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說鄙人的心裏一向陰暗,一旦碰上這種事兒就得戴上幾十副有色眼鏡妄自菲薄一番。看不慣這些蓄意炒的人作還裝的正義凜然。罵完這個罵那個,最後一個人迴到家裏,憂傷的躲在角落數稿費!淘氣!

    這個社會很功利,也很勢利,奴性,賤性,劣根性,通通暴露無餘。誰都沒有資格裝出一副世人皆醉我獨醒的操行,好吧,世人皆醉我一醉不醒總行了吧?

    罵人的人本身就該罵,其中的原由我也不用多費唇舌。特別是有目的、經常搞些是非出來的罵客。正是因為他們這種未經沉澱、過於誇張的憤怒加深了這個社會當下的俗。

    照這麽說我也該罵,但您放一萬個心吧我絕對不是罵客最終也成不了罵客,咱可沒那個本事。罵客的特長在於他一旦決定了要“罵”什麽,他就會充分為自己的“罵街”鋪墊、造勢以及善後,路數其實機械得猶如普通上班族的朝九晚五。前些天看到幾句話自我感覺很貼切:某些人的書在同齡人中算不錯,但如果放在整個文學大潮中,與普通的河水沒什麽兩樣,更算不上彩虹。要深諳這個時代吸引別人注意的法寶,埋頭寫文章做學問不一定會引來注意的眼光,但抬頭罵人特別是罵圈裏的名人一定會引來許多看熱鬧的關注,炒得好也是一種作品。正如廣告。再加上火上澆油者蓄意的點火助燃,一場罵仗下來大家皆有所得,自然是皆大歡喜之事。

    被罵的人成了罵者的生活調料後應該感到幸運,因為被人這麽一罵或者兩罵再或者一罵五六年(比如說某“原創作家”一直很被動的與他的“老婆”打情罵俏)他的曝光率跟著罵客直線上升,假如趁此機會出書出唱片(沒新歌就出精選集),有現在這麽大的曝光率無論是書與唱片肯定能賣得很火,畢竟麵對名和利臉皮和骨氣又算得了什麽。而拚命炒作罵人的博客一定在偷著樂,因為在他們的地盤兒罵人,罵得越激烈,博客的流量就增加得越多。

    縱觀這些靠罵或者痞吸引媒體關注的罵客,更應該具備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也恰恰是很多罵人的人普遍的缺失。得了,我幫你自殺吧!

    相對而言後者不用費多大心機:誰要看上我我就脫衣服給誰看,看不上我更要脫。脫得勢不可擋。好吧,我隻能說大家都是出來賣的,在某種意義上是同行。

    這是一個搞怪、耍寶與惡搞的時代。一方麵顯示了時代的進步和包容,另一方麵,卻顯示了這個時代的怪病:缺乏真正的創新和獨立思考。世界上有那麽多傻比,看上去逼山逼海。你總不能一個挨一個的跟他們講道理,無論是男是女。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我們還是少說話多做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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