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司機放著一首我很喜歡的歌,我和她大聲唱著王心淩的《還是好朋友》,歌詞有點記不住,瞎唱。沒想到,她也喜歡。我說過,我們是戰友嘛!唱累了,她靠在我的肩頭,我的頭有點暈,是酒精的威力,讓我覺得,我找到可以依靠的人了。我們是好朋友。

    今夜,我依然沒有讓她睡我床,她也沒有說要和我一床。

    我把臉浸泡在溫水中,屏住唿吸,睜開眼,我看到童年。我總是和小區裏一群小朋友一起玩,有次我摔破了嘴,鮮血順著嘴角流了下來,我慌忙的跑去一個小朋友的家裏,用自來水漱口,水很冷,嘴很疼。

    隱約間,我聽到金蒂在打電話。說什麽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我不知道她在那和誰通話,她的情緒有些激動。

    我來到她的門外,考慮到底要不要進去,她突然開門出來,看到嚇一跳的我。

    “你在幹嘛?親愛的?”

    “沒什麽,隻是想看看你還習慣嗎。”

    “我很好啊!你看不是嗎?!小巧克力,這張床上有男人的味道哦!”

    “不會的,這連床單都是新換的,你怎麽會聞出男人的味道呢!不要胡說八道拉,睡吧。明天我休息,我們去買件紅色的衣服。”

    我慌忙掩飾我的不自然,逃似的跑迴了房間。我聽到她在門外笑的很壞。這個可怕的女人啊!

    我還是第一次和一個不是很熟的人逛街。

    我想在其他人眼中我和她一定是好朋友,我們說笑在d市繁華的街道上,她很美,她也是一道風景。我自愧不如,暗淡很多。她為我選了一件很漂亮的紅色外套,沒有想到的是,我穿上它後,竟然使我們都眼前一亮,我從沒有穿過如此豔麗色彩的衣服,黑色一向都是我的最愛。因為黑色可以把我隱藏起來。紅色,一直是我不敢嚐試的顏色,它太豔了,它能把任何人毫無保留的暴露在人們麵前,這個世界麵前。我有些害羞了,很幼稚的紅了臉。鏡子裏的自己,臉蛋是粉色的,衣服是紅色的。我是多麽希望林遇能看到此時此刻的自己,他一定會說“你變漂亮了”然後擁我入懷。

    “想什麽呢!別臭美了,就這件吧。”金蒂立刻付了錢,我拿錢給她,她拒絕了。她說這衣服是她送給我的禮物。我並不知道為什麽要送我禮物,但我沒再推辭。

    我們興高采烈的走出店門,那一刻,我傻了。

    從我身邊走過的不是別人,是林遇。而他身邊還有一個人。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她幸福的依偎在林遇的身邊,我的林遇的身邊。

    我看著他們,他看著我,什麽沒說,走過去了。

    擦肩而過原來是這樣撕心裂肺的疼痛啊!一點一點,我的心別撕成許多小片,跟著他離去的背影,灑落滿地。眼淚一下子像越獄般的狂奔而出,肆意在臉上奔跑。我沒有權利叫住他,問他那個女的是誰。我沒有權利衝過去拉住他給他一耳光。我沒有權利在他的麵前哭。

    擦肩而過時那冷漠的眼神,足可以殺了我。

    “怎麽了?”她柔聲問我,現在我什麽都不想說,我也說不出什麽。我隻想趕快迴家。

    我瘋了似的把那張床上的東西都換下來,什麽都丟掉。我怎麽樣也接受不了那個肮髒的男人了。我想。看著光禿禿的床,我感到頭暈,虛脫般的一下子坐在了地上,嚎啕大哭。

    怎麽可以這樣?怎麽可以這樣?

    我以為我們隻是缺少一個借口,缺少那個可以正式在一起的借口,缺少那個可以什麽也顧手挽手在大街上逛的借口,就像那個女孩和他一樣。

    是我錯了。大錯特錯。

    他對她更溫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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