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崇光愕然,甚至沒有反應過來。他本以為,小皇帝看進去了都算大功告成,沒曾想小皇帝居然納諫了!徐崇光一時半會腦袋轉不過彎來,隻想看看今日太陽是不是從西邊升起來了。他看了殿外,對了,今天是陰天,沒有太陽。


    陸承啟也被徐崇光的動作搞糊塗了:“徐卿,難道有人在外麵竊聽不成?”垂拱殿是大順最機密的地方,外麵有著重重守衛,如果真的有人竊聽的話,那不得了,整個皇宮都要雞飛狗跳。畢竟敢潛入皇宮的,肯定是武功卓絕的高手。


    徐崇光總算捋順是怎麽迴事了,想必是這小皇帝太看重商業,所以想著規範這個行業。小皇帝還詢問有什麽解決辦法,表麵上卻不動聲色,想來已經胸有成竹了。與小皇帝共事了兩年多,徐崇光已經漸漸摸清楚了他的脾性,心中連連歎息。


    “迴稟陛下,臣確實有些想法,隻是……”


    陸承啟笑道:“此間又無外人,但說無妨,朕洗耳恭聽。”


    “臣不敢!”徐崇光連忙說道,洗耳恭聽,他可沒有這個膽子。“臣以為,對付奸商,以小懲大誡為主,以仁義輔之。”


    陸承啟一愣,他沒想到,這小老頭居然也是推崇法治的。小懲大誡,擺明了是要用重典啊:“朕要聞其詳!”


    “前朝時,數人入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一人雲:‘酒,何處漫行來,騰騰失卻酉。’諸人問雲:‘此何義?’答雲:‘有水在。’臣以為,此類人,一旦有真憑實據,皆可捉拿歸案,重打二十杖,責令改之。如不改,則取而代之。”徐崇光風輕雲淡地說道,陸承啟看了一陣又一陣地心驚肉跳。


    杖責,可不是鬧著玩的。這裏麵有很多門道,要是罪不至死,那就輕輕打。要是重重打在背脊上,不出十杖,肯定一命嗚唿。哪怕身子強壯,撐得了一時,也要傷筋動骨。打的地方也有講究,要是打臀部,肉多,抗擊打一些,哪怕再重,也不過是寫皮外傷。要是打背脊,那就慘咯,傷及髒腑,哪怕養好了傷,也會留下暗傷,天陰落雨時,隱痛難忍。更要命的是,如果不改正,那就直接沒收資產,這簡直是要人家性命啊!


    徐崇光說得輕巧,陸承啟聽得心驚,心道:“不曾想這小老頭這麽狠!”


    但他也知道,一些人利欲熏心之下,甚麽事都做得出。後世這樣的食品安全問題,還少嗎!小懲大誡,硬是要得!要是不用重典,恐怕這些奸商,真的會“湧現”出來的。畢竟能抵得住金錢誘惑的人,還是太少了。


    “徐卿說得有理,除此之外呢,朕記得,還有人缺斤短兩的……”陸承啟是重生人士,對於這缺斤短兩的行為,不算陌生。在後世,要是哪天去菜市場沒騙你一二兩的,都不是做生意的。


    徐崇光有點不以為然,因為這時候的缺斤短兩的人,並不多見。這就要從一個詞說起了,“半斤八兩”。眾所周知,這時的一斤為十六兩,半斤為八兩。為什麽不是十進製,要弄十六進製這麽麻煩?這裏麵大有學問所在。


    這時的秤,有秤盤,有秤鉤,還有秤砣、提繩、秤星。秤杆上便有十六個刻度,每個刻度代表一兩,每一兩都用一顆星來表示。這十六顆星都是有來頭的,秤杆上的七顆星是代表北鬥星,六顆星代表南鬥星,除這十三顆星外還餘三顆星,分別代表福、祿、壽三星。如果商人給顧客稱量貨物少給一兩,則缺“福”;少給二兩,則表示既缺“福”還缺“祿”;少給三兩,則“福”“祿”“壽”俱缺。這時的百姓,都很講究因果報應,這可以稱得上是了不起的毒誓了。


    在杆秤提繩和福星之間有顆大星,當秤砣掛在這一位置,秤盤又無任何東西時,提起提繩,則兩邊重量相等,秤杆平衡。這顆大星則叫“定盤星”。“定盤星”則被賦予了公平、公正、公開之意,也是秤杆上的零刻度,一當開秤,就定下盤來,是以為定盤星。


    雖然有人篤信因果報應,但也有不在乎的人存在。當從商成風時,這樣的事情就算不得什麽了。在白花花的銀幣,亮澄澄的金幣麵前,良心是個什麽東西?徐崇光為何要抑製商業?皆因商人沒有道德底線,隻要能賺錢,他們甚至會鬻兒賣女!這等喪盡天良,不顧倫理之事,當然不能被這時候的主流文化,也就是儒家文化所認同,是以徐崇光對商人,從未有過好感。


    既然小皇帝問到缺斤短兩怎麽辦,徐崇光思慮了一番,才答道:“諸市私鬥尺秤度,每年八月詣金部、太府寺平校,不在京者詣所在州縣平校,並印署,然後聽用。未經官府印署秤杆,不得使用。如有用之,則杖責二十。陛下可設監察,一月多檢,以防止漏洞……”


    徐崇光說的是凡官私度量衡器具,每年八月必須送交有關官府檢驗校正。經檢驗校正後的度量衡器具,由有關官府簽署封印後方可使用。所以,如果量布用的木尺、稱重用的銅秤不符合法定標準的話,其持有人便將受罰。


    這還沒完,徐崇光繼續說道:“……諸以偽濫之物交易者,沒官;短狹不中量者,還主。”這就是說賣布匹的,如果整絹長度不滿四十尺,或者寬度不滿五尺,嚴重的話賣布商人是會挨板子的,資產還要收沒,真是狠!


    陸承啟聽了覺得沒什麽,要是後世法律都這麽嚴的話,估計沒什麽人敢缺斤短兩,摻假造假了。


    “那以次充好如何做?”


    徐崇光立即說道:“如錢貨兩訖前,立有契約為證,三日內如有以次充好之嫌,買家可退貨,賣家須退錢。如不退之,買家可報官。一旦裁定賣家理虧,則強令退貨,並笞四十。”


    陸承啟心道:“嘿嘿,這小老頭真心黑,退了貨還要抽人家鞭子。不過,我挺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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