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臨風因為身上有幾百兩銀子,夠他揮霍,所以現在很喜歡享受,到哪兒都喜歡找最好的酒樓吃住。
宜州城最好的酒樓當然是醉仙居,醉仙居的生意總是比其他地方好,客人自然也多,熱鬧極了。
“各位,今兒個咱們醉仙居三樓上聯是:鱸魚魚四腮,獨占三江府第。”
李臨風剛走上三樓樓梯口就聽見有人吆喝,隻見那掌櫃模樣打扮的肥胖男人手端著一盤菜,站在一張桌子上。
“獎品就是我手中的‘四腮鱸魚膾’,可以進行搶答,誰對得又快又好就屬於誰的。”
原來醉仙居為了迴饋新老顧客,中午和晚上每一個樓層都出一道題,答對了就可以獲得相應的菜肴,由於對子王狂秀才的名聲,宜州城掀起對對子的風潮,這裏出的題目大多數是對聯,當然每次都是狂秀才對得最好。
隻是酒樓規定每一位客人隻能答一次,可以選擇任意樓層的題目,所以別人也仍然有機會,而且大家都知道狂秀才這兩天醉了,估計這會兒還在客房裏睡著,因此在場的客人都躍躍欲試。
李臨風也來了興致,體內仙氣迅速流轉,帶動他的才思。
鱸魚天下江河都有,但是隻有宜州城外的三江所產的鱸魚才是四腮,而醉仙居的“四腮鱸魚膾”更是天下一絕,人間美味。
三江是由流經宜州城外的三條河流匯聚而成,因此得名,而且隻有匯聚之後的河段才有四腮鱸魚,上遊都沒有。
“我對出來了……”一個聲音高喊道。
李臨風見有人已經想到下聯,心裏一急,在仙氣的帶動下,不由自主地朗聲念道:“鱸魚四腮,獨占三江府第;螃蟹八足,橫行萬裏神州。”
眾人目光轉向李臨風,都拍手叫好,隻有剛才要說出下聯的客人有些不悅,可是這是搶答,得先說出答案才算搶答成功,所以他也隻得賠笑稱好
“大哥哥好厲害哦,咱們有魚吃了。”水靈兒高興地叫道。
“好!對得好,這盤四腮鯉魚鱸魚膾就歸這位公子了。”那掌管把菜端過來,招唿李臨風入座。
“掌櫃的,再來半斤酒,一盤花生米,一盤宮爆雞丁,一盤炒牛肉。”李臨風點了幾盤大魚大肉才問水靈兒:“你想吃點什麽?”
“大哥哥點什麽我就吃什麽!”水靈兒很乖巧地坐到凳子上。
“暫時要這麽多。”
“好咧,您稍後。”掌櫃的立馬退下準備菜去了。
酒菜很快就端上桌了,水靈兒拿起筷子就先往那盤四腮鱸魚膾裏夾,“嗯,好好吃!”
李臨風則慢慢斟了一杯酒,品了一口才開始夾菜,也是先夾那盤鱸魚。
“大哥哥,我要喝酒。”水靈兒拿起一個酒杯伸到李臨風麵前。
“什麽?不行,你還小!”李臨風有點吃驚,這小丫頭竟然要學大人喝酒。
“人家二十三歲了,不要說人家小,給我。”水靈兒圓圓的大眼睛又開始有點淚光,臉上寫滿了委屈。
“好好好!給你喝,不過隻能喝一點兒哦。”
“嗯嗯。”水靈兒鄭重地點頭。
李臨風給她倒了小半杯,她還學著李臨風的樣子,先品了一口,再夾一塊肉慢慢嚼起來。
“靈兒,你真的二十三歲了?”
“嗯嗯。”
“你還會寫詩嗎?”
“詩詞歌賦我都會呀,多簡單的事情。”水靈兒繼續品嚐她的美酒,大塊的吃肉。
“你說寫詩很簡單?”李臨風瞪大眼睛,這是什麽話?自己以前寫首詩都要修改好幾次,現在雖然進步了偶爾脫口成章,也是詩仙仙氣的引導,她竟然說簡單!
“嗯嗯,我五歲就會了。”
李臨風決定試試她,拿起筷子:“諾,你吟一首詠筷子的詩我聽聽。”
“嗯,我想想。”水靈兒圓圓的眼珠子轉了轉,開口吟道:“少時青青老時黃,總為他人來去忙。諳盡世間甘苦味,縱然棄置亦成雙。”
李臨風的心靈被觸動了,他又想起了夏阿青。
這首詩明明寫的是筷子,看起來卻更像情詩,表達不離不棄的愛情觀點。筷子是竹子製成,綠色的竹子長大後砍下來做筷子變黃了,感歎青春的流逝;筷子夾菜送入別人口中,為他人奔忙,暗喻生活之艱辛;同甘共苦嚐遍人間辛酸苦辣,到頭來就算被丟棄也該一雙一雙的,不離不棄。
筷子尚且如此,可是人呢?
李臨風感覺水靈兒神秘,而且怪異,對聯詩詞信手拈來,可是平時她好像真是個孩子,天真爛漫,什麽都不懂,可是在詩詞才能上卻老辣熟練,才思敏捷,而且詩中所表露出來的都是成年人的情感和思想,她真的有二十三歲?可是為何卻是十二三歲的樣子?
李臨風想不明白,也沒有再想下去,反正除了詩詞上的才華,她終究隻是個孩子。
兩人吃完飯,開了一間上房,按李臨風的要求,掌櫃的給鋪了兩張床。水靈兒畢竟太小,李臨風不放心讓她單獨睡一間房。
白天這個小姑娘時而乖巧時而鬧騰,大概是累了,晚上開好房間就乖乖睡下了。
李臨風睡不著,來到院子裏散步,已是深秋時節,冷風吹過李臨風的臉,送來陣陣寒意。天上懸掛一輪昏黃的月亮,孤獨而朦朧,院子裏還有一顆老槐樹,葉子已經完全脫落了,隻剩光禿禿的枝幹,在月光下也顯得孤獨寂寞。
李臨風抬頭望著那孤獨的月亮,輕聲吟到:“秋風蕭瑟破寒初,飄渺生涯困客途。檢點隨身何長物,相思除卻剩無餘。”
吟誦完詩句,一道藍色才氣流入李臨風體內。
隻是他沒有察覺到,因為他的思緒飄向了遠方,似要尋找他人生的方向,卻總是太過縹緲遙遠。
也不知過了多久,李臨風昏昏沉沉地迴房間睡下了。
第二天,李臨風由於熬夜,竟然睡到大天亮,反而是水靈兒將他叫起來吃早點。
來到三樓的座位上,有好多房客也在吃早點,其中有一個客人格外引人注目,因為他太與眾不同。
宜州城最好的酒樓當然是醉仙居,醉仙居的生意總是比其他地方好,客人自然也多,熱鬧極了。
“各位,今兒個咱們醉仙居三樓上聯是:鱸魚魚四腮,獨占三江府第。”
李臨風剛走上三樓樓梯口就聽見有人吆喝,隻見那掌櫃模樣打扮的肥胖男人手端著一盤菜,站在一張桌子上。
“獎品就是我手中的‘四腮鱸魚膾’,可以進行搶答,誰對得又快又好就屬於誰的。”
原來醉仙居為了迴饋新老顧客,中午和晚上每一個樓層都出一道題,答對了就可以獲得相應的菜肴,由於對子王狂秀才的名聲,宜州城掀起對對子的風潮,這裏出的題目大多數是對聯,當然每次都是狂秀才對得最好。
隻是酒樓規定每一位客人隻能答一次,可以選擇任意樓層的題目,所以別人也仍然有機會,而且大家都知道狂秀才這兩天醉了,估計這會兒還在客房裏睡著,因此在場的客人都躍躍欲試。
李臨風也來了興致,體內仙氣迅速流轉,帶動他的才思。
鱸魚天下江河都有,但是隻有宜州城外的三江所產的鱸魚才是四腮,而醉仙居的“四腮鱸魚膾”更是天下一絕,人間美味。
三江是由流經宜州城外的三條河流匯聚而成,因此得名,而且隻有匯聚之後的河段才有四腮鱸魚,上遊都沒有。
“我對出來了……”一個聲音高喊道。
李臨風見有人已經想到下聯,心裏一急,在仙氣的帶動下,不由自主地朗聲念道:“鱸魚四腮,獨占三江府第;螃蟹八足,橫行萬裏神州。”
眾人目光轉向李臨風,都拍手叫好,隻有剛才要說出下聯的客人有些不悅,可是這是搶答,得先說出答案才算搶答成功,所以他也隻得賠笑稱好
“大哥哥好厲害哦,咱們有魚吃了。”水靈兒高興地叫道。
“好!對得好,這盤四腮鯉魚鱸魚膾就歸這位公子了。”那掌管把菜端過來,招唿李臨風入座。
“掌櫃的,再來半斤酒,一盤花生米,一盤宮爆雞丁,一盤炒牛肉。”李臨風點了幾盤大魚大肉才問水靈兒:“你想吃點什麽?”
“大哥哥點什麽我就吃什麽!”水靈兒很乖巧地坐到凳子上。
“暫時要這麽多。”
“好咧,您稍後。”掌櫃的立馬退下準備菜去了。
酒菜很快就端上桌了,水靈兒拿起筷子就先往那盤四腮鱸魚膾裏夾,“嗯,好好吃!”
李臨風則慢慢斟了一杯酒,品了一口才開始夾菜,也是先夾那盤鱸魚。
“大哥哥,我要喝酒。”水靈兒拿起一個酒杯伸到李臨風麵前。
“什麽?不行,你還小!”李臨風有點吃驚,這小丫頭竟然要學大人喝酒。
“人家二十三歲了,不要說人家小,給我。”水靈兒圓圓的大眼睛又開始有點淚光,臉上寫滿了委屈。
“好好好!給你喝,不過隻能喝一點兒哦。”
“嗯嗯。”水靈兒鄭重地點頭。
李臨風給她倒了小半杯,她還學著李臨風的樣子,先品了一口,再夾一塊肉慢慢嚼起來。
“靈兒,你真的二十三歲了?”
“嗯嗯。”
“你還會寫詩嗎?”
“詩詞歌賦我都會呀,多簡單的事情。”水靈兒繼續品嚐她的美酒,大塊的吃肉。
“你說寫詩很簡單?”李臨風瞪大眼睛,這是什麽話?自己以前寫首詩都要修改好幾次,現在雖然進步了偶爾脫口成章,也是詩仙仙氣的引導,她竟然說簡單!
“嗯嗯,我五歲就會了。”
李臨風決定試試她,拿起筷子:“諾,你吟一首詠筷子的詩我聽聽。”
“嗯,我想想。”水靈兒圓圓的眼珠子轉了轉,開口吟道:“少時青青老時黃,總為他人來去忙。諳盡世間甘苦味,縱然棄置亦成雙。”
李臨風的心靈被觸動了,他又想起了夏阿青。
這首詩明明寫的是筷子,看起來卻更像情詩,表達不離不棄的愛情觀點。筷子是竹子製成,綠色的竹子長大後砍下來做筷子變黃了,感歎青春的流逝;筷子夾菜送入別人口中,為他人奔忙,暗喻生活之艱辛;同甘共苦嚐遍人間辛酸苦辣,到頭來就算被丟棄也該一雙一雙的,不離不棄。
筷子尚且如此,可是人呢?
李臨風感覺水靈兒神秘,而且怪異,對聯詩詞信手拈來,可是平時她好像真是個孩子,天真爛漫,什麽都不懂,可是在詩詞才能上卻老辣熟練,才思敏捷,而且詩中所表露出來的都是成年人的情感和思想,她真的有二十三歲?可是為何卻是十二三歲的樣子?
李臨風想不明白,也沒有再想下去,反正除了詩詞上的才華,她終究隻是個孩子。
兩人吃完飯,開了一間上房,按李臨風的要求,掌櫃的給鋪了兩張床。水靈兒畢竟太小,李臨風不放心讓她單獨睡一間房。
白天這個小姑娘時而乖巧時而鬧騰,大概是累了,晚上開好房間就乖乖睡下了。
李臨風睡不著,來到院子裏散步,已是深秋時節,冷風吹過李臨風的臉,送來陣陣寒意。天上懸掛一輪昏黃的月亮,孤獨而朦朧,院子裏還有一顆老槐樹,葉子已經完全脫落了,隻剩光禿禿的枝幹,在月光下也顯得孤獨寂寞。
李臨風抬頭望著那孤獨的月亮,輕聲吟到:“秋風蕭瑟破寒初,飄渺生涯困客途。檢點隨身何長物,相思除卻剩無餘。”
吟誦完詩句,一道藍色才氣流入李臨風體內。
隻是他沒有察覺到,因為他的思緒飄向了遠方,似要尋找他人生的方向,卻總是太過縹緲遙遠。
也不知過了多久,李臨風昏昏沉沉地迴房間睡下了。
第二天,李臨風由於熬夜,竟然睡到大天亮,反而是水靈兒將他叫起來吃早點。
來到三樓的座位上,有好多房客也在吃早點,其中有一個客人格外引人注目,因為他太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