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過澡的寵天戈並沒有上床休息,在確定夜嬰寧睡得很沉之後,他拉開衣櫥,慢條斯理地穿衣服。
小的時候,讀書的時候見到“錦衣夜行”這四個字,他便莫名地喜歡。老師說,這是個貶義詞,比喻不能在人前顯示榮華富貴。
但成年後的寵天戈最喜歡的就是夜晚,中海的夜晚,有無數的宴會,衣香鬢影,觥籌交錯,熱鬧得足以令人忘記心底的寂寥。
所以,他喜歡穿上昂貴精致的服飾,穿梭在這樣的綺麗世界上,舉著酒杯,站在高處,含笑觀望,接受身邊所有人欣羨的目光,泰然處之。
穿好了西裝,寵天戈習慣性地摸了一下袖口的位置,空蕩蕩的,他才驚覺到,原來自己已經差不多一年的時間都沒有再佩戴袖扣了。
或許,是因為避免迴憶起某些令人不快的事情吧。
路過客廳一片狼藉的沙發的時候,寵天戈俯身,撿起地上的紙袋,扶正裏麵歪倒的酒瓶。
他就是在這個紙袋裏,發現的林行遠留下來的一張卡片。上麵清楚地寫著,淩晨三點,在“喵色唇”見麵。
林行遠約的人是誰,自然不言而喻,寵天戈當然不會相信,有哪個大男人會在半夜三更和另一個大男人約著見麵。
隻可惜,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夜嬰寧不夠細心,一路上都沒有發現紙袋裏的暗藏乾坤,還是寵天戈第一次洗完澡之後,在叫醒她之前無意間發現的。
這份手信是在離開酒店之前,由服務生在門口為每一位賓客派發的。看來,林行遠是早有準備,給了服務生一筆豐厚的小費,請對方在將手信送給夜嬰寧之前,將卡片暗中塞了進去。
既然人家處心積慮,自己又怎麽可能不見招拆招呢?寵天戈冷笑,臨走時再一次確認夜嬰寧睡著了,這才離開套房,獨自一人開車前往約定的地點。
他是知道“喵色唇”的,以前聽人提起過,隻是這種酒吧魚龍混雜,什麽客人都有,不太適合和客戶談生意,故而寵天戈此前並未涉足過此處。
淩晨三點,即便是再熱鬧的酒局也接近尾聲。果然,當寵天戈將車子泊在酒吧對麵的停車場上的時候,不時可見三三兩兩的人從酒吧門口走出來,結伴成群,其中許多已經腳步踉蹌,大吵大嚷,顯然是喝高了的狀態。
經過最初的一段時間,當知名度漸漸打響之後,“喵色唇”已經做了很大的調整。在林行遠的授意下,酒吧的經理將酒水的價格適當下調,整個酒吧的氛圍也做了變動,如此一來,客人多了好幾倍,但相應的,格調似乎也下降了許多。據說許多老顧客對此相當不滿,但林行遠執意如此,一意孤行,似乎他更在乎酒吧的收益,而不像最初一樣,追求口碑和品味。
隻有他自己知道自己這麽做的目的,那就是,走越俗氣的道路,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來這裏消費,才能讓他們沒有戒備心。這樣,他就能夠探聽方方麵麵的消息,因為男人隻要喝下足夠多的酒,他們就再也保守不了任何秘密了。
“喵色唇”的女人,與其說是陪酒女郎,還不如說是經驗豐富的女特工,她們一眼就能看出來,從哪個包房哪張桌的客人身上可以聽到些不為人知的消息。
不足半年,林行遠就這樣,成功地建立了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密密麻麻的情報網,更掌握了許多人不願被人知道的灰色信息。
寵天戈坐在車裏,不著急,抽了一根煙,看了一眼手表,距離三點還有五分鍾。
他不疾不徐,將煙抽完,這才下了車,站在原地咳了幾聲,過馬路,走進“喵色唇”。
距離酒吧的打烊時間還有2個小時,服務生開始小範圍打掃各個戰場,散台的客人已經走了個七七八八,還有一些酒醉的客人東倒西歪地趴在沙發上。
吧台後的時鍾,指針顫動,逼近淩晨三點。
這個時候走進來的客人,自然吸引了許多服務生的視線。
酒保剛要上前詢問,不料,從二樓傳來一個不高不低的聲音,寵天戈立即抬起頭來。
林行遠見到來的人是他,一點兒都不驚訝似的,隻是伸手,做了個“請”的手勢。
寵天戈左右看了看,抬腳上樓。
他第一次來這裏,難免好奇,一邊踩著樓梯一邊打量著四周的擺設。
二樓一個客人都沒有,林行遠沒穿外套,隻穿了一件條紋的襯衫,袖口高高卷起,麵前是各類基酒,以及調酒的工具。
“喝點什麽?不過先說好,我的手藝不精。”
說完,他做了個簡單的花式調酒的動作,果然,戰戰兢兢,隻能算是勉強完成,看起來並不嫻熟。
寵天戈摸著下巴,歪著頭“欣賞”著,末了,他拍拍手,以示鼓勵。
“我喝牛奶,兌一點兒威士忌,再來點兒冰塊。”
他要的是稀奇古怪的東西,在酒吧點牛奶,簡直令人笑掉大牙。
沒想到,林行遠隻是聳聳肩,轉身在吧台後的小冰箱裏,真的取出來一盒沒開封的新西蘭進口牛奶。
他倒出來一杯,又依言加了威士忌和冰塊,搖晃均勻,遞過來。
“謝了。”
寵天戈接過杯子,仰頭喝了一口,頓時感到自己剛抽過煙的喉頭清爽不少。
“寵先生一向這麽心血來潮嗎?”
林行遠將剩下的牛奶收迴冰箱,雙手撐在吧台上,看著他。
他知道來的人不會是夜嬰寧,如果他真想見她,當然不可能留字條,留一條短信或者打一個電話豈不是更方便。
寵天戈一向多疑,又自負,他看見了,一定會親自上門,就像是現在。
“偶爾吧,也不是經常。”
聽了林行遠的問話,寵天戈放下杯,還真的認真思考了一下,才迴答他。
兩個人對視,不約而同地笑起來,看起來居然有一些像是朋友。
“唔,我還真不知道,你竟然有這樣的生意,我覺得倒是比在皓運操勞強多了。”
寵天戈環顧四周,口中讚歎著。在他看來,自己開酒吧,起碼比在嶽父的公司裏打工自由得多。
“小生意而已,不值得一提,我總不好時時刻刻掛在嘴邊,反倒是叫人笑話吧?”林行遠給自己調了一杯色彩鮮豔的雞尾酒,主動碰了碰寵天戈的杯壁,然後喝了一口,自謙道。
“笑話倒是不至於。隻有酒,沒有菜,人生憾事。難得今晚你和我在這裏小酌,不如,我把最近的感悟說出來,權當下酒菜如何?”
寵天戈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向林行遠主動提議道。
小的時候,讀書的時候見到“錦衣夜行”這四個字,他便莫名地喜歡。老師說,這是個貶義詞,比喻不能在人前顯示榮華富貴。
但成年後的寵天戈最喜歡的就是夜晚,中海的夜晚,有無數的宴會,衣香鬢影,觥籌交錯,熱鬧得足以令人忘記心底的寂寥。
所以,他喜歡穿上昂貴精致的服飾,穿梭在這樣的綺麗世界上,舉著酒杯,站在高處,含笑觀望,接受身邊所有人欣羨的目光,泰然處之。
穿好了西裝,寵天戈習慣性地摸了一下袖口的位置,空蕩蕩的,他才驚覺到,原來自己已經差不多一年的時間都沒有再佩戴袖扣了。
或許,是因為避免迴憶起某些令人不快的事情吧。
路過客廳一片狼藉的沙發的時候,寵天戈俯身,撿起地上的紙袋,扶正裏麵歪倒的酒瓶。
他就是在這個紙袋裏,發現的林行遠留下來的一張卡片。上麵清楚地寫著,淩晨三點,在“喵色唇”見麵。
林行遠約的人是誰,自然不言而喻,寵天戈當然不會相信,有哪個大男人會在半夜三更和另一個大男人約著見麵。
隻可惜,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夜嬰寧不夠細心,一路上都沒有發現紙袋裏的暗藏乾坤,還是寵天戈第一次洗完澡之後,在叫醒她之前無意間發現的。
這份手信是在離開酒店之前,由服務生在門口為每一位賓客派發的。看來,林行遠是早有準備,給了服務生一筆豐厚的小費,請對方在將手信送給夜嬰寧之前,將卡片暗中塞了進去。
既然人家處心積慮,自己又怎麽可能不見招拆招呢?寵天戈冷笑,臨走時再一次確認夜嬰寧睡著了,這才離開套房,獨自一人開車前往約定的地點。
他是知道“喵色唇”的,以前聽人提起過,隻是這種酒吧魚龍混雜,什麽客人都有,不太適合和客戶談生意,故而寵天戈此前並未涉足過此處。
淩晨三點,即便是再熱鬧的酒局也接近尾聲。果然,當寵天戈將車子泊在酒吧對麵的停車場上的時候,不時可見三三兩兩的人從酒吧門口走出來,結伴成群,其中許多已經腳步踉蹌,大吵大嚷,顯然是喝高了的狀態。
經過最初的一段時間,當知名度漸漸打響之後,“喵色唇”已經做了很大的調整。在林行遠的授意下,酒吧的經理將酒水的價格適當下調,整個酒吧的氛圍也做了變動,如此一來,客人多了好幾倍,但相應的,格調似乎也下降了許多。據說許多老顧客對此相當不滿,但林行遠執意如此,一意孤行,似乎他更在乎酒吧的收益,而不像最初一樣,追求口碑和品味。
隻有他自己知道自己這麽做的目的,那就是,走越俗氣的道路,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來這裏消費,才能讓他們沒有戒備心。這樣,他就能夠探聽方方麵麵的消息,因為男人隻要喝下足夠多的酒,他們就再也保守不了任何秘密了。
“喵色唇”的女人,與其說是陪酒女郎,還不如說是經驗豐富的女特工,她們一眼就能看出來,從哪個包房哪張桌的客人身上可以聽到些不為人知的消息。
不足半年,林行遠就這樣,成功地建立了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密密麻麻的情報網,更掌握了許多人不願被人知道的灰色信息。
寵天戈坐在車裏,不著急,抽了一根煙,看了一眼手表,距離三點還有五分鍾。
他不疾不徐,將煙抽完,這才下了車,站在原地咳了幾聲,過馬路,走進“喵色唇”。
距離酒吧的打烊時間還有2個小時,服務生開始小範圍打掃各個戰場,散台的客人已經走了個七七八八,還有一些酒醉的客人東倒西歪地趴在沙發上。
吧台後的時鍾,指針顫動,逼近淩晨三點。
這個時候走進來的客人,自然吸引了許多服務生的視線。
酒保剛要上前詢問,不料,從二樓傳來一個不高不低的聲音,寵天戈立即抬起頭來。
林行遠見到來的人是他,一點兒都不驚訝似的,隻是伸手,做了個“請”的手勢。
寵天戈左右看了看,抬腳上樓。
他第一次來這裏,難免好奇,一邊踩著樓梯一邊打量著四周的擺設。
二樓一個客人都沒有,林行遠沒穿外套,隻穿了一件條紋的襯衫,袖口高高卷起,麵前是各類基酒,以及調酒的工具。
“喝點什麽?不過先說好,我的手藝不精。”
說完,他做了個簡單的花式調酒的動作,果然,戰戰兢兢,隻能算是勉強完成,看起來並不嫻熟。
寵天戈摸著下巴,歪著頭“欣賞”著,末了,他拍拍手,以示鼓勵。
“我喝牛奶,兌一點兒威士忌,再來點兒冰塊。”
他要的是稀奇古怪的東西,在酒吧點牛奶,簡直令人笑掉大牙。
沒想到,林行遠隻是聳聳肩,轉身在吧台後的小冰箱裏,真的取出來一盒沒開封的新西蘭進口牛奶。
他倒出來一杯,又依言加了威士忌和冰塊,搖晃均勻,遞過來。
“謝了。”
寵天戈接過杯子,仰頭喝了一口,頓時感到自己剛抽過煙的喉頭清爽不少。
“寵先生一向這麽心血來潮嗎?”
林行遠將剩下的牛奶收迴冰箱,雙手撐在吧台上,看著他。
他知道來的人不會是夜嬰寧,如果他真想見她,當然不可能留字條,留一條短信或者打一個電話豈不是更方便。
寵天戈一向多疑,又自負,他看見了,一定會親自上門,就像是現在。
“偶爾吧,也不是經常。”
聽了林行遠的問話,寵天戈放下杯,還真的認真思考了一下,才迴答他。
兩個人對視,不約而同地笑起來,看起來居然有一些像是朋友。
“唔,我還真不知道,你竟然有這樣的生意,我覺得倒是比在皓運操勞強多了。”
寵天戈環顧四周,口中讚歎著。在他看來,自己開酒吧,起碼比在嶽父的公司裏打工自由得多。
“小生意而已,不值得一提,我總不好時時刻刻掛在嘴邊,反倒是叫人笑話吧?”林行遠給自己調了一杯色彩鮮豔的雞尾酒,主動碰了碰寵天戈的杯壁,然後喝了一口,自謙道。
“笑話倒是不至於。隻有酒,沒有菜,人生憾事。難得今晚你和我在這裏小酌,不如,我把最近的感悟說出來,權當下酒菜如何?”
寵天戈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向林行遠主動提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