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烈還是那麽笑,走過來,對著路笙點點頭:“還是長不高。”
“……”一瞬間,路笙臉上的笑消失殆盡。“嗤——”
anson不知道秦烈的什麽人,隻覺得此男給人第一感覺就是陰毒。他擔憂的看了一眼路笙,不知怎麽開口。
路笙朝著他聳了聳肩,表示沒關係。anson也沒再說什麽。
不理會秦烈,路笙拿著畫好的稿紙進了房子,anson緊隨其後,卻發現秦烈也一直跟著。路笙不滿的瞥了他一眼。
“跟著我幹嘛?還怕我偷你們家什麽東西不成?”
“這是我家,我樂意往哪兒走往哪兒走!”
“……”路笙一臉□表情,“好吧你隨意。”
秦逐老爺子在書房裏寫毛筆字,路笙輕敲門,便聽低沉的:“請進。”
路笙推開門,一股濃烈的墨香傳來,她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笑了。
“秦伯伯,還是用的這類硯台呢?好香。”
秦逐聽到路笙的話很開心,哈哈大笑,將毛筆擱在硯台上,用抹布擦了手上的墨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是啊,用習慣了,那時候跟你爸爸一起寫字,聞著墨香,舒暢!”
路笙笑著點點頭,拿著稿紙放在秦逐麵前:“秦伯伯您看看,這是我設計的廳堂大燈,嵌在天花板中央的,您如果不滿意,或者哪裏有不喜歡都可以跟我說,我來修改。爭取讓您滿意些!”
“哈哈哈,好,好極!”
……
電話裏是去了b市的設計組的小組長程諾,程兆曦問清楚情況之後打算親自驅車趕過去,顧朝夕因接了同樣的設計任務,要求自己也過去,讓秦老爺子得到最大的滿意。程兆曦皺眉兩秒,答應。
“跟路笙打電話,說我們下午晚飯前過去。你去收拾一下。”
顧朝夕很開心的點頭答應,看著她意氣風發除了辦公室的程兆曦卻在後麵嗤笑。
五點左右,顧朝夕在公司下麵等程兆曦。顧朝夕不是程氏的員工,她隻是一個出名設計師而已,可以為任何公司工作,隻要她願意,隻要她覺得想做。
她跟程兆曦有談過進駐程氏當首席設計師的問題,程兆曦不同意,說是沒有位置給她當辦公室,顧朝夕心裏明白,礙著身份也不好鬧,隻得忍下來。
隻是,她能有一天可以賴著程兆曦,她便會想方設
法。這次的工作,就是很好的機會。
坐在程兆曦的車上,顧朝夕笑的漂亮。
“drusim,剛剛我跟路笙姐打了電話,她說那邊酒店隻有一個房間了,讓你去開那個房間,她跟我住就好。”
“嗯。”程兆曦裝作不經意的看了她一眼,她眼底的精光被興奮掩飾,他程兆曦,卻依舊一派了然:“那個房間你去,我跟她住。”
“……我跟路笙姐都是女孩子,有話講啊,你一個大男人跟路笙姐一起住一點共同語言都沒有,怎麽住?”顧朝夕不悅,嘟著嘴說。
程兆曦不再理會她,安安心心開車,顧朝夕看沒有辦法說服他,也就歇了。
從a市道b市,車程不到一個小時,雖然時間不多,但顧朝夕卻有種如坐針氈的感覺。天知道她多想跟路笙當麵pk,天又知道,其實她多怕跟路笙麵對麵。
本以為一下車就能看到路笙的,結果顧朝夕卻失望了,被程兆曦叫出來接車的程諾告訴他們,路總去秦家大宅尋問秦老爺子的想法了。
一瞬間,顧朝夕心裏又是可惜又是慶幸。
……
秦逐讓路笙跟anson留下來吃飯,路笙拒絕不了,隻得讓anson跟程諾打個電話說一聲。電話才剛接通,anson聽聽筒中低沉的“喂”便明白,那邊是程兆曦。
anson立馬一個伸手,將電話放在路笙耳邊,手臂直直伸展著,平時平靜無波的臉上,有些不自然。
“唔?”路笙下意識的躲了躲,在看到他遞過來的是電話的時候才“哦”了一句,把電話拿過來。
“程諾,今天秦老爺子請我們吃飯,你們那邊就自己點餐,不用跟我們一起。”
“圓圓。”
“……”路笙的慌亂隻在一瞬間:“哦,是你啊。你們自己解決,就這樣,去吃飯了,再見。”
說完,也沒等那邊有個什麽迴應,徑直掛了電話。
吃完晚飯,秦烈說要送他們迴去,路笙想著反正是跟anson兩人打出租車迴去,也就答應了。秦烈的悍馬看起來有些兇猛,路笙笑了笑,想,他那樣的身份很配悍馬。
說實話,兩人見麵的次數也就那麽一次,可是給雙方印象都很深刻。
秦烈一直都是小霸王,看到路笙是個乖乖女,又長的可愛,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可是對自己,隻是大人互相介紹的時候甜甜
的叫了聲“秦烈哥哥”,而後就一直埋頭吃東西。一個那麽瘦小的小丫頭竟然吃的那麽多,嘴都不停。
他就一直盯著那個丫頭,腦子裏一直在思索,等會兒到底怎麽整一下她。好不容易,等到路笙吃下最後一口牛肉之後,放下筷子,對路叢林說:“爸爸,我吃飽了!”
他笑著站起來:“吃飽了嗎,我帶你去玩兒!”
路笙看著麵前這個小哥哥,拿起衛生紙擦了擦嘴:“好的呀。”
於是乎,那天,兩人以一種奇異的方式認識的對方,並且迅速了解了對方的本性。一出了吃飯的酒店,路笙立馬變了模樣,皺著眉看著秦烈:“我不用你帶著了,你願意去哪兒去哪兒吧。”說完,三步兩步的跑到馬路對麵的大堤上,從隨身帶的小包包裏拿出一塊白色的布墊在草坪上,躺在上麵,閉上眼睛,嘴角是滿意的笑。
陽光打在路笙精致的小臉上,顯得格外可愛格外活潑。
可是秦烈卻不開心了,這個比自己小五歲的女孩子竟然把自己給利用了?
“喂,小矮子,起來!”秦烈不客氣道。
路笙“蹭”的一聲睜開眼睛,卻沒有絲毫動作:“你剛剛說什麽?”
“我說,小矮子,快起來!”
躺在地上的那個小女生笑了笑,真的爬了起來。不知為什麽,秦烈卻總覺得那笑有點兒不對勁。果然,路笙竟然爬起來從包裏掏出一把水槍,對著他的臉就呲兒!
秦烈被噴的滿臉水,暴怒著抹了一把臉,睜開眼睛看對麵的小女孩兒。不像一般的小女生,會用得意的開懷大笑來表達自己得逞之後的開心,而是用冷冷的眼神看著他,一臉孤傲。
“路、笙……”秦烈咬牙切齒,臉上的水一滴滴滴下來。那時候的秦烈,已經長成型了,大氣而堅硬的臉上滿是怒火。
路笙不是傻子,遇到這種情況,當然要閃!
跑著跑著就被抓了迴來,跑著跑著,就被摁進了江水裏……
“咳咳……咳咳……”路笙從水裏掙紮出來,對著秦烈拳打腳踢。路笙從小力氣就比一般女孩子大,秦烈冷不防被襲擊,胸口一陣疼,悶哼出來卻被路笙跳上他的背,狠狠掐住他的脖子。
“我讓你摁我腦袋!讓你淹我!讓你欺負人!!!”
……
“你跟你小男朋友在一起了麽?”前方的秦烈忽然出聲。
“唔?”
路笙心裏咯噔一跳,下意識開口,聲音顫顫巍巍的。“什麽小男朋友?”
“就是我把你丟水裏不管了,後來救你起來那男生,我還跟他打了一架。”
“哦……我們,馬上要複婚了。”
“……”一瞬間,路笙臉上的笑消失殆盡。“嗤——”
anson不知道秦烈的什麽人,隻覺得此男給人第一感覺就是陰毒。他擔憂的看了一眼路笙,不知怎麽開口。
路笙朝著他聳了聳肩,表示沒關係。anson也沒再說什麽。
不理會秦烈,路笙拿著畫好的稿紙進了房子,anson緊隨其後,卻發現秦烈也一直跟著。路笙不滿的瞥了他一眼。
“跟著我幹嘛?還怕我偷你們家什麽東西不成?”
“這是我家,我樂意往哪兒走往哪兒走!”
“……”路笙一臉□表情,“好吧你隨意。”
秦逐老爺子在書房裏寫毛筆字,路笙輕敲門,便聽低沉的:“請進。”
路笙推開門,一股濃烈的墨香傳來,她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笑了。
“秦伯伯,還是用的這類硯台呢?好香。”
秦逐聽到路笙的話很開心,哈哈大笑,將毛筆擱在硯台上,用抹布擦了手上的墨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是啊,用習慣了,那時候跟你爸爸一起寫字,聞著墨香,舒暢!”
路笙笑著點點頭,拿著稿紙放在秦逐麵前:“秦伯伯您看看,這是我設計的廳堂大燈,嵌在天花板中央的,您如果不滿意,或者哪裏有不喜歡都可以跟我說,我來修改。爭取讓您滿意些!”
“哈哈哈,好,好極!”
……
電話裏是去了b市的設計組的小組長程諾,程兆曦問清楚情況之後打算親自驅車趕過去,顧朝夕因接了同樣的設計任務,要求自己也過去,讓秦老爺子得到最大的滿意。程兆曦皺眉兩秒,答應。
“跟路笙打電話,說我們下午晚飯前過去。你去收拾一下。”
顧朝夕很開心的點頭答應,看著她意氣風發除了辦公室的程兆曦卻在後麵嗤笑。
五點左右,顧朝夕在公司下麵等程兆曦。顧朝夕不是程氏的員工,她隻是一個出名設計師而已,可以為任何公司工作,隻要她願意,隻要她覺得想做。
她跟程兆曦有談過進駐程氏當首席設計師的問題,程兆曦不同意,說是沒有位置給她當辦公室,顧朝夕心裏明白,礙著身份也不好鬧,隻得忍下來。
隻是,她能有一天可以賴著程兆曦,她便會想方設
法。這次的工作,就是很好的機會。
坐在程兆曦的車上,顧朝夕笑的漂亮。
“drusim,剛剛我跟路笙姐打了電話,她說那邊酒店隻有一個房間了,讓你去開那個房間,她跟我住就好。”
“嗯。”程兆曦裝作不經意的看了她一眼,她眼底的精光被興奮掩飾,他程兆曦,卻依舊一派了然:“那個房間你去,我跟她住。”
“……我跟路笙姐都是女孩子,有話講啊,你一個大男人跟路笙姐一起住一點共同語言都沒有,怎麽住?”顧朝夕不悅,嘟著嘴說。
程兆曦不再理會她,安安心心開車,顧朝夕看沒有辦法說服他,也就歇了。
從a市道b市,車程不到一個小時,雖然時間不多,但顧朝夕卻有種如坐針氈的感覺。天知道她多想跟路笙當麵pk,天又知道,其實她多怕跟路笙麵對麵。
本以為一下車就能看到路笙的,結果顧朝夕卻失望了,被程兆曦叫出來接車的程諾告訴他們,路總去秦家大宅尋問秦老爺子的想法了。
一瞬間,顧朝夕心裏又是可惜又是慶幸。
……
秦逐讓路笙跟anson留下來吃飯,路笙拒絕不了,隻得讓anson跟程諾打個電話說一聲。電話才剛接通,anson聽聽筒中低沉的“喂”便明白,那邊是程兆曦。
anson立馬一個伸手,將電話放在路笙耳邊,手臂直直伸展著,平時平靜無波的臉上,有些不自然。
“唔?”路笙下意識的躲了躲,在看到他遞過來的是電話的時候才“哦”了一句,把電話拿過來。
“程諾,今天秦老爺子請我們吃飯,你們那邊就自己點餐,不用跟我們一起。”
“圓圓。”
“……”路笙的慌亂隻在一瞬間:“哦,是你啊。你們自己解決,就這樣,去吃飯了,再見。”
說完,也沒等那邊有個什麽迴應,徑直掛了電話。
吃完晚飯,秦烈說要送他們迴去,路笙想著反正是跟anson兩人打出租車迴去,也就答應了。秦烈的悍馬看起來有些兇猛,路笙笑了笑,想,他那樣的身份很配悍馬。
說實話,兩人見麵的次數也就那麽一次,可是給雙方印象都很深刻。
秦烈一直都是小霸王,看到路笙是個乖乖女,又長的可愛,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可是對自己,隻是大人互相介紹的時候甜甜
的叫了聲“秦烈哥哥”,而後就一直埋頭吃東西。一個那麽瘦小的小丫頭竟然吃的那麽多,嘴都不停。
他就一直盯著那個丫頭,腦子裏一直在思索,等會兒到底怎麽整一下她。好不容易,等到路笙吃下最後一口牛肉之後,放下筷子,對路叢林說:“爸爸,我吃飽了!”
他笑著站起來:“吃飽了嗎,我帶你去玩兒!”
路笙看著麵前這個小哥哥,拿起衛生紙擦了擦嘴:“好的呀。”
於是乎,那天,兩人以一種奇異的方式認識的對方,並且迅速了解了對方的本性。一出了吃飯的酒店,路笙立馬變了模樣,皺著眉看著秦烈:“我不用你帶著了,你願意去哪兒去哪兒吧。”說完,三步兩步的跑到馬路對麵的大堤上,從隨身帶的小包包裏拿出一塊白色的布墊在草坪上,躺在上麵,閉上眼睛,嘴角是滿意的笑。
陽光打在路笙精致的小臉上,顯得格外可愛格外活潑。
可是秦烈卻不開心了,這個比自己小五歲的女孩子竟然把自己給利用了?
“喂,小矮子,起來!”秦烈不客氣道。
路笙“蹭”的一聲睜開眼睛,卻沒有絲毫動作:“你剛剛說什麽?”
“我說,小矮子,快起來!”
躺在地上的那個小女生笑了笑,真的爬了起來。不知為什麽,秦烈卻總覺得那笑有點兒不對勁。果然,路笙竟然爬起來從包裏掏出一把水槍,對著他的臉就呲兒!
秦烈被噴的滿臉水,暴怒著抹了一把臉,睜開眼睛看對麵的小女孩兒。不像一般的小女生,會用得意的開懷大笑來表達自己得逞之後的開心,而是用冷冷的眼神看著他,一臉孤傲。
“路、笙……”秦烈咬牙切齒,臉上的水一滴滴滴下來。那時候的秦烈,已經長成型了,大氣而堅硬的臉上滿是怒火。
路笙不是傻子,遇到這種情況,當然要閃!
跑著跑著就被抓了迴來,跑著跑著,就被摁進了江水裏……
“咳咳……咳咳……”路笙從水裏掙紮出來,對著秦烈拳打腳踢。路笙從小力氣就比一般女孩子大,秦烈冷不防被襲擊,胸口一陣疼,悶哼出來卻被路笙跳上他的背,狠狠掐住他的脖子。
“我讓你摁我腦袋!讓你淹我!讓你欺負人!!!”
……
“你跟你小男朋友在一起了麽?”前方的秦烈忽然出聲。
“唔?”
路笙心裏咯噔一跳,下意識開口,聲音顫顫巍巍的。“什麽小男朋友?”
“就是我把你丟水裏不管了,後來救你起來那男生,我還跟他打了一架。”
“哦……我們,馬上要複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