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不好意思……又卡住啦。


    想了想,不寫點什麽出來,感覺心裏有點過意不去。


    沒關係,單章就當和讀者隨便閑聊一下吧。


    關於這本書呢,8月11號上傳,到現在一個月零十二天,寫了接近十六萬字。


    因為題材的問題,一開始其實沒什麽人氣,一直到十萬字收藏都沒有破千,推薦票才一千多,可以說非常慘了。


    精靈題材真的小眾,我後來去調查了一下起點文市場,發現這個題材的曆史最高成績,是一本叫做精靈養成係統的書,粉絲值隻有15萬,收藏是六萬出頭。而目前的精靈文扛把子,就是之前說的庭樹……粉絲值是14.4萬,收藏是五萬五。


    然後,次一點的精靈文,沒有看到過十萬粉絲值以上的,再次一點的五萬都是頂天的……


    從收藏和粉絲,可以看出精靈題材的上限,真的是小眾題材。


    嗯,據說庭樹那本書一開始的時候更慘,十萬字都沒有簽約……


    直到大概十萬字之後,我這本書,才稍微有點起色,看的人多了一丟丟。


    這裏要感謝幾個讀者把這本書加入書單,特別是一個叫“我道唯心”的,前期給了這書不少幫助,宣傳了一波人氣。


    其實我覺得吧,說不看重成績,那個是假話,我也很看重成績的。


    有人給推薦票,給打賞,給書評鼓勵,我會開心好一陣子。


    當然,如果有人罵我,那我脾氣可能會暴躁一點,若是正好心情不好,說不得會禁言刪帖……畢竟尊重是相互的,你尊重我我才能尊重你。


    不過,相比較成績,我還是覺得,把書寫好才是重要的。


    畢竟,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書寫好了才有成績。


    而且我覺得,寫點我自己覺得好玩的劇情,那才比較有意思。


    自己都不覺得有意思,那讀者肯定更不會覺得有意思了。


    但是,要寫好一本自己覺得有意思的書,並不是那麽容易的。


    我覺得寫書最大的難點,就是在於——


    要讓自己有意思的同時,肯定也要讓讀者覺得有意思。


    據說,讀者的代入感大概隻有作者寫書時代入感的一半?三分之一?可能更少。


    很多書會被讀者說自嗨,其實原因就是在於,作者筆下的文字,意思沒有傳達到讀者那裏。


    寫這本書的時候,我有考慮過這一點的。


    比如說,一開始給阿柏蛇做特性基因移植的劇情。


    有些讀者吐槽——


    作者,你這不是高中知識嗎?


    作者,基因實驗本質上是淘汰實驗,你讓主角一步成功,是不是太輕鬆了?


    作者,你真的懂嗎?你寫的太簡單了吧?為什麽我感覺你對科研缺乏基本的認識呢?


    這裏我要說幾句。


    書裏短短的幾千字,幾萬字,讀者看著似乎很簡單,幾分鍾就能看完一個劇情,然後若是裏麵出現一些貌似是問題的問題,部分讀者還會站出來,有些讀者是好意的提醒,而有些則會抱著惡意來找刺。


    不管是哪類讀者,我要說:寫書不是這麽簡單的,你幾分鍾看完的劇情,作者可能都要去做很多準備工作。


    你看著某些似乎是有“大問題”的劇情,但我寫之前都是有過考慮的,至少在連載期間,我的寫作熱情會讓我認真地對待我連載中的這本書。


    就說這個逆轉錄移植特性劇情吧。


    基因工程當然沒這麽簡單,至少要涉及到大學以上知識。


    問題是:寫那麽複雜,你倒是看明白了,但是,不是此類專業的讀者,會看得明白嗎?


    事實上,部分人或許也不是這個專業的,但這些人會很挑,他們可能會要求作者,用通俗易懂的文筆,既要讓他們看明白這些深奧的專業知識,還得寫得不枯燥,這樣才能“合理”。


    這是不可能的。


    網文是通俗文學,你要想著能從通俗小說中看懂專業知識,那我勸你真的不如認真讀書,考個好大學。


    大學才會接觸的高等數學,物理學,生物學,都是非常複雜的,光看小說就別想看懂了。


    事實上,逆轉錄的學問,要涉及到rna上的東西,是以rna為模板合成dna的過程,而文中一律隻有“基因”這個詞,根本沒有這兩者的區分。


    rna是什麽?核糖核酸。


    dna是什麽?脫氧核糖核酸。


    好了,有人知道這兩個是什麽嗎?


    有人知道這兩個的區別是什麽嗎?


    你知道這兩個用來幹什麽的嗎?


    你能舉出這兩個的一些例子嗎?


    嗯,想必光是看縮寫,就很頭痛了吧?


    你別說,就算是作者我,在這本書開書之前,也要去查一下,畢竟都是學校的知識了,畢業幾年早全忘光了……


    開書之前,我特地去迴顧了一下生物方麵的專業知識,查了一下,哦,高中隻有dna知識,沒有涉及到多少rna,ok,那就別寫rna,就寫dna就好了,或者直接就一個“基因”代替,用稍微模糊點的說法帶過去。


    寫書就是這樣的,自己覺得有意思的同時,還得讓讀者覺得有意思。


    網文是通俗文學,不隻是作者的寫作門檻比較低,讀者的閱讀門檻也很低,大多數讀者都是高中、大學年紀,部分讀者會進入工作。


    讀者看網文是為了什麽?學專業知識啊?不要鬧。


    作者在寫書前,必須要盡量照顧好大部分讀者的閱讀體驗,避免造成“自嗨”的情況。


    寫書真的挺辛苦的。


    不是我賣慘,寫每個劇情前,我都要去查一下資料,一方麵是為了不要寫出太小白的劇情,另一方麵卻是為了不要寫出太“老白”的劇情……


    其實起點也是有不少硬核類型的書的,但是基本都沒怎麽火過。


    作者我也是一個書迷,我看了下,其實都寫得不錯,但大部分就是太“硬核”了,硬核到讀者很難看懂,久而久之就變成了自嗨……


    小說的本質是小說,不是說明文,寫成自嗨那就完蛋了,一定要將作者的心意傳達到讀者心裏。


    這就是我在寫這本書大部分時候的心得。


    還有,寫了一段時間,我也發現,精靈文這個題材,還有一個普遍的寫作難點。


    那就是:怎麽在文章內容篇幅上,處理好主角和他所擁有精靈的各自的篇幅問題。


    有人會說,精靈文嘛,精靈難道不是主角嗎?


    並不。


    準確來說,一部小說裏,主角隻能有一個——至少網文這類體裁必須要這樣。


    精靈雖然可以說是精靈世界的主角,但是真正的主角必須隻能是大蛇丸,視角是要跟著大蛇丸來的,不能喧賓奪主,否則讀者哪來的代入感。


    所以這本書,大部分都是大蛇丸在行動,就算是戰鬥,也是大蛇丸發揮的作用最大(布局指揮什麽的),最後取得勝利。


    但這裏出現個問題:幾個精靈,存在感似乎變弱了。


    比如說阿柏蛇,一開始的篇幅挺多的,我迴顧了一下最近幾十章,它都沒出現過……


    不是我不想讓它出現,而是找不到切入點讓它出現……


    可能這就是精靈文小眾的原因吧。


    其實寵物小精靈的受眾很大的,口袋這個ip遍布全世界,幾乎大部分的八九零後,就算沒看過動漫、沒玩過遊戲,至少都聽過“神奇寶貝”吧?


    按理說,不應該是比海賊火影受眾小,還小那麽多的題材……


    我想了想,可能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題材本身不好寫吧。


    同人小說,首先是一部“小說”,其次才是“同人”,而不是先是“同人”,然後是“小說”。


    所以我在寫作上,優先度是先考慮大蛇丸的視角、大蛇丸的劇情,接著才是次一點的角色的劇情,必須要避免某些角色“沒必要”的劇情的出現……


    這個角色篇幅問題在處理上挺難的,我發現我水平還是不夠,寫出來的和我想的差得非常多……


    咳咳,總結了好多,這些大概就是我寫這本書的心得吧。


    還有一些細節問題,我就不說了。


    篇幅太長,這個單章,差不多快三千字了,或許有些讀者都看得不耐煩了……


    其實就是心血來潮,跟大家嘮嗑嘮嗑。


    不過,說的都是些想說的,雖然不是正文,但我覺得,也不算是湊字數吧?想說就說了,正好文章碼不出來,就和大家稍微聊聊。


    心裏話就是不一樣,痛痛快快的。寫小說三千字我起碼要三四小時,這個我寫了一小時。


    中秋節嘛。


    大家過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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