手套,但後來他沒有去別的地方,修車鋪裏也沒有發現痕跡——車還沒有修完,他就換了工服,那說明原來工服上有容易被人發現的東西,而且直到現在兇器也還沒有找到——你說,他會把東西藏在什麽地方呢,肯定不能藏在自己身邊,那早就暴露了。”


    “趁著在地坑修車的時候,藏在麵包車底盤上!”我指著車恍然大悟道。


    “對的,嘿嘿,既然你猜到了,那就麻煩一下,鑽到車底下去看看吧。”


    “我?”我看看沈喻,又看看那輛又髒又矮的麵包車,不免有些為難。


    “怎麽?難道你想讓我鑽進去?”沈喻杏目圓睜地瞪著我問。


    “不不不,我去我去。”


    我倆走到停車場,沈喻看看四下無人,衝我遞個眼色。我一咬牙直接躺在了地上,然後擺動著肩膀和腿部,蹭著地麵鑽了進去。


    麵包車的底盤很低,好幾次我都感覺自己的額頭要蹭到底盤上的管子。


    好在我還比較瘦,鑽到裏麵也沒特別費勁。


    車底下一片漆黑,我右手摸索著褲兜,掏出手機,撳亮手機上的電筒。


    我不懂機械,更看不懂汽車底盤的構造,但我分得清新舊,因為我看到那髒汙破舊的底盤上新焊上了一塊擋板,這肯定是那晚安啟民修車的傑作。


    我試圖用手摳開擋板,但那塊鐵板焊得十分堅固,我晃了半天它都紋絲不動。


    我想了想,隻好扒住擋板的一條邊兒,使勁半抬著頭,用手機電筒照著擋板和底盤之間的縫隙,一隻眼睛往裏麵望去——


    擋板和底盤之間的縫隙裏更窄更黑,但就在那窄小黑暗的空間裏,我依稀看到了一隻沾滿了血跡的白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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