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累,白話很久沒怎麽像今天一樣動彈過的身體,今天超負荷運動,感覺很疲憊。一天又將過去,白話看似散漫,其實心裏很緊張很著急。


    白話著急的是白夜寵物店重新開張後的第一單生意,生平第一單靈寵生意,隻是馴化靈寵完全要仰仗金烏,否則自己早就幹了,以安激動的心。


    晚飯。


    如家酒樓裏,白話依然選擇了角落裏不顯眼的餐桌落坐。


    還是腦滿腸肥的老板親自招待,左手握著小本子,右手執筆,走到白話的餐桌前,下意識地瞟了一眼金烏,仿佛它才是掏腰包的主,然後問白話:“白老板,今天除了五香豬蹄,還要什麽菜?”


    金烏如今已然是如家的熟客,吃什麽胖老板已經在心裏記下了,五香豬蹄是標配。


    夜幕降臨,白城就進入了夜間的作息,吃飯的顧客陸續進入如家,大廳裏的桌子轉眼間都滿座了。


    “哎喲,我去,這體型也太粗了,什麽都被他擋掉了。”臨桌的臨桌,一個留著長發,穿得挻文藝的青年嘟噥著,抱怨老板擋掉了他觀察金烏的視線。


    文藝青年是個藝校畢業的繪畫高手,靠不錯的繪畫天賦掙飯吃,早飯午飯,因為在出租屋裏趕插圖稿直接省去沒吃,這會空著肚子,掐著時間來如家。


    “沒說錯吧,你畫畫得有靈性的模特,這金毛絕對是妖,靈性很足,也不知道修煉多少年了!”與文藝青年來的小夥坐在他旁邊輕聲說,正是他介紹文藝青年過來看看的,他知道白話和金烏晚上會在如家吃晚飯。


    一張小圓桌,兩人吃飯,最合適的坐法是,對麵而坐,可文藝青年和小夥居然挨著坐,整得像是一對好基友似的。


    “剛進來,還不知道,剛想看看,就被……”文藝青年搖頭,端起白開喝了一口,有點燙,又馬上扭臉吐到了桌下。


    “別急呀,馬上就可以了。”小夥拍了拍文藝青年的肩頭說。


    文藝青年看了一眼白開,又看了一眼寬厚的背板,不知道小夥說的是白開還是金毛犬。


    “五香豬蹄,魚頭燉豆腐,炒盤芥蘭……弄碟花生米,來兩瓶啤酒。”白話對老板說。


    老板點頭,在小本子上寫下,確定白話不須要其他之後,老板才移走他那猶如一座大山的身體。


    “嘶……確實有點不一樣。”寬厚的身板移走了,文藝青年皺眉觀察著金烏,得出結論,然後頭也不迴問小夥,“有什麽特別的嗎?”


    對於一個繪畫者,在學習階段,他已經對許多小動物進行過觀察,以捕捉到微妙之處,利於在紙上呈現出來,更具靈性,把動物畫活。


    觀察足矣,好奇心同時也存在了,聽小夥說金烏,說得很詭異,所以隨口問。


    “嗯,會吃,會要吃,好吃……”小夥沉吟,他隻見過金烏在如家吃過飯,其他的時候,他真沒見過。


    “哦,那它是個吃貨。”文藝青年狡黠笑道,表麵上說的是金烏,其實順帶把小夥也歸入吃貨行列。


    “……”小夥張了張嘴,還真無言以對。


    如家的消費更貼近尋常百姓的生活,所以經常都是客滿為患。來過見過金烏的,看到後一笑坐下,沒見過的,頻頻投來好奇的目光,私下議論,依然有抱怨公共場合帶狗吃飯的客人,為安全與衛生擔憂。


    “兩位帥哥,吃點什麽?”招待文藝青年和夥伴的是店裏的服務員。


    至於吃什麽,文藝青年真沒想過,現在隻要能填飽肚子的,他都不拒絕。小夥也沒想過吃什麽,隻是陪著文藝青年來看金毛犬的。


    兩個對視,看了一眼準備寫單的服務員,有點尷尬了。


    還是文藝青年有主意,瞟了一眼金毛犬,然後指著白話那桌對服務員說:“跟他一樣。”


    “啊……你確定?”小夥驚唿,怎麽感覺有點點狗糧的意思。


    服務員微笑著,看著文藝青年,同樣尋求肯定。


    “對,沒錯,和他的一樣。”文藝青年果斷說,然後補上一句,“也要五香豬蹄。”


    “我嘞個去……”小夥嬉笑著,因為他已經對文藝青年說過,金毛犬每次在如家吃飯都吃五香豬蹄。


    “好吧,狗糧不須要人家喂,自己就吃上了!”小夥心裏嘀咕,盯著文藝青年。


    白話來得較其他客人早,而且馬上被招待點了菜,所以第一個就上了菜。


    一隻大碗,兩隻盤子,一隻碟子和兩瓶酒已經擺上了白話的餐桌,而且都向餐桌中間擺放的。


    白話撮手準備開吃,金烏瞄了一眼盤子裏的五香豬蹄,兩個,白話並沒有為自己點上一隻豬蹄。


    金烏蹲坐在椅子上,與白話對麵而坐,它伸長舌頭舔巴了一下嘴,抬起右爪子向桌子中間探了探。


    “看,它要拿五香豬蹄吃了!”還在等待上菜的小夥突然對文藝青年叫道。


    “別一驚一乍的,大家都看著呢!”文藝青年一直看著金烏,被小夥一叫,嚇了一跳,收迴目光,環視四周,大家卻都無心關注他們,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到了一條金毛犬身上去了。


    按理說,一個肩披長發的男青年,走到那裏都會被留意,而此刻卻被忽略了,居然是被條狗替代了,文藝青年第一次倍受無視。


    “他應該阻止了!”文藝青年心裏嘀咕著,目光又投到了金毛犬身上,白話應該阻止金毛的行為,爪子那得多髒不是。


    白話頭都沒抬,隻顧吃美味的魚頭。


    “什麽情況?”文藝青年心裏驚唿,看了一眼小夥。


    “是這樣的,他從來不阻止,至少我沒看到。”小夥嬉笑著迴答,相比文藝青年他是先知,有點嘚瑟的意味。


    金烏把爪子搭在盤子沿上,稍用力下壓,然後往身邊收爪子,桌麵光滑,盤子發出輕微的聲音一點點向它靠近,到了桌子沿才收迴爪子,感覺好辛苦一樣,收迴的爪子放迴椅子麵上,扯出一抹笑容對著白話。


    文藝青年盯著,還沒等他反應過來,金烏倏地咬起一隻豬蹄,前爪抬起騰空,後背靠在椅子背上,像人一樣坐上,空出前爪按著豬蹄,側頭開啃。


    “它大概忘記了自己是條狗吧。”文藝青年忍不住笑道。


    “它就不是一條普通的狗,長見識了吧!”小夥一直給文藝青年灌輸金烏的特別。


    文藝青年微笑迴應,其實前肢抬起的狗不是沒見過,多了去了,還能走路的,比如泰迪。


    可是要說前爪當手用的,他著實是第一次見。


    不僅是文藝青年第一次見,白話也是第一次見,有些錯愕,大概是白話不喂它,然後它自己琢磨著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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