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與林夕是在司徒櫻的引薦下認識的。
“美女~”這是常安見到林夕的第一反應。
此舉惹來司徒櫻的注視和林夕的臉紅尷尬。
“喂!不要像色狼一樣盯著林夕看,人家女孩子會不好意思!” 司徒櫻氣唿唿地大聲說道。
“小夕,這就是常安,清風社的社長,這人很虛偽,你可以選擇不理他。”司徒櫻沒什麽熱心地介紹著常安。
林夕抿唇輕笑。
“喂!司徒櫻!有你這麽介紹朋友的嗎?!”常安感到哭笑不得,他在她心目中有這麽糟糕嗎?!
“事實上,要不是小夕想加入你那勞什子的清風社,我還懶得把你介紹給她呢。”
常安挑了挑眉,他好像聽到了一種帶著請求意味的聲音,不過從司徒大小姐的口中說出來似乎就變了味道。
“小櫻,別這樣!”林夕笑著望向常安,“你好!我是小櫻的朋友林夕,很高興認識你!”
“你是那次辯論賽上的二辯吧?”
“是的,你還記得?!”小夕覺得有些意外。
“美麗的女孩我向來過目不忘。很高興認識你!”說著,常安友好地伸出了手。
今時今日,司徒櫻才發現,原來常安這家夥也是會說甜言蜜語的,為什麽之前都沒有發現呢?
友好地握手後,林夕繼續道:“聽說你是清風社社長,我一直很想加入貴社,正好小櫻說認識你,所以冒昧請求她給予引薦,希望學長能夠考慮我的申請。這是我的自薦表,請審核!”說著,恭敬地將一份資料遞向常安。
常安接過資料,瀏覽了一下,說:“我會考慮。”
“謝謝!”林夕莞爾,臉微紅。
望著他倆“相談甚歡”的樣子,櫻子突然感到心裏悶悶的很不舒服。她很不喜歡那種感覺,於是便氣急敗壞地說:“考慮什麽,林夕這麽優秀,你都不看自薦表嗎?她是受過這方麵培訓的攝影愛好者耶!”她隻想盡快結束他們倆之間的“對話”,她發現自己不喜歡看見常安和其他女生說話,就算是林夕也不喜歡呢。
不久,林夕加入了清風社。這又掀起了不小的浪潮,瞬時流言四起。有說“常安另結新歡,司徒失寵”的,有說“司徒隻手遮天,控製清風社”的,眾說紛紜。但是有一點卻是眾口一致——那就是“清風社新進了一個超級大美女”。
這年聖誕正巧是周末,清風社有人提議搞一次出遊活動,來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不久,常安便在聖誕夜組織了一次社團活動——野營篝火會,地點在離學校不遠的一片山區景點。白天,大家確定了集合地點後便開始自由活動。起初,大家在一起爬山攝影。司徒櫻終於見識到了何謂“專業”,相較於自己的菜鳥級攝影技術,其他社員包括林夕在內,對於取景、選位、光線投影設置等等都表現得十分專業和熟練。哪像她,覺得自己完全就是一個“白癡”,真搞不懂自己何以丟開畫筆就這麽沒建樹。後來,大家分頭行動各自采風了。於是趁這段時間,櫻子也不閑著——她四處轉悠好一陣子,終於取好景,揀了塊石頭坐下,便拿出了隨身攜帶的紙和鉛筆,開始重操舊業。
無風的山林中,冬日的陽光照耀在身上,令她感到一絲溫暖。常安真是瘋狂,迴想剛才在山上采風時他那股子認真忘我勁兒,司徒櫻不禁莞爾。哎呀,我在想什麽呢!發現自己飄忽的思緒,司徒櫻稚氣地拍了拍自己微紅的俏臉。
“繪畫功底不錯,隻是還不夠專注,透視和光線把握還不夠準確。”一個略帶譏誚的聲音在櫻子頭頂響起,瞬間拉迴了她漫遊的神誌。抬頭迴望,是唐杉,雙手插在褲袋裏,一副悠閑狀。
這人自從那次常安介紹給她認識後就沒怎麽接觸,因為他總是神出鬼沒的。想起社長小芹談論他的點滴,直覺地,她認為唐杉是個孤僻又不好親近的人。
“隨便畫著玩呢,也不是頂認真,嗬嗬。”裝傻她很在行。
“哼,別人都在攝影,你卻在這畫畫,想來實在是因為攝影功底差沒興趣,但沒想到就連畫畫你都是半吊子作品,哼!”唐杉撇唇笑道。
司徒櫻有些氣惱,關他什麽事!她畫她的,至於好壞,又礙著他什麽了!沒事找茬幹嗎?決定不理會他,悶著氣,櫻子一言不發,繼續埋頭寫生。不知過了多久,再迴頭看時,那個討厭的家夥已經不知去向了。
……
當櫻子完成畫作抬手看表的時候,發現離約定集合的時間已經很近了。收拾完東西正欲動身前往時,司徒櫻發現一件很烏龍的事情——她好像似乎可能大概或許迷路了!真暈!
依循著記憶中的路徑嚐試地走了幾次,都沒能成功,於是她拿出了手機——不料,天要亡她,在這片山區竟然沒有信號!嗚嗚~無奈之下,她最後還是迴到了原來畫畫的地方,這是唯一一個她能夠確定的地方,如果連這裏她都迷失的話,她真的要哭了。
怎麽辦!嗚嗚……現在她開始巴望著剛剛偶然經過的那個家夥能夠發發慈悲再偶然經過一次。早知道,就不要“趕”走那個討厭的唐杉,至少自己不會落到如此這般的淒慘境地,嗚嗚——
“真是讓人看不下去了。”一個而今聽來如天籟的嘲諷聲音在司徒櫻耳邊響起。
一迴頭,發現剛剛在心裏唿喚了不下百遍的“討厭鬼”正好端端地站在自己身後不遠處的台階上。
“你什麽時候來的,我怎麽都不知道?”天助我也!哈哈哈哈哈哈哈!
“哼。”
唐杉不屑的欠扁神情讓司徒櫻氣悶不已,沒辦法,誰讓他現在是她的救命稻草呢?敢怒不敢言,大概就是她此刻的心情。
“真沒見過比你還弱智的。雖然是自由活動,但是基本上大家還是會在相對安全可視的範圍內活動,隻有你一眨樣的工夫就搞失蹤。你們宿舍的那個女人說你是天生路盲,所以大家分頭都在找你,你倒好,卻在這裏塗鴉。哼!”
“你之前怎麽不早告訴我!”早知如此,她寧願早早收工,同這家夥去和社員們會合。
“放心,我已經迴去過了,告訴他們不用擔心你。”
“呃,這裏信號不好,手機沒法用,所以——”
“原本以為你的‘大作’應該會很快完成,顯然我是高估了你的實力。大家都在等你,你卻還在這裏磨蹭。”很遠他就看見一隻熱鍋上的螞蟻,而且還是最笨的一隻。“走吧。”
“噢。”很不情願地跟在這個說話刻薄的男人後麵,一起向集合地走去。
半個小時後,司徒櫻忍不住開口:“喂,還有多久才能到啊?”
“怎麽,才走了一半的路你就不行了?”女人真是麻煩!
“我哪有!隻是集合點有這麽遠嗎?”她依稀記得應該就在這裏附近的某個地方呀。
“你不會以為我們要在集合點過夜吧?”
“啊?不是吧!那我們現在是去哪裏呀?”
廢話!“大家都已經先往宿營地去了,快點跟上。”他喜歡安靜聰明的女人,顯然司徒櫻不符合標準。不理會身後“吱吱喳喳”的女人,唐杉一徑向前走去。
原本以為常安不時的戲謔已經夠得上是痞子尊稱了,沒想到真正的痞子原來是這般模樣!司徒櫻憤憤地想著,沒看到腳下橫壑著一塊高度到其膝蓋的石頭——“啊!”一聲慘叫。
唐杉覺得自己的火氣正處在爆發邊緣。他循聲迴頭看到的竟然是——那個笨女人居然能被一塊比馬桶大的石頭給絆倒!這才發現,原來她不隻是笨,簡直同白癡有得拚!
“美女~”這是常安見到林夕的第一反應。
此舉惹來司徒櫻的注視和林夕的臉紅尷尬。
“喂!不要像色狼一樣盯著林夕看,人家女孩子會不好意思!” 司徒櫻氣唿唿地大聲說道。
“小夕,這就是常安,清風社的社長,這人很虛偽,你可以選擇不理他。”司徒櫻沒什麽熱心地介紹著常安。
林夕抿唇輕笑。
“喂!司徒櫻!有你這麽介紹朋友的嗎?!”常安感到哭笑不得,他在她心目中有這麽糟糕嗎?!
“事實上,要不是小夕想加入你那勞什子的清風社,我還懶得把你介紹給她呢。”
常安挑了挑眉,他好像聽到了一種帶著請求意味的聲音,不過從司徒大小姐的口中說出來似乎就變了味道。
“小櫻,別這樣!”林夕笑著望向常安,“你好!我是小櫻的朋友林夕,很高興認識你!”
“你是那次辯論賽上的二辯吧?”
“是的,你還記得?!”小夕覺得有些意外。
“美麗的女孩我向來過目不忘。很高興認識你!”說著,常安友好地伸出了手。
今時今日,司徒櫻才發現,原來常安這家夥也是會說甜言蜜語的,為什麽之前都沒有發現呢?
友好地握手後,林夕繼續道:“聽說你是清風社社長,我一直很想加入貴社,正好小櫻說認識你,所以冒昧請求她給予引薦,希望學長能夠考慮我的申請。這是我的自薦表,請審核!”說著,恭敬地將一份資料遞向常安。
常安接過資料,瀏覽了一下,說:“我會考慮。”
“謝謝!”林夕莞爾,臉微紅。
望著他倆“相談甚歡”的樣子,櫻子突然感到心裏悶悶的很不舒服。她很不喜歡那種感覺,於是便氣急敗壞地說:“考慮什麽,林夕這麽優秀,你都不看自薦表嗎?她是受過這方麵培訓的攝影愛好者耶!”她隻想盡快結束他們倆之間的“對話”,她發現自己不喜歡看見常安和其他女生說話,就算是林夕也不喜歡呢。
不久,林夕加入了清風社。這又掀起了不小的浪潮,瞬時流言四起。有說“常安另結新歡,司徒失寵”的,有說“司徒隻手遮天,控製清風社”的,眾說紛紜。但是有一點卻是眾口一致——那就是“清風社新進了一個超級大美女”。
這年聖誕正巧是周末,清風社有人提議搞一次出遊活動,來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不久,常安便在聖誕夜組織了一次社團活動——野營篝火會,地點在離學校不遠的一片山區景點。白天,大家確定了集合地點後便開始自由活動。起初,大家在一起爬山攝影。司徒櫻終於見識到了何謂“專業”,相較於自己的菜鳥級攝影技術,其他社員包括林夕在內,對於取景、選位、光線投影設置等等都表現得十分專業和熟練。哪像她,覺得自己完全就是一個“白癡”,真搞不懂自己何以丟開畫筆就這麽沒建樹。後來,大家分頭行動各自采風了。於是趁這段時間,櫻子也不閑著——她四處轉悠好一陣子,終於取好景,揀了塊石頭坐下,便拿出了隨身攜帶的紙和鉛筆,開始重操舊業。
無風的山林中,冬日的陽光照耀在身上,令她感到一絲溫暖。常安真是瘋狂,迴想剛才在山上采風時他那股子認真忘我勁兒,司徒櫻不禁莞爾。哎呀,我在想什麽呢!發現自己飄忽的思緒,司徒櫻稚氣地拍了拍自己微紅的俏臉。
“繪畫功底不錯,隻是還不夠專注,透視和光線把握還不夠準確。”一個略帶譏誚的聲音在櫻子頭頂響起,瞬間拉迴了她漫遊的神誌。抬頭迴望,是唐杉,雙手插在褲袋裏,一副悠閑狀。
這人自從那次常安介紹給她認識後就沒怎麽接觸,因為他總是神出鬼沒的。想起社長小芹談論他的點滴,直覺地,她認為唐杉是個孤僻又不好親近的人。
“隨便畫著玩呢,也不是頂認真,嗬嗬。”裝傻她很在行。
“哼,別人都在攝影,你卻在這畫畫,想來實在是因為攝影功底差沒興趣,但沒想到就連畫畫你都是半吊子作品,哼!”唐杉撇唇笑道。
司徒櫻有些氣惱,關他什麽事!她畫她的,至於好壞,又礙著他什麽了!沒事找茬幹嗎?決定不理會他,悶著氣,櫻子一言不發,繼續埋頭寫生。不知過了多久,再迴頭看時,那個討厭的家夥已經不知去向了。
……
當櫻子完成畫作抬手看表的時候,發現離約定集合的時間已經很近了。收拾完東西正欲動身前往時,司徒櫻發現一件很烏龍的事情——她好像似乎可能大概或許迷路了!真暈!
依循著記憶中的路徑嚐試地走了幾次,都沒能成功,於是她拿出了手機——不料,天要亡她,在這片山區竟然沒有信號!嗚嗚~無奈之下,她最後還是迴到了原來畫畫的地方,這是唯一一個她能夠確定的地方,如果連這裏她都迷失的話,她真的要哭了。
怎麽辦!嗚嗚……現在她開始巴望著剛剛偶然經過的那個家夥能夠發發慈悲再偶然經過一次。早知道,就不要“趕”走那個討厭的唐杉,至少自己不會落到如此這般的淒慘境地,嗚嗚——
“真是讓人看不下去了。”一個而今聽來如天籟的嘲諷聲音在司徒櫻耳邊響起。
一迴頭,發現剛剛在心裏唿喚了不下百遍的“討厭鬼”正好端端地站在自己身後不遠處的台階上。
“你什麽時候來的,我怎麽都不知道?”天助我也!哈哈哈哈哈哈哈!
“哼。”
唐杉不屑的欠扁神情讓司徒櫻氣悶不已,沒辦法,誰讓他現在是她的救命稻草呢?敢怒不敢言,大概就是她此刻的心情。
“真沒見過比你還弱智的。雖然是自由活動,但是基本上大家還是會在相對安全可視的範圍內活動,隻有你一眨樣的工夫就搞失蹤。你們宿舍的那個女人說你是天生路盲,所以大家分頭都在找你,你倒好,卻在這裏塗鴉。哼!”
“你之前怎麽不早告訴我!”早知如此,她寧願早早收工,同這家夥去和社員們會合。
“放心,我已經迴去過了,告訴他們不用擔心你。”
“呃,這裏信號不好,手機沒法用,所以——”
“原本以為你的‘大作’應該會很快完成,顯然我是高估了你的實力。大家都在等你,你卻還在這裏磨蹭。”很遠他就看見一隻熱鍋上的螞蟻,而且還是最笨的一隻。“走吧。”
“噢。”很不情願地跟在這個說話刻薄的男人後麵,一起向集合地走去。
半個小時後,司徒櫻忍不住開口:“喂,還有多久才能到啊?”
“怎麽,才走了一半的路你就不行了?”女人真是麻煩!
“我哪有!隻是集合點有這麽遠嗎?”她依稀記得應該就在這裏附近的某個地方呀。
“你不會以為我們要在集合點過夜吧?”
“啊?不是吧!那我們現在是去哪裏呀?”
廢話!“大家都已經先往宿營地去了,快點跟上。”他喜歡安靜聰明的女人,顯然司徒櫻不符合標準。不理會身後“吱吱喳喳”的女人,唐杉一徑向前走去。
原本以為常安不時的戲謔已經夠得上是痞子尊稱了,沒想到真正的痞子原來是這般模樣!司徒櫻憤憤地想著,沒看到腳下橫壑著一塊高度到其膝蓋的石頭——“啊!”一聲慘叫。
唐杉覺得自己的火氣正處在爆發邊緣。他循聲迴頭看到的竟然是——那個笨女人居然能被一塊比馬桶大的石頭給絆倒!這才發現,原來她不隻是笨,簡直同白癡有得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