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晚上,我想了很多,第二天也便醒得遲些。
好在是周末,也並沒有急著早起床。直到肚子都咕咕叫了,才懶懶地拉開窗簾,胡亂洗了把臉,到食堂找了點剩飯對付著吃了。
在認識小雪之前,周末還可以找找朋友,看看書什麽的,日子過的也並不寂寞。按說,戀愛了,生活更充實些了才是。戀愛之後才明白,這戀愛非但沒有充實自己,反倒把原本的生活秩序打亂了。跟朋友相聚也沒了以前的樂趣,手裏抓著書也是心不在焉。
戀愛當然是快樂的,可是,小雪的工作,又不像我這個一張報紙看半天的有閑階級。於是,也就隻能躺在這裏空想了。
以前倒好,心想中隻有一個小雪。而今,一下子殺出一個春枝來,還有就是,那個同桌了幾個月的美娟,也出現了些朦朧的苗頭。
說不上是福是禍,反正我認定了一個理,愛情的歸屬權隻有一個小雪,畢竟,那是我自己舍掉了老臉追來的。
可是,可是,又有誰說春枝不是一個漂亮姑娘呢?昨天晚上,我都跟她說了些什麽?我是不是真的擁抱過她?我自己都有些迷糊了。還有美娟,當我細細觀賞她的時候才明白,原來身邊早就安插好了一朵美麗的花了呀!而且,從美娟的眉梢眼角裏,我分明看出,她也一定是喜歡我的。女孩子什麽都藏不住,而最易外露的又是愛情。再加上,我又處在最敏感的年齡,怎麽能對此視而不見呢?
如果不是她們同時出現,她們中的任何一個都是非常好的戀愛對象。她們有各自的風致,而每個人,都足以養人眼。
美麗,是可以以不同的風采展示的,卻又擁有一個共同的名字。
可是,美麗的女孩子不像美麗的花,可以齊聚到一起供人欣賞,為什麽她們卻齊齊地聚到一起讓我難以抉擇呢?
如果是參加選美大賽又另當別論,可若是戀愛,有一個就足夠了。
設若到牡丹園裏賞花,那無疑是多多益善的;可戀愛,還需要跟這麽多高手過招嗎?我想我該給自己敲敲警鍾了。長此下去,沒準弄個雞飛蛋打也說不定。
算了,不想這些了。我還真不是那種花心的人,既然認定了小雪,我的心就該是小雪的。
這樣想著,就又覺得不再愧欠小雪什麽了。可我不得不很快推翻了這種自我慰藉,因為事實證明我就是人們常說的那個花心大蘿卜呀!
我決定以實際行動戰勝內心的虛偽,於是,我拿起手機,撥通了那個我熟悉的號碼。
嘟嘟的聲音響了半天,直到那句硬梆梆的聲音傳過來:“你所撥打的電話暫時無人接聽,請稍後再撥。”
不知為什麽,每次給小雪打電話,心總是跳得特厲害,總怕她說我怎麽會有那麽多的閑心老纏著她。可我並沒有纏著她呀!我隻是求得戀愛中人應得的那一份。戀愛中的男女不都是卿卿我我、如膠似漆的嗎?
可是,她像是施舍我似的,幾天還未必能見上她一麵,即使見上了,也多是幽怨之色:“幹麽要黏黏糊糊成天泡在一起呢?”這話不無道理,可她或許不知道,我已經夠控製自己的了。以我的閑功夫,可以跟她天天膩在一起也不厭倦。
我知道小雪不會有那麽多的時間,可這,對於戀愛中的我,需要多大的忍耐力啊!
我有些慶幸沒有撥通,跟著失落又湧上心頭。
過了一會,還是忍不住又撥了一次。
我的失落得到的補償,隻一會,電話通了。接電話的自然是小雪。沒有出乎我的意料,她正在加班。
又是可惡的加班。
“小可愛,還好嗎?”是例行公事,也是發自肺腑。
“挺好啊!你呢?”
“我……很好。就是想你。”我囁嚅著不知該說什麽了,“幾點下班,我去接你好嗎?”
其實也就這麽說罷了。自打勾搭上小雪以來,還從沒到那家酒吧去過呢。不是我不想,是她不讓。她的理由是:“你不怕人家說你找了個酒吧裏的女孩子嗎?”即使我找上千百個理由,也還是讓她這一句駁得體無完膚。我理解她,不好違拗她的意思,但每次電話,忍不住還是要這樣問一下。因為,即使不能到酒吧門口,也可以另約一個地方呀!
“說不上呢,今天特別忙,還不知能不能按點下班呢。”聽得出,小雪也有些沮喪,不過,她還是給了我一顆定心丸:“如果你不外出,不如下了班我去找你。”
這令我喜出望外。這間小屋子,我跟小雪認識這麽久,還不如認識才幾天的春枝來的多。再加上和春枝——那件事除了我跟春枝,沒有任何人知道——第一天相識,就同居了一個夜晚。
我相信這會是永久的秘密,如果傳出去,這可是不用鑲花邊的頭號爆炸新聞,不把我炸成落水狗,也弄成落湯雞。
我還不是太注重臉麵的人,但也沒想過不要這張臉。
眼前的問題是,這個白天該怎麽過?
胡亂吃過早飯,想安下心來看點書。可是,還是那本曾吸引過我的書,現在讀來真可以用味同嚼蠟來形容。
人就是這麽奇怪的動物:天大地大沒有男人的花心大,河深海深沒有情人的相思深。
或許,也正因如此,人才之所以為人,而不至於淪為一般動物。
心固然可以花,行為卻又不得不檢點些,於是便有苦惱,而這種苦惱中又分泌出幸福。世界本身就是這麽巧妙的組合,隻有少數人能打破它。於是,這少數人也就更幸福,進而也更苦惱。
我隻是普通中的一員,隻想有大幸福,不想有大苦惱。
因為我俗,也就不能免俗。我奔幸福而去,苦惱卻隨之而來。
我知道我還不是鑽石王老五,而這個王老五也是最時髦最新潮的;而我還隻是一個窮酸秀才,才不過一鬥,眼高手低,極可能一事無成;靠發這點薪水度日,雖說不上寅吃卯糧,但奢華和高雅,距離自己豈止十萬八千裏。
然而不知幸運抑或不幸,我竟有餘資到酒吧裏逍遙一把,這一逍遙不打緊,一堆逍遙接踵而至。
可這逍遙嗎?還真說不準。
不過,這時,我還真在逍遙著。
我行屍走肉般在大街上遊蕩,腳步不知不覺停在了小雪所在的酒吧門前。真有點鬼使神差,我並沒有要到這裏來的意思呀!這個時候,我更不敢進去,如果遇到小雪,反而不好說了。還有就是,前台的幾個小姐都已認識我了,我可受不了那些嘲弄的目光。
是啊,嘲弄。我猛然一驚,怎麽會想到這兩個字?但我的感覺確實這樣。在這裏,花枝招展、騷首弄姿的女孩子不在少數,在我眼裏,沒有哪一個比得上小雪。當然,任何一個也都足養人眼,如若不然,也不會招徠那麽多大腹便便的顧客了。
我到這家酒吧的初衷是什麽?現在連自己也說不清楚。可有一點是肯定的,這裏有許多可愛的女孩子,至少有許多表麵可愛的女孩子,而我,一個不知情係何方的真男人,自然對可愛的女孩子感興趣。
在美麗麵前,男人大多有著鷹樣的眼睛、豬樣的腦子,隻看美麗的表麵而不會更深層地想一下。也並不是完全不想,而是那種想,很快就被眼前的美麗衝淡了。
有錢就是好啊,可以乘興而來盡興而返。在更多的男人眼裏,那個興,主要是因為美麗的女孩子的緣故,有錢的男人可以從她們身上享受到常人難以想象的快樂。
人人都想否認這一點,恰恰又都無法否認。
偶有例外,但這個例外不是我。
我知道我抵不住美麗的誘惑,尤其抵擋不住美麗的女孩子的誘惑。我自己也不敢說第一次闖進這地方是因為這地方有許多外貌出類拔萃的女孩子;但我從來也沒有承認我是因此而來。
這個心照不宣就成了,隻有神經病患者才會說出來。當然,神經病患者大抵進不了這個門,自然也就沒人說出來。
沒人說出來的事實才是最真實的。
好在是周末,也並沒有急著早起床。直到肚子都咕咕叫了,才懶懶地拉開窗簾,胡亂洗了把臉,到食堂找了點剩飯對付著吃了。
在認識小雪之前,周末還可以找找朋友,看看書什麽的,日子過的也並不寂寞。按說,戀愛了,生活更充實些了才是。戀愛之後才明白,這戀愛非但沒有充實自己,反倒把原本的生活秩序打亂了。跟朋友相聚也沒了以前的樂趣,手裏抓著書也是心不在焉。
戀愛當然是快樂的,可是,小雪的工作,又不像我這個一張報紙看半天的有閑階級。於是,也就隻能躺在這裏空想了。
以前倒好,心想中隻有一個小雪。而今,一下子殺出一個春枝來,還有就是,那個同桌了幾個月的美娟,也出現了些朦朧的苗頭。
說不上是福是禍,反正我認定了一個理,愛情的歸屬權隻有一個小雪,畢竟,那是我自己舍掉了老臉追來的。
可是,可是,又有誰說春枝不是一個漂亮姑娘呢?昨天晚上,我都跟她說了些什麽?我是不是真的擁抱過她?我自己都有些迷糊了。還有美娟,當我細細觀賞她的時候才明白,原來身邊早就安插好了一朵美麗的花了呀!而且,從美娟的眉梢眼角裏,我分明看出,她也一定是喜歡我的。女孩子什麽都藏不住,而最易外露的又是愛情。再加上,我又處在最敏感的年齡,怎麽能對此視而不見呢?
如果不是她們同時出現,她們中的任何一個都是非常好的戀愛對象。她們有各自的風致,而每個人,都足以養人眼。
美麗,是可以以不同的風采展示的,卻又擁有一個共同的名字。
可是,美麗的女孩子不像美麗的花,可以齊聚到一起供人欣賞,為什麽她們卻齊齊地聚到一起讓我難以抉擇呢?
如果是參加選美大賽又另當別論,可若是戀愛,有一個就足夠了。
設若到牡丹園裏賞花,那無疑是多多益善的;可戀愛,還需要跟這麽多高手過招嗎?我想我該給自己敲敲警鍾了。長此下去,沒準弄個雞飛蛋打也說不定。
算了,不想這些了。我還真不是那種花心的人,既然認定了小雪,我的心就該是小雪的。
這樣想著,就又覺得不再愧欠小雪什麽了。可我不得不很快推翻了這種自我慰藉,因為事實證明我就是人們常說的那個花心大蘿卜呀!
我決定以實際行動戰勝內心的虛偽,於是,我拿起手機,撥通了那個我熟悉的號碼。
嘟嘟的聲音響了半天,直到那句硬梆梆的聲音傳過來:“你所撥打的電話暫時無人接聽,請稍後再撥。”
不知為什麽,每次給小雪打電話,心總是跳得特厲害,總怕她說我怎麽會有那麽多的閑心老纏著她。可我並沒有纏著她呀!我隻是求得戀愛中人應得的那一份。戀愛中的男女不都是卿卿我我、如膠似漆的嗎?
可是,她像是施舍我似的,幾天還未必能見上她一麵,即使見上了,也多是幽怨之色:“幹麽要黏黏糊糊成天泡在一起呢?”這話不無道理,可她或許不知道,我已經夠控製自己的了。以我的閑功夫,可以跟她天天膩在一起也不厭倦。
我知道小雪不會有那麽多的時間,可這,對於戀愛中的我,需要多大的忍耐力啊!
我有些慶幸沒有撥通,跟著失落又湧上心頭。
過了一會,還是忍不住又撥了一次。
我的失落得到的補償,隻一會,電話通了。接電話的自然是小雪。沒有出乎我的意料,她正在加班。
又是可惡的加班。
“小可愛,還好嗎?”是例行公事,也是發自肺腑。
“挺好啊!你呢?”
“我……很好。就是想你。”我囁嚅著不知該說什麽了,“幾點下班,我去接你好嗎?”
其實也就這麽說罷了。自打勾搭上小雪以來,還從沒到那家酒吧去過呢。不是我不想,是她不讓。她的理由是:“你不怕人家說你找了個酒吧裏的女孩子嗎?”即使我找上千百個理由,也還是讓她這一句駁得體無完膚。我理解她,不好違拗她的意思,但每次電話,忍不住還是要這樣問一下。因為,即使不能到酒吧門口,也可以另約一個地方呀!
“說不上呢,今天特別忙,還不知能不能按點下班呢。”聽得出,小雪也有些沮喪,不過,她還是給了我一顆定心丸:“如果你不外出,不如下了班我去找你。”
這令我喜出望外。這間小屋子,我跟小雪認識這麽久,還不如認識才幾天的春枝來的多。再加上和春枝——那件事除了我跟春枝,沒有任何人知道——第一天相識,就同居了一個夜晚。
我相信這會是永久的秘密,如果傳出去,這可是不用鑲花邊的頭號爆炸新聞,不把我炸成落水狗,也弄成落湯雞。
我還不是太注重臉麵的人,但也沒想過不要這張臉。
眼前的問題是,這個白天該怎麽過?
胡亂吃過早飯,想安下心來看點書。可是,還是那本曾吸引過我的書,現在讀來真可以用味同嚼蠟來形容。
人就是這麽奇怪的動物:天大地大沒有男人的花心大,河深海深沒有情人的相思深。
或許,也正因如此,人才之所以為人,而不至於淪為一般動物。
心固然可以花,行為卻又不得不檢點些,於是便有苦惱,而這種苦惱中又分泌出幸福。世界本身就是這麽巧妙的組合,隻有少數人能打破它。於是,這少數人也就更幸福,進而也更苦惱。
我隻是普通中的一員,隻想有大幸福,不想有大苦惱。
因為我俗,也就不能免俗。我奔幸福而去,苦惱卻隨之而來。
我知道我還不是鑽石王老五,而這個王老五也是最時髦最新潮的;而我還隻是一個窮酸秀才,才不過一鬥,眼高手低,極可能一事無成;靠發這點薪水度日,雖說不上寅吃卯糧,但奢華和高雅,距離自己豈止十萬八千裏。
然而不知幸運抑或不幸,我竟有餘資到酒吧裏逍遙一把,這一逍遙不打緊,一堆逍遙接踵而至。
可這逍遙嗎?還真說不準。
不過,這時,我還真在逍遙著。
我行屍走肉般在大街上遊蕩,腳步不知不覺停在了小雪所在的酒吧門前。真有點鬼使神差,我並沒有要到這裏來的意思呀!這個時候,我更不敢進去,如果遇到小雪,反而不好說了。還有就是,前台的幾個小姐都已認識我了,我可受不了那些嘲弄的目光。
是啊,嘲弄。我猛然一驚,怎麽會想到這兩個字?但我的感覺確實這樣。在這裏,花枝招展、騷首弄姿的女孩子不在少數,在我眼裏,沒有哪一個比得上小雪。當然,任何一個也都足養人眼,如若不然,也不會招徠那麽多大腹便便的顧客了。
我到這家酒吧的初衷是什麽?現在連自己也說不清楚。可有一點是肯定的,這裏有許多可愛的女孩子,至少有許多表麵可愛的女孩子,而我,一個不知情係何方的真男人,自然對可愛的女孩子感興趣。
在美麗麵前,男人大多有著鷹樣的眼睛、豬樣的腦子,隻看美麗的表麵而不會更深層地想一下。也並不是完全不想,而是那種想,很快就被眼前的美麗衝淡了。
有錢就是好啊,可以乘興而來盡興而返。在更多的男人眼裏,那個興,主要是因為美麗的女孩子的緣故,有錢的男人可以從她們身上享受到常人難以想象的快樂。
人人都想否認這一點,恰恰又都無法否認。
偶有例外,但這個例外不是我。
我知道我抵不住美麗的誘惑,尤其抵擋不住美麗的女孩子的誘惑。我自己也不敢說第一次闖進這地方是因為這地方有許多外貌出類拔萃的女孩子;但我從來也沒有承認我是因此而來。
這個心照不宣就成了,隻有神經病患者才會說出來。當然,神經病患者大抵進不了這個門,自然也就沒人說出來。
沒人說出來的事實才是最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