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濤心中的納喊是狂野的,是激動的。
然而並沒有卵用。
當齊市長再一次開口,他更是深刻認識到,這邀請的果然是林楓,並不是他。
“不過無論你在什麽地方工作,都希望你以大局為重。這個案子的一個字,都不要透露出去。”
從政府大樓中出來,迴想著齊市長的叮囑,韓濤便明白了。
“老弟,謝謝你!”
韓濤對自己表現得那麽親切,老弟都叫上了,還“謝謝”,你謝我什麽啊?
林楓還沒有問,韓濤便繼續道:“一謝你幫我擺脫這案子,二謝你挽迴了我的形象(罰站)。”
“哦?這個啊!不用。”林楓說。
第一個,林楓可以接受。至於第二個嗎,既然本人都覺得罰站是好事了,他還能說什麽呢?
罰罰站,也是一種鍛煉身體了,不是嗎?
“走走,陪老哥我喝兩杯去。”韓濤邀請林楓去喝酒。“你說你老弟,既然是體製內的同誌,你早說啊!早說,不就沒有什麽誤會了嗎?”
早說?那會兒,我還不是國安好吧!
想想他們第一次的相遇,再看看他們現在。林楓不得不說韓濤這樣的人,對體製中與體製外,真的分的很清。
“咦?韓濤你怎麽在這?”
市政府是個人場。而且當林楓他們離開,天已經大亮。人們已經上班工作了。
馮自學驅車趕來政府大樓,正好看到韓濤與林楓。為怕他們因前仇又鬧起來,他才故意問了一聲。
“姓馮的,這與你沒關係。我與林同誌說話。上麵可是有著大案要案等著你呢?”看到他,韓濤有點兒幸災樂禍道。
這時候林楓也說:“天已經這麽亮了。昨晚一晚沒休息,你看,我們改天再約。”
正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人韓濤既是當自己是同誌,又是邀請吃飯的。林楓也隻能婉拒,而不可能翻臉吧。
“也好。我們下次再約。”看到馮自學。韓濤便已經沒有吃飯的好心情了,也就沒有堅持。
他們的對話,卻也同樣弄的馮自學一愣一愣的,心說:這是怎麽了?他們怎麽變的?關係這麽好了?
也難怪他疑惑。畢竟上個世紀,那為了吃喝,什麽都不顧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的官員很是注意吃喝問題。
特別是魔都,經濟發達,人們已經不再是隻要吃好喝好就好的時代了。而是先一步進入了健康飲食的時代。
大吃大喝,那太有害了,對身體的負擔多重啊!而且你怎麽知道對方有沒有病?有沒有病嗎?就是沒病,外麵幹不幹淨?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哎喲!那個細菌,嚇死人了!
特別是這話由上海小男人口中說出來,真心是太有說服力了。
上海的男人,出的了廳堂,下的了廚房。在吃上,在營養上,專家,真的!
所以在魔都,願意與你一起去吃,反而是關係親密的象征。
在這樣的前題下,韓濤與林楓吃飯。看樣子還是韓濤在請林楓,這實在是考驗馮自學隊長的辦案能力。
不過林楓與韓濤分開,上車走了。
馮自學也繼續把車子停入了停車場,不再去想它。畢竟在弄人脈關係上。韓濤一直都比他要強,這是馮自學知道的。所以一笑泯恩仇什麽的,他一點兒也不懷疑。
而且就像韓濤說的一樣,上麵還有大案要案等著他呢。一大早的。他可不是來找人幹仗的。
同時,市辦公會議還在開著。
林楓可以走了,是因為他們隻是在了解情況,以掌握第一手資料,以應對接下來的事。
“敖局,你覺得他們最後說的‘知道’是什麽?”
了解了第一手資料後。並讓林楓保密後,他們繼續開會,繼續分析。
大個與劉伯死在火海中說的話,由於林楓沒有說出他們非人的身份,所以便成了資料中最明顯的疑點。
“大概是他們知道了日本人的身份。這幫日本人的身份並不簡單。他們是日本古老家族的人。”敖局也是照常理推斷道。
“嗯!看來確實是這樣。殺這樣的人,確實可以算的上複仇了。”齊市長點頭認可。
他們的分析與認可,便是曆史。後人再看到這件事,也就隻會知道這麽一個“真相”。
至於大個通過與鬼魂交流,知道劉伯的身世,同情他,可憐他,甚至願意變成食屍鬼,卻永遠不會見於曆史的“曆史”。
也許某一天,有知道的人寫下了這事隻字片紙,這便是野史了。
野史不是正史,不受承認,但是卻有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寫野史的人,他得是個多麽無聊,才會胡編亂造一份虛假的野史,忽悠那些以後看他野史的人?難道死後還可以看到自己忽悠住的人,躲在一邊偷笑嗎?
畢竟所謂“史”,沒有個一二百年,哪稱的上個“史”字。
而且麵對正史,絲毫沒有還手之力的野史,估計隻有正史上沒有記載的,人們也才會去看吧。
這個案子已經分析的差不多了,然後才讓馮自學進來。
看到這麽多的大佬,馮自學進來後,立即敬禮。
“好了,好了。馮隊長不用敬禮了。我想公墓死人的事,你也知道了?”齊市長問道。
“是的,齊市長。”他還是敬了禮後,放下手道。
“那他們的身份背景你有調查嗎?”齊市長問道。
“是的,為首的人叫柴田男,為川口進出口株式會社董事……”
沒有人打擾他的報後,非常耐心聽著。即便馮隊長的調查並不是他們想要的。
“他曾經與林楓有業務往來,購買了大量的河豚。我查到這批河豚在日本非常好銷,我想他們這次來應該是大批量購買河豚的。”報告非常流暢,甚至連人物的姓名、年齡、職業,他都沒有看一下自己手中的資料,便全都報出來了。
業務很熟練,他也是做了大量工作的。畢竟從案發(報警時)到現在,也不過才九個小時。
但是這卻不是他們需要的,因為這兒是魔都。
“老敖啊!看來還是需要你的幫助了。”韓書記對他說。
畢竟他們這兒最好的刑警也就是這樣了。
不能說他辦案不行,但是他的政治覺悟就不行了。
“好!”敖局點了點頭說,“這幾個人,正好前些天我們二局抓了一些盜墓賊。
根據他們的證詞,前一段時間發現的淮北大墓,被人盜了。”
“首長,你是說他們買贓?”馮自學問道。
他雖然不認識敖局,但是敖局那上位者的氣勢,以及與市長們不同的坐姿。讓他覺得應該是(軍中)的某位首長。
一時間,他都有點兒不明白了。這到底是個什麽案子啊?怎麽會有軍區首長參與進來呢?
“很有可能。”敖局說。
“難道咱們公墓的劉老頭還是個盜墓賊?”馮自學覺得不對,問道。
“不,他不是盜墓賊,他是走私犯。”敖局說。
“什麽?”
馮自學覺得自己更糊塗了,真的。
效外公墓,他也不是沒有去過。像幹他們這一行,總會有戰友、老師埋在那兒。
他也上過墳,掃過墓。每一次都是劉伯接待。那個風一吹都會倒的劉伯,竟然是一個走私犯?
他當場就懵了。
“他們一個買贓,一個走私,又怎麽會打起來的?”馮自學問道。
“這個,要問他們自己了。”敖局沒有給他答案。
“可是他們已經死了。這也說不通啊!他們最後說……”
“好了。”齊市長打斷他道,“也許他突然醒悟,不願意盜墓賊盜賣國寶。也許他們發生了內哄,分贓不均。怎麽都有可能。”
“可是我們沒有證據。”馮自學說。
他們當然沒有證據。神血,落在了林楓的手中。畢竟由於佳美惠這外國友人的證詞,警察沒有理由搜林楓的身。
至於林楓打倒的兩具秦屍,隻有他知道在哪。
“要什麽證據?一把火之下,還有什麽證據?”齊市長反問他。
“可是沒有證據,怎麽結案?”馮自學問道。
“沒有證據就不結案了?”齊市長反問他,又說,“這兒是魔都。我們必須給出一種安全高效的形象。”
齊市長隻說這麽多,本不想再說,卻又鬼使神差地多說了一句:“麵對這樣的犯罪分子,我們魔都是要堅決打擊,絕不辜息的!”
馮自學又不懂了。
齊市長再沒為他解釋,馮自學是興衝衝的來,一頭霧水的去。
“他看上去不明白。”敖局說。
“不明白好。”韓書記突然說。
敖局想了一下,也點了點頭,他不得不承認韓書記的說法。
魔都並不僅僅是魔都,它還是朝廷的對外形象。
所以維護魔都的形象很重要。
這樣一來,“複仇”這個真相就不可取了。
這兒是魔都,不是決鬥場。你複仇,我也複仇的,當然不可以讓外界知道。
對於維護形象下的選擇。證據什麽的,需要嗎?
知道什麽叫五大流氓國?
我說的就是證據。
他們並不是破案的刑警,他們是一個城市的掌舵人,更有可能是未來五大流氓國的掌舵人。沒有做個流氓的氣勢,他們還怎麽掌舵?
-(未完待續。)
然而並沒有卵用。
當齊市長再一次開口,他更是深刻認識到,這邀請的果然是林楓,並不是他。
“不過無論你在什麽地方工作,都希望你以大局為重。這個案子的一個字,都不要透露出去。”
從政府大樓中出來,迴想著齊市長的叮囑,韓濤便明白了。
“老弟,謝謝你!”
韓濤對自己表現得那麽親切,老弟都叫上了,還“謝謝”,你謝我什麽啊?
林楓還沒有問,韓濤便繼續道:“一謝你幫我擺脫這案子,二謝你挽迴了我的形象(罰站)。”
“哦?這個啊!不用。”林楓說。
第一個,林楓可以接受。至於第二個嗎,既然本人都覺得罰站是好事了,他還能說什麽呢?
罰罰站,也是一種鍛煉身體了,不是嗎?
“走走,陪老哥我喝兩杯去。”韓濤邀請林楓去喝酒。“你說你老弟,既然是體製內的同誌,你早說啊!早說,不就沒有什麽誤會了嗎?”
早說?那會兒,我還不是國安好吧!
想想他們第一次的相遇,再看看他們現在。林楓不得不說韓濤這樣的人,對體製中與體製外,真的分的很清。
“咦?韓濤你怎麽在這?”
市政府是個人場。而且當林楓他們離開,天已經大亮。人們已經上班工作了。
馮自學驅車趕來政府大樓,正好看到韓濤與林楓。為怕他們因前仇又鬧起來,他才故意問了一聲。
“姓馮的,這與你沒關係。我與林同誌說話。上麵可是有著大案要案等著你呢?”看到他,韓濤有點兒幸災樂禍道。
這時候林楓也說:“天已經這麽亮了。昨晚一晚沒休息,你看,我們改天再約。”
正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人韓濤既是當自己是同誌,又是邀請吃飯的。林楓也隻能婉拒,而不可能翻臉吧。
“也好。我們下次再約。”看到馮自學。韓濤便已經沒有吃飯的好心情了,也就沒有堅持。
他們的對話,卻也同樣弄的馮自學一愣一愣的,心說:這是怎麽了?他們怎麽變的?關係這麽好了?
也難怪他疑惑。畢竟上個世紀,那為了吃喝,什麽都不顧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的官員很是注意吃喝問題。
特別是魔都,經濟發達,人們已經不再是隻要吃好喝好就好的時代了。而是先一步進入了健康飲食的時代。
大吃大喝,那太有害了,對身體的負擔多重啊!而且你怎麽知道對方有沒有病?有沒有病嗎?就是沒病,外麵幹不幹淨?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哎喲!那個細菌,嚇死人了!
特別是這話由上海小男人口中說出來,真心是太有說服力了。
上海的男人,出的了廳堂,下的了廚房。在吃上,在營養上,專家,真的!
所以在魔都,願意與你一起去吃,反而是關係親密的象征。
在這樣的前題下,韓濤與林楓吃飯。看樣子還是韓濤在請林楓,這實在是考驗馮自學隊長的辦案能力。
不過林楓與韓濤分開,上車走了。
馮自學也繼續把車子停入了停車場,不再去想它。畢竟在弄人脈關係上。韓濤一直都比他要強,這是馮自學知道的。所以一笑泯恩仇什麽的,他一點兒也不懷疑。
而且就像韓濤說的一樣,上麵還有大案要案等著他呢。一大早的。他可不是來找人幹仗的。
同時,市辦公會議還在開著。
林楓可以走了,是因為他們隻是在了解情況,以掌握第一手資料,以應對接下來的事。
“敖局,你覺得他們最後說的‘知道’是什麽?”
了解了第一手資料後。並讓林楓保密後,他們繼續開會,繼續分析。
大個與劉伯死在火海中說的話,由於林楓沒有說出他們非人的身份,所以便成了資料中最明顯的疑點。
“大概是他們知道了日本人的身份。這幫日本人的身份並不簡單。他們是日本古老家族的人。”敖局也是照常理推斷道。
“嗯!看來確實是這樣。殺這樣的人,確實可以算的上複仇了。”齊市長點頭認可。
他們的分析與認可,便是曆史。後人再看到這件事,也就隻會知道這麽一個“真相”。
至於大個通過與鬼魂交流,知道劉伯的身世,同情他,可憐他,甚至願意變成食屍鬼,卻永遠不會見於曆史的“曆史”。
也許某一天,有知道的人寫下了這事隻字片紙,這便是野史了。
野史不是正史,不受承認,但是卻有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寫野史的人,他得是個多麽無聊,才會胡編亂造一份虛假的野史,忽悠那些以後看他野史的人?難道死後還可以看到自己忽悠住的人,躲在一邊偷笑嗎?
畢竟所謂“史”,沒有個一二百年,哪稱的上個“史”字。
而且麵對正史,絲毫沒有還手之力的野史,估計隻有正史上沒有記載的,人們也才會去看吧。
這個案子已經分析的差不多了,然後才讓馮自學進來。
看到這麽多的大佬,馮自學進來後,立即敬禮。
“好了,好了。馮隊長不用敬禮了。我想公墓死人的事,你也知道了?”齊市長問道。
“是的,齊市長。”他還是敬了禮後,放下手道。
“那他們的身份背景你有調查嗎?”齊市長問道。
“是的,為首的人叫柴田男,為川口進出口株式會社董事……”
沒有人打擾他的報後,非常耐心聽著。即便馮隊長的調查並不是他們想要的。
“他曾經與林楓有業務往來,購買了大量的河豚。我查到這批河豚在日本非常好銷,我想他們這次來應該是大批量購買河豚的。”報告非常流暢,甚至連人物的姓名、年齡、職業,他都沒有看一下自己手中的資料,便全都報出來了。
業務很熟練,他也是做了大量工作的。畢竟從案發(報警時)到現在,也不過才九個小時。
但是這卻不是他們需要的,因為這兒是魔都。
“老敖啊!看來還是需要你的幫助了。”韓書記對他說。
畢竟他們這兒最好的刑警也就是這樣了。
不能說他辦案不行,但是他的政治覺悟就不行了。
“好!”敖局點了點頭說,“這幾個人,正好前些天我們二局抓了一些盜墓賊。
根據他們的證詞,前一段時間發現的淮北大墓,被人盜了。”
“首長,你是說他們買贓?”馮自學問道。
他雖然不認識敖局,但是敖局那上位者的氣勢,以及與市長們不同的坐姿。讓他覺得應該是(軍中)的某位首長。
一時間,他都有點兒不明白了。這到底是個什麽案子啊?怎麽會有軍區首長參與進來呢?
“很有可能。”敖局說。
“難道咱們公墓的劉老頭還是個盜墓賊?”馮自學覺得不對,問道。
“不,他不是盜墓賊,他是走私犯。”敖局說。
“什麽?”
馮自學覺得自己更糊塗了,真的。
效外公墓,他也不是沒有去過。像幹他們這一行,總會有戰友、老師埋在那兒。
他也上過墳,掃過墓。每一次都是劉伯接待。那個風一吹都會倒的劉伯,竟然是一個走私犯?
他當場就懵了。
“他們一個買贓,一個走私,又怎麽會打起來的?”馮自學問道。
“這個,要問他們自己了。”敖局沒有給他答案。
“可是他們已經死了。這也說不通啊!他們最後說……”
“好了。”齊市長打斷他道,“也許他突然醒悟,不願意盜墓賊盜賣國寶。也許他們發生了內哄,分贓不均。怎麽都有可能。”
“可是我們沒有證據。”馮自學說。
他們當然沒有證據。神血,落在了林楓的手中。畢竟由於佳美惠這外國友人的證詞,警察沒有理由搜林楓的身。
至於林楓打倒的兩具秦屍,隻有他知道在哪。
“要什麽證據?一把火之下,還有什麽證據?”齊市長反問他。
“可是沒有證據,怎麽結案?”馮自學問道。
“沒有證據就不結案了?”齊市長反問他,又說,“這兒是魔都。我們必須給出一種安全高效的形象。”
齊市長隻說這麽多,本不想再說,卻又鬼使神差地多說了一句:“麵對這樣的犯罪分子,我們魔都是要堅決打擊,絕不辜息的!”
馮自學又不懂了。
齊市長再沒為他解釋,馮自學是興衝衝的來,一頭霧水的去。
“他看上去不明白。”敖局說。
“不明白好。”韓書記突然說。
敖局想了一下,也點了點頭,他不得不承認韓書記的說法。
魔都並不僅僅是魔都,它還是朝廷的對外形象。
所以維護魔都的形象很重要。
這樣一來,“複仇”這個真相就不可取了。
這兒是魔都,不是決鬥場。你複仇,我也複仇的,當然不可以讓外界知道。
對於維護形象下的選擇。證據什麽的,需要嗎?
知道什麽叫五大流氓國?
我說的就是證據。
他們並不是破案的刑警,他們是一個城市的掌舵人,更有可能是未來五大流氓國的掌舵人。沒有做個流氓的氣勢,他們還怎麽掌舵?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