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女兒,來了徒弟,家裏的人數好像沒有變少,但王初見總覺得心中空蕩蕩的。李二狗每天小心溫存,體諒嗬護,簡直把媳婦當女兒一樣寵。


    王初見心中滿是感動,得夫如此,夫複何求?她覺得自己應該快樂起來,使這個寵愛她的男人也能快樂,畢竟女兒是去追求大造化了,這是好事。


    好多天之後,王初見終於放開心懷,提出一起出去逛逛,她已經悶在家裏好多天了,李二狗也陪她悶了好多天,她知道李二狗骨子裏是一個靜不下來的人。


    “好,聽媳婦的,媳婦說去那裏,咱們就那裏?”


    “不,不要老聽我的,我都覺得自己被寵壞了呢!”


    “真的要聽我的?”


    “嗯!”王初見點頭,她決心迴報一下李二狗這些日子的體貼,做一次乖乖女。


    男女真情大抵如此,你對我好,我對你好,大家都好,甜蜜幸福。


    李二狗見過王初見今天興致蠻好,便給她開起了玩笑,咬著她的耳朵道:“媳婦,我一直想和你去一個好地方,想了很久都沒有敢給你說啊!”


    王初見突然覺得是不是平時自己太兇了,把李二狗嚇住了,竟然有事都不敢給自己說,這樣可不行啊,她必須溫柔一點,於是她很溫柔地攀住李二狗的脖子,溫柔地道:“你要去那裏,天涯海角,我也陪你。”好不容易煽情一次,王初見滿麵嬌羞。


    “天涯海角太遠了,也不見得好玩啊!”李二狗猛地抱起王初見道:“我給你說的那個好玩的地方是咱們家的大床啊!我們天天同床共枕,就是沒有在上麵玩過,你說多虧的慌。”


    王初見這下可慌了神了,揪著李二狗的耳朵道:“你要死啊!”


    “可是你答應我的啊!”李二狗恬不知恥地道,這種事情他很想,但是並不著急,他覺得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發生才是最好的,這會兒其實也就是和王初見開個玩笑。卻沒有想到王初見下麵一句話,使得他興奮起來了。


    “那也要等天黑啊,現在是大白天好不好?”王初見從李二狗的懷抱之中,掙脫出來,低頭低語。


    “媳婦這話當真?”


    “騙你的!”王初見橫了他一眼。


    李二狗哈哈大笑,他從網上看到過一句話,女生有時候說話是反的,比如現在這個時候。


    然後兩人大眼瞪小眼,都覺得不能在家裏待了,否者肯定等不到晚上。


    於是李二狗打電話,叫上了李強,又打電話給林歸宗讓他安排一個好地方,一家人聚一聚,熱鬧一番。


    林歸宗終於找到了給李二狗出力的機會了,信誓旦旦地保證,一定完美地完成了任務。


    任務完成的真的很完美!


    地點淑雲昆調會所,主要特色昆曲和酒。


    林歸宗跟隨妖王修行的時候,意外得知李二狗原來是一個昆曲票友,迴來之後便展開行動,物色都一家主打昆曲的會所,沒想到這麽快,就可以用來拍馬屁了。


    昆曲號稱百戲之祖,不過到現在已經差不多算是一個小戲種了。無他,主要是昆曲的曲目,主要取自古來的文人創作,用詞過於文雅,流行堆砌典故,別說當今時代了,即便是清朝時期,也隻是文人雅士的心頭好,一般老百姓根本聽不動。


    李二狗卻不同,他在鬼王塚之中生活了十八年,古典文化的造詣著實不低,加上從小跟著幾個嫂子耳濡目染,對昆曲可謂是情有獨鍾。


    淑雲會所的建築很考究,是那種類似於古代勾欄瓦肆,圍繞著戲台的空地上擺放著桌椅,卻沒有什麽人,人都在樓上的雅間之中,用一個個古典的屏風,分割成一個小小的空間,開放的同時有保證了一定的私人空間。


    能來這裏聽曲的,無外乎都是一些達官顯貴,商業精英,心思不在曲子上,不過是附庸風雅,談事情請客才是正題。


    李二狗可能是這裏唯一的真愛粉,一口喝著酒,眯縫著眼睛聽台上傳來的悠揚之聲,還別說這些人有些功底,唱得有板有眼,今天演的是西廂中的片段,劉瑩瑩私會情郎,小紅娘門外望風。


    李二狗不由自主地跟著曲調就哼了起來:“小姐小姐多豐采,君瑞君瑞濟川才,一雙才貌世無賽,堪愛,愛他們兩意和諧。一個不半推半就,一個又驚又愛,一個嬌羞滿麵,一個春意滿懷,好似襄王神女會陽台,花心摘,柳腰擺。”


    王初見聽不懂,自然也不愛聽,隻是端著下巴,愣愣地瞧李二狗。


    李二狗陶醉,她也陶醉,隻不過她陶醉的是李二狗的陶醉。有時候幸福就是這麽簡單,看著心愛的人幸福,你便也幸福了。


    突然王初見皺起了眉頭,因為她看到李二狗皺眉了,她便跟著皺眉了。


    好討厭!隔壁也不知道是什麽人,正當李二狗全神貫注的時候,鬧出了不小的動靜,打擾了李二狗的雅興。


    林歸宗忙站起身來,向隔壁而去。這就是有徒弟的好處啊!所謂:有事,弟子服其勞啊!


    隔間裏坐著兩男兩女,兩個男人體態很像、都是大腹便便的模樣,兩個女人的體態,也很像都是蜂腰**。明顯是兩個老板談事情,找了兩個小姐來助興。


    “諸位,請你們小聲一些,已經打擾到我師父了。”


    幾個人抬眼看了林歸宗一眼,眼神很不屑。在他們眼裏,林歸宗帥是蠻帥的,可帥有屁用啊,你沒錢在我麵前還不和一隻狗一樣。


    之所以有這樣的印象,是因為林歸宗過於崇拜了李二狗,不但一言一行向李二狗學習,就連穿衣打扮也向李二狗靠近。李二狗一身廉價貨,林歸宗就一身地攤貨,在這個戀愛看臉,辦事看衣裝的年代,他這身打扮,在有錢人看來,腦門上就好像刻著三個大字——窮屌絲。


    對於一個窮屌絲,需要客氣嗎?


    其中一個男人滿滿地站了起來,端起酒杯,陰陽怪氣地道:“爺,來這裏花錢找樂子,自然是怎麽高興,怎麽來,爺就喜歡鬧哄哄那一份熱鬧,你知道嗎?”說罷將一杯酒,刷地一下潑在了林歸宗的臉上。


    林歸宗在李二狗麵前卑躬屈膝,有時候卑微的就如同一隻狗一樣,可是他在社會上也是一個標標準準的爺啊,還是那種頂級的大爺,如何受得這種氣,目光頓時冷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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