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窮兇極惡的匪徒,當然要抓捕他們。除非,你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林楓同誌。”
學者這樣說道。
範曉田不喜歡學者,學者一開始說是來幫忙的,女警花這才讓他上了車。可是他現在這陰陽怪氣的樣子,哪兒像是來幫忙的。
反倒是林楓,一點兒也不在意他的譏諷,就像是什麽都沒聽到似的。
車後座上,林楓摸出了學者放到他身上的竊聽器,丟給了他說:“喏,你的東西。以後不要隨隨便便往我身上塞這種東西,好不好?這就是我。如果被其他同誌發現了,把你當間諜處理了,可就不太好了。”
林楓果然不是沒有聽到,這不,他的警告便已經來了。
“嗬嗬嗬……”學者把竊聽器接了迴去,一臉尷尬的笑容。學者並不是一點兒情商也沒有,他隻不過是不在意這些,平日裏也沒有什麽人需要他去在意。
而現在,林楓顯然不再是那些寵溺他的人。一點兒麵子不給的點出來,甚至是威脅,他尷尬他笑了。
前麵駕駛座上,女警花範曉田開著車,無奈地笑著:“林楓同誌,我們帶著一個科學家去參加受害者的守靈,真的合適嗎?”
她不喜歡惹麻煩的學者,更擔心林楓與學者吵起來。到時候誰的錯?
反正她這個負責調解警民關係的警花,都不是什麽好事。
林楓隨口道:“守夜而已,帶個科學家又沒什麽。”頓了頓,林楓繼續說道:“再說了,即便是再唯物的科學家,他總不會連傳統守靈都要幹涉吧!而且我聽說,犯罪分子總是喜歡在案發現場,以及受害者喪禮上出現。科學家的觀察力還是挺敏銳的。帶著他,或許能有一些幫助也不一定。”
“是嗎?”女警花應聲,然後說道。“不過,林楓同誌,我們這次去王家,不見得會有什麽收獲的。”
“嗯?這話怎麽說?”林楓好奇。
女警花說道:“因為王語(化名)的死。所以孩子的父母很討厭警方,覺得如果不是我們警方無能的話,王語根本不會出事。所以,不管我們問他們什麽,他們都不太願意說……”
林楓眯了眯眼:“這樣啊!大科學家。你有什麽看法嗎?”
林楓隨口說著,心中卻在判斷自己的這次感覺。
一名修真,當他受感情影響時,無情狀態很有利。但是一旦他們進入了無情狀態,他們的感覺就會變的很敏銳,也就是直覺。
沒有直接去找趙雅,而是去找死者家人,就是他的直覺在起作用。
這也算是一名非“易數”修真的“易數”使用法了。
隻不過如果死者家屬不配合的話,這無疑會影響直覺的作用。
“沒有。”學者看著手裏麵的手機,搖了搖頭。“唯一可以確定的,這種危險的犯人,如果不能盡快抓捕住的話,他們還會繼續犯案的。倒是你,林楓同誌,你昨天晚上出去倒垃圾,就湊巧看到了第二個受害者,保鏢的屍體嗎?”
“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林楓靠在座位上,“誰知道兇手為什麽會把屍體丟在我家附近的垃圾迴收點……”
學者盯著手裏麵的手機。
《連續綁架殺人犯――第二名受害者出現!》
這是一篇網上新聞。
現實……
好吧!紙質媒體真的是有點兒慢。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會出現。
“林楓同誌,綁匪很有可能已經綁走了新的目標了吧?可惡!必須得快一點,要不然的話……”
學者說道。
與大多數人一樣,學者也一直認為像林楓這樣的人是某些秘密的幫兇。不是他們。這社會會更加美好。
“以綁匪的兇殘,或許很快就會有新的受害者了!”
他一邊說著,一邊等待林楓的迴答。他甚至希望林楓可以蕃然醒悟,告訴他一切。大家一起攜手共建和諧美滿的社會。
嗯--
他真的想多了。
……
王家門口。
王家的房子,是中式庭院的那種,磚瓦房。拉有圍牆,有個院子,占地麵積不算太小。這似乎也從側麵說明,綁匪選擇這家的原因。
普通百姓,沒有多麽廣闊的人脈關係,方便下手。同時,又由於中華房地產業的熱揚,土地本身便擁有了不小的價值。
當然,這是從綁匪的方向去思考。不過以目前從警方打探的消息來看,很明顯這夥綁匪,贖金並不是目的,否則他們沒有任何殺人的必要。
真的隻是在挑釁警方?還是有更深層次的目的?
女警花警官、林楓、學者從車上走了下來,走到了門前,道明了身份,然後便看到門前守著的男人臉色變了變,但還是說了聲“請進”。
王語的靈堂,就擺在王家的院子裏。
走進了王家院內,林楓便在搜索任何奇怪的地方,或是人,掃了一眼身後,問道:“那個男人是誰?”
“啊?哪個?”女警花正在發短信。短信上寫著:馮哥,救命!
這樣的短信發出去,她也不怕她成了“狼來了”的孩子。要知道她可是警察,雖然隻是個文職,卻也不應該亂發救命啊。
女警花警官手一抖,收迴手機,幹笑著:“他就是王先生,也就是王語的父親。他對我們警方的態度,可是很惡劣的。說起來,我還真的有點擔心,剛才他會擋住我們,不讓我們進門呢……”
說這話,她其實更擔心如果對方真不讓他們進了,林楓與科學家會鬧起來。
真那樣的話,可真就糟糕透了。因為林楓與科學家,她一個也管不上。
說話的時候,女警花警官向著王語屍體的地方掃了兩眼:“……那個在王語屍體前麵、拿著白色手絹的女士,就是王語的母親,王夫人。”
她隻能盡可能的恭敬,以求得林楓他們向自己學習,千萬不要鬧。
她的心中甚至忍不住地哀求:馮哥!千萬保佑!臣妾一個人,真心承受不了啊!
“王先生和王夫人,好像都挺年輕的啊!”學者在一旁說著。他也沒有閑著。
隻不過林楓是在觀察這兒出現的其他人,而他卻是在觀察林楓。
也不能說是觀察,觀察太過中性了。他簡直就是恨不能拿塊放大鏡出來,仔細研究林楓了。
身為一名科學工作者,可以理解這類職業習慣的缺點。
可是這兒,除了林楓曾經做過一次小小的臨時工外。
對女警花來說。臣妾真心理解不了。馮哥,救命!他們到底是什麽關係。
“嗯,聽馮自學警官說,王夫婦是高中同學,大學期間就結婚了……”女警花從警惕林楓他們複雜的關係,一直到腐了。“他很愛他!我可以看出來他雙眼中的深情。”
“他們是怎麽開始呢?”
以下用“我”。是女警花站在了學者馮身份上在構思他與林楓的關係。
我讀中學時,班上有男生會對女生有好感,我卻隻把女生當哥們。也有傳言說我“喜歡”某女生,但我清楚,我對她沒有任何感覺。相反,我倒是對某個男生有好感,很願意為他做些事情,享受那種簡單的滿足感。有時我也為此感到奇怪,但因為對同性戀根本不了解,所以也不懂得害怕,就是所謂的“無知者無畏”吧。
我高中畢業後,為減輕家中負擔,外出打工,遇到了來自同一縣城的阿楓。我們好幾個人住在一起,阿楓很內向,而我是個話匣子。我們發現彼此都喜歡和對方在一起,如果其中一個要出差,兩人都會舍不得。大半年過去了,一次我們喝了酒,他第一次說了心裏話。原來和我一樣,他也是從小就喜歡男生,我們都認為這是先天的。
那一年,我們兩個租房同住。別人也沒有多想,兩個年輕男孩一起住有什麽不妥呢?那段日子雖然沒錢但很快樂。同時我們也會有疑惑和恐懼:這樣會不會不好?為什麽別的男人喜歡的是女人?……有時我也會想著要不要把這個“壞毛病”改掉。我們也會談論以後找怎樣的老婆,因為當時覺得男大當婚是必然的,雖然我對女孩完全不感興趣。
後來阿楓全力供我讀書,直到我畢業,分配了一個好工作。
有一年,我出差時在火車站買了本雜誌,上麵有篇關於同性戀者的文章,說兩人之一要結婚了,另一個最後用炸藥炸死了對方全家。文章中,同性戀者被描寫成變態、罪犯、殺人狂。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就是同性戀,再這樣下去沒準就像雜誌上寫的那樣萬劫不複!我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隻有一個念頭:不要做同性戀者!
我把擔心告訴了阿楓,我們覺得分手是必然的。屋裏有台小錄音機,裏麵天天播著《幹杯,朋友》,我們邊聽邊哭。
阿楓嫌棄我不要他,罵我無情無義。
不過我想,我比他大兩歲,(兩人的關係是女警花杜撰的,而從林楓與學者的麵相上看,林楓更年輕),要為他負責,春節後我要換個地方打工。(未完待續。)
學者這樣說道。
範曉田不喜歡學者,學者一開始說是來幫忙的,女警花這才讓他上了車。可是他現在這陰陽怪氣的樣子,哪兒像是來幫忙的。
反倒是林楓,一點兒也不在意他的譏諷,就像是什麽都沒聽到似的。
車後座上,林楓摸出了學者放到他身上的竊聽器,丟給了他說:“喏,你的東西。以後不要隨隨便便往我身上塞這種東西,好不好?這就是我。如果被其他同誌發現了,把你當間諜處理了,可就不太好了。”
林楓果然不是沒有聽到,這不,他的警告便已經來了。
“嗬嗬嗬……”學者把竊聽器接了迴去,一臉尷尬的笑容。學者並不是一點兒情商也沒有,他隻不過是不在意這些,平日裏也沒有什麽人需要他去在意。
而現在,林楓顯然不再是那些寵溺他的人。一點兒麵子不給的點出來,甚至是威脅,他尷尬他笑了。
前麵駕駛座上,女警花範曉田開著車,無奈地笑著:“林楓同誌,我們帶著一個科學家去參加受害者的守靈,真的合適嗎?”
她不喜歡惹麻煩的學者,更擔心林楓與學者吵起來。到時候誰的錯?
反正她這個負責調解警民關係的警花,都不是什麽好事。
林楓隨口道:“守夜而已,帶個科學家又沒什麽。”頓了頓,林楓繼續說道:“再說了,即便是再唯物的科學家,他總不會連傳統守靈都要幹涉吧!而且我聽說,犯罪分子總是喜歡在案發現場,以及受害者喪禮上出現。科學家的觀察力還是挺敏銳的。帶著他,或許能有一些幫助也不一定。”
“是嗎?”女警花應聲,然後說道。“不過,林楓同誌,我們這次去王家,不見得會有什麽收獲的。”
“嗯?這話怎麽說?”林楓好奇。
女警花說道:“因為王語(化名)的死。所以孩子的父母很討厭警方,覺得如果不是我們警方無能的話,王語根本不會出事。所以,不管我們問他們什麽,他們都不太願意說……”
林楓眯了眯眼:“這樣啊!大科學家。你有什麽看法嗎?”
林楓隨口說著,心中卻在判斷自己的這次感覺。
一名修真,當他受感情影響時,無情狀態很有利。但是一旦他們進入了無情狀態,他們的感覺就會變的很敏銳,也就是直覺。
沒有直接去找趙雅,而是去找死者家人,就是他的直覺在起作用。
這也算是一名非“易數”修真的“易數”使用法了。
隻不過如果死者家屬不配合的話,這無疑會影響直覺的作用。
“沒有。”學者看著手裏麵的手機,搖了搖頭。“唯一可以確定的,這種危險的犯人,如果不能盡快抓捕住的話,他們還會繼續犯案的。倒是你,林楓同誌,你昨天晚上出去倒垃圾,就湊巧看到了第二個受害者,保鏢的屍體嗎?”
“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林楓靠在座位上,“誰知道兇手為什麽會把屍體丟在我家附近的垃圾迴收點……”
學者盯著手裏麵的手機。
《連續綁架殺人犯――第二名受害者出現!》
這是一篇網上新聞。
現實……
好吧!紙質媒體真的是有點兒慢。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會出現。
“林楓同誌,綁匪很有可能已經綁走了新的目標了吧?可惡!必須得快一點,要不然的話……”
學者說道。
與大多數人一樣,學者也一直認為像林楓這樣的人是某些秘密的幫兇。不是他們。這社會會更加美好。
“以綁匪的兇殘,或許很快就會有新的受害者了!”
他一邊說著,一邊等待林楓的迴答。他甚至希望林楓可以蕃然醒悟,告訴他一切。大家一起攜手共建和諧美滿的社會。
嗯--
他真的想多了。
……
王家門口。
王家的房子,是中式庭院的那種,磚瓦房。拉有圍牆,有個院子,占地麵積不算太小。這似乎也從側麵說明,綁匪選擇這家的原因。
普通百姓,沒有多麽廣闊的人脈關係,方便下手。同時,又由於中華房地產業的熱揚,土地本身便擁有了不小的價值。
當然,這是從綁匪的方向去思考。不過以目前從警方打探的消息來看,很明顯這夥綁匪,贖金並不是目的,否則他們沒有任何殺人的必要。
真的隻是在挑釁警方?還是有更深層次的目的?
女警花警官、林楓、學者從車上走了下來,走到了門前,道明了身份,然後便看到門前守著的男人臉色變了變,但還是說了聲“請進”。
王語的靈堂,就擺在王家的院子裏。
走進了王家院內,林楓便在搜索任何奇怪的地方,或是人,掃了一眼身後,問道:“那個男人是誰?”
“啊?哪個?”女警花正在發短信。短信上寫著:馮哥,救命!
這樣的短信發出去,她也不怕她成了“狼來了”的孩子。要知道她可是警察,雖然隻是個文職,卻也不應該亂發救命啊。
女警花警官手一抖,收迴手機,幹笑著:“他就是王先生,也就是王語的父親。他對我們警方的態度,可是很惡劣的。說起來,我還真的有點擔心,剛才他會擋住我們,不讓我們進門呢……”
說這話,她其實更擔心如果對方真不讓他們進了,林楓與科學家會鬧起來。
真那樣的話,可真就糟糕透了。因為林楓與科學家,她一個也管不上。
說話的時候,女警花警官向著王語屍體的地方掃了兩眼:“……那個在王語屍體前麵、拿著白色手絹的女士,就是王語的母親,王夫人。”
她隻能盡可能的恭敬,以求得林楓他們向自己學習,千萬不要鬧。
她的心中甚至忍不住地哀求:馮哥!千萬保佑!臣妾一個人,真心承受不了啊!
“王先生和王夫人,好像都挺年輕的啊!”學者在一旁說著。他也沒有閑著。
隻不過林楓是在觀察這兒出現的其他人,而他卻是在觀察林楓。
也不能說是觀察,觀察太過中性了。他簡直就是恨不能拿塊放大鏡出來,仔細研究林楓了。
身為一名科學工作者,可以理解這類職業習慣的缺點。
可是這兒,除了林楓曾經做過一次小小的臨時工外。
對女警花來說。臣妾真心理解不了。馮哥,救命!他們到底是什麽關係。
“嗯,聽馮自學警官說,王夫婦是高中同學,大學期間就結婚了……”女警花從警惕林楓他們複雜的關係,一直到腐了。“他很愛他!我可以看出來他雙眼中的深情。”
“他們是怎麽開始呢?”
以下用“我”。是女警花站在了學者馮身份上在構思他與林楓的關係。
我讀中學時,班上有男生會對女生有好感,我卻隻把女生當哥們。也有傳言說我“喜歡”某女生,但我清楚,我對她沒有任何感覺。相反,我倒是對某個男生有好感,很願意為他做些事情,享受那種簡單的滿足感。有時我也為此感到奇怪,但因為對同性戀根本不了解,所以也不懂得害怕,就是所謂的“無知者無畏”吧。
我高中畢業後,為減輕家中負擔,外出打工,遇到了來自同一縣城的阿楓。我們好幾個人住在一起,阿楓很內向,而我是個話匣子。我們發現彼此都喜歡和對方在一起,如果其中一個要出差,兩人都會舍不得。大半年過去了,一次我們喝了酒,他第一次說了心裏話。原來和我一樣,他也是從小就喜歡男生,我們都認為這是先天的。
那一年,我們兩個租房同住。別人也沒有多想,兩個年輕男孩一起住有什麽不妥呢?那段日子雖然沒錢但很快樂。同時我們也會有疑惑和恐懼:這樣會不會不好?為什麽別的男人喜歡的是女人?……有時我也會想著要不要把這個“壞毛病”改掉。我們也會談論以後找怎樣的老婆,因為當時覺得男大當婚是必然的,雖然我對女孩完全不感興趣。
後來阿楓全力供我讀書,直到我畢業,分配了一個好工作。
有一年,我出差時在火車站買了本雜誌,上麵有篇關於同性戀者的文章,說兩人之一要結婚了,另一個最後用炸藥炸死了對方全家。文章中,同性戀者被描寫成變態、罪犯、殺人狂。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就是同性戀,再這樣下去沒準就像雜誌上寫的那樣萬劫不複!我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隻有一個念頭:不要做同性戀者!
我把擔心告訴了阿楓,我們覺得分手是必然的。屋裏有台小錄音機,裏麵天天播著《幹杯,朋友》,我們邊聽邊哭。
阿楓嫌棄我不要他,罵我無情無義。
不過我想,我比他大兩歲,(兩人的關係是女警花杜撰的,而從林楓與學者的麵相上看,林楓更年輕),要為他負責,春節後我要換個地方打工。(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