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超的矛盾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與妻子算得上是“天作之合”。

    八四年,年僅十八歲的張子超頂替父親在縣農業局當了一名工人。由於字寫得工整,又有文采,他很快被安排在辦公室當了文書。在單位確有幾位迷戀他的女孩子,而他卻不為所動,真正打動他的是一位秀氣的農村姑娘。

    說來正應了古人那句話:有緣千裏來相會。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張子超騎著自行車到十裏灣探望姐姐,不小心與一位迎麵騎著自行車的少女相撞。

    “ 對不起,你沒事吧?”張子超急忙幫她扶起自行車,關切地問,正與那對有點嗔怒的大眼相碰,臉刷地一下子紅了。

    打那後,張子超腦子裏時時閃現著那張林黛玉般的臉,尤其是那對嬌嗔含情的大眼睛,更讓他著魔。

    姐姐看出了他的心思,便試探地問:“不知我們的張生看上了那家的崔小姐?”

    “不是崔小姐,是林黛玉。”張子超看過越劇《紅樓夢》,她心目中的那位“林黛玉”其實就是王文娟扮演的那位多愁善感、脈脈含情的林黛玉。

    姐姐突然想起鄰村有一位長相酷似“林黛玉”的俊俏姑娘,心靈手巧,心地又善良,高中剛畢業。說起來與十裏灣立春嫂還有點親戚,名叫史玉梅,於是,姐姐便托立春嫂“玉成美事”。無怪乎張子超有“張秀才”之稱,自與玉梅“重逢”後,便給玉梅寫了三封求愛信,最後一封信還將自已的“標準照”連同信一塊寄過去,害得“林黛玉”幾個晚上吻著照片睡覺,最後,她為心愛的人打了件毛衣,納了雙鞋墊,並將“愛心”二字繡在鞋墊上,作為迴信。

    八月十二日晚上,張子超坐在了嶽父對麵。少頃,隻見未婚妻玉梅穿一件細花粉色布衫,一條古桐色披肩鬆鬆披在瘦削的肩頭。她端著一大杯濃茶,放在張子超麵前,一副羞窘神情反而增添了她幾分女性美.她埋下雙眼立在桌旁,指尖微微挨在桌麵,她好象害羞不該來,又好象她覺得有權到這裏來似的。

    “你喝茶,”她吐出這三個字來,她的身子好像有點站不穩,而她的眼睛並未看他。

    “謝謝。”張子超急急看了她一眼,正碰上她那雙秀眼;她稍微掉開那紅紅的臉蛋,她下識地翻弄著衣角,而兩隻腳卻時而分開,時而合擾。他正想問她,卻見她扭頭走了。她走起路來身子有點不穩,可是連這一點也跟她相稱。

    八點左右,張子超來到廚房,隻見玉梅正在切菜,嶽母也在。

    “大娘,我該走了。”張子超向嶽母告辭,卻瞟了一眼未婚妻。

    “這麽晚了,別走了,”嶽母竭力挽留。

    “這……”張子超吞吞吐吐地說:“沒什麽…走慣了”兩眼卻瞅著未婚妻。玉梅正拿著一把刀尖上還挑著土豆片的菜刀,也停住不動了。

    “你……真的走?”她瞥了他一眼,又在切肉片了。

    “是的……”子超點了點頭,可兩腳卻如生了根一般,一動不動。

    “那……你走呀,”她不看他一眼,卻用把著菜刀的右手背抹一把汗浸浸的臉;她神情不屬地切著肉片。

    “那,我走了”子超拖出這幾個字來,挪動了一下兩腳,卻扭頭看著未婚妻。嶽母好像看出了他的心思,她一力將他留住。

    晚上九點左右,未婚妻帶他進了村南嫂子新房裏,哥嫂都走親戚去了。

    她給他打來了洗臉水;又遞給他一條手巾。

    “你不是說要迴去嗎?怎麽,害怕了?”她瞟了一眼“相公”,兩隻手卻辮弄著黑黑的辮子。

    “我才不怕呢,”子超向他作了個鬼臉道:“這房裏有鬼,我也不怕。”

    她向他吹了一口氣,又俏皮地擠了擠眼睛:“吹牛不報稅。”說著,又故意推了推“相公”的雙肩:“不怕咋不走啊?

    “那好,”他故意整了整衣領,作出要走的樣子:“我走了。”身子卻一動不動;未婚妻 見此情景,將手指放在微微鼓起的嘴唇上:“真是個男子漢大豆腐。”

    他下意識地抱起雙肩:“要不是因為天氣冷,我一定迴去。”

    她似有所動地用手捏了捏他的雙肩:“怪不得呢,連毛坎也沒穿。”她責備道:“我打的毛坎為啥不穿上,”繼而忍不住笑出聲來:“這才是‘光棍不穿棉,凍死怨天寒’呢。”說著將自已的棉襖披在“相公”身上。

    子超披著未婚妻的棉襖,一股暖流湧上心頭:“玉梅,我再也不想當光棍了。”

    玉梅輕輕捶了幾下子超的後背:“哎呀,你這個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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