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

    “招不招?”遊縣令端坐於大堂之上,望著堂下被壓在地上的劉猛。

    “小民真的……”劉猛痛哭流涕,此刻他真是後悔了。

    “再打……”

    賀穆蘭無語的看著遊縣令的升堂過程,被古代審案簡單粗暴到爆的辦法弄的啞口無言。

    也確實痛快。

    劉於安用自己的死誣陷劉猛沒有成功,但他卻成功的用自己的死驚起了人們對“劉猛謀奪家財”一案的注意。

    賀穆蘭作為曾經目睹過雙方爭執,也是最後一個和劉於安相處過的外人,也一同參與了堂審,不過她是證人,又曾經有過官職,得以站在堂上,看著劉猛受罪。

    升堂是要錄供的,賀穆蘭自然不會坑遠在邊關的花木蘭堂哥,所以端端正正的寫了“花木蘭”的名字,文書、縣吏看見這個名字都忍不住吃了一驚,而後竊竊私語。

    在賀穆蘭說完了她為何會去劉家,在劉家的所見所聞,以及劉於安對她訴過的苦後,遊縣令又點了劉猛的家人、撮合劉猛租下劉於安田的鄉人來問。當年的中人已經搬離了劉家集,找他迴來還要幾天,但遊縣令十記臀杖對著劉猛下去,劉猛還是交代了當初給他寫文書的那個讀書人住的地方。

    這下幾樣證據其實已經全了,撮合兩家的鄉人最初是好意,誰也不知道會變成這樣,連劉於安都死了,當下他自然是老老實實的說了當年是建議死者的父親把田租於劉猛家種的。

    但凡讀書人最討厭招惹是非官司,這裏又不能科舉,當官當吏全靠推舉,最重名聲,很少有識字的學問人,願意為不認識的人寫這種可能會引起糾紛的文書,所以能給劉猛寫文書的就那麽幾個,他一交代是妻子的舅家人寫的,頓時堂外聽審的鄉紳宿老齊齊“喔”了起來。

    ‘這貨絕壁是故意的!’

    賀穆蘭看著遊縣令不停的問著劉猛一些旁枝末節的小問題,隻要劉猛說不清楚或者稍有遲疑,就叫堂下皂隸行杖,心中忍不住好笑。

    想不到這縣令也是個嫉惡如仇的,雖然不會枉判命案,但狠狠的讓這種惡人吃個苦頭卻是可以的。

    由於證據基本齊全,劉猛前前後後挨了幾十下臀杖,即使他是個強壯的漢子也受不住了,後來幾乎是遊縣令問什麽說什麽,連遲疑一下都不敢。

    古代的法律隻有“律”,“例”和“判”多掌握在地方官手裏,也就是說,如何判,如

    何量刑,是審判的官員在律法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好惡來的。

    遊縣令是徹頭徹尾的古代人,行事風格就是古代官員的作風。他年幼喪父,雖是出身高門旁支,但家境卻是貧寒的,小時候也靠宗族接濟長大。

    他最恨這種欺壓孤苦之人,加上又可憐劉家的一雙兒女,便把劉猛重重的判了,引起堂審外的觀者陣陣叫好。

    劉猛謀奪他人家產,被判發配邊關修葺城牆,每年需服苦役二百七十天。除了當庭銷毀假地契,還田與劉家外,遊縣令還判定賠償劉猛家的家產一半沒入族中,由族中承擔起撫養劉家兩個孩子,以及以後的嫁娶,撫養到成年後,這筆家產歸於族中撫養老幼孤苦之用。

    有這麽個定判,劉家集人人都會爭著撫養劉家遺留下來的兩個孩子了。

    後麵的衝沒家產屬於遊縣令因為同情而為劉猛加的刑。

    隻是這刑加的人人痛快,沒有一個提出質疑,可謂“人性化”到了極點。

    劉於安終是要迴了自家的田地,以一種令人唏噓的方式。

    而賀穆蘭得以用參與者的形式目睹了一場古代的官司。

    “偵查”、“刑訊”、“搜索證人和證物”、“審問”、“定案”、“執行”……古代的縣府衙門幾乎是公檢法於一身,這也讓賀穆蘭對這古代的衙門十分佩服。

    這時候一個案子會不會冤判,能不能判好,全看主官昏不昏聵了。

    這遊縣令明顯是一位富有同情心,但是卻不矯枉過正,又有著自己智慧的年輕人,賀穆蘭對他很是欣賞。

    隻可惜大概是為了避嫌,遊縣令沒有怎麽和賀穆蘭溝通,而他雖然用的是賀穆蘭的那一套驗屍報告和結論來審問結案了“劉於安自殺案”,卻也沒有在卷宗和案子中提到任何和“花木蘭”有關的東西。

    漢人比鮮卑人更注重女子這方麵的操守,自秦漢以來,仵作全是賤籍,沒人自甘下賤去學這些東西或把這個作為得意事的。

    遊縣令這般做是為了保護花木蘭,所以賀穆蘭領了這份情。

    案子很輕易的結了,賀穆蘭和花小弟前後在虞城待了五六天,遊縣令考慮到他們是鮮卑人士,花木蘭身份又特殊,便沒有在審案期間讓他們和其他證人一起住在府衙,而是安排住在了此地頭人的家裏。

    因為花小弟平日裏要負責養馬和種軍田,很少來虞城,迴去之前,賀穆蘭便和花小弟在這裏的集市逛

    了逛,買了一些蔬菜的種子和鹽之類的東西迴鄉。

    值得一提的是,他們出門沒帶什麽東西,北魏初年是沒有銅錢流通的,最後付款是全靠賀穆蘭幾條棉布手帕以及身上一些小玩意。

    要不要告訴他們那個自己已經擦過嘴擦過汗了?

    算了,還是別說了。

    迴鄉的路上,花小弟狀態有些不太對勁。

    賀穆蘭雖然不是花小弟的姐姐,和花小弟也沒怎麽相處過,但花小弟平日裏為她跑前跑後,端茶遞水,每天灌滿水缸燒好熱水,她再怎麽冷,也沒法對他熟視無睹。

    所以賀穆蘭開了口:

    “小弟……”

    花木托像是被賀穆蘭出聲嚇了一跳似的,在馬上滑了一下,又幾乎是立刻晃了晃端正了身子,繼續控韁向前。

    馬術和馬上的反應真不錯,不愧是一直在養馬的年輕人。

    賀穆蘭心中讚賞花家小弟的騎術,接著說:

    “你到底想問我什麽?說吧。”

    一直猶豫不定欲言又止的樣子,看起來好像是便秘又像是要腹瀉。

    她都問了他幾次是不是內急要停一下了,結果他說不是,那就一定是腹中有話。

    花小弟一副突然陷入苦惱的表情,像是有什麽不該被發現的事被發現了,又像是欣喜於自己的姐姐發現了他的情緒。

    就在花小弟一臉“便秘通暢”或“腹瀉的真幹淨啊”的表情過去後,他很小聲的說:

    “阿姊,為什麽你會知道怎麽看死人的傷口呢?”

    若是打仗的話,殺了便是,不需要驗傷吧?

    難道她也曾經常遇見各種謀殺和自殺的情況嗎?

    聽說柔然的探子很多,軍中也有不少柔然的奸細。柔然人和鮮卑人長得差不多,難道是姐姐也遇見過這些壞人嗎?

    很遺憾的是,賀穆蘭無法迴答花小弟的這個問題。

    所以她沉默了一下,然後自己也不確定的開口:

    “大概是,因為見的比較多?”

    花木蘭見過的死人一定也不少,畢竟打了十二年仗啊。這麽說應該沒錯吧。

    花小弟的臉色一下子變得慘白,慘白到賀穆蘭使勁在心底詢問自己說的迴答真的有這麽可怕嗎?

    花家這個男丁似乎很怕死屍。

    一個軍戶家的孩子怕死人

    ,這簡直就是最大的缺點了。

    從虞城迴營郭鄉的路變得十分安靜,花小弟似乎還一直沉溺於“可怕的話”裏,無限的想象了起來,以至於他們迴到了家,袁氏看到了兒子不太好的臉色,急忙上下到處看。

    “怎麽了怎麽了!我一看你們走了這麽多天,又有頭人的人迴來要我們收拾衣服,我就覺得不好,你們的阿爺也是日日都在門口等著,後悔自己讓木托也跟去了……”

    袁氏話剛說完,就意識到自己說的有問題,聽起來好像覺得他們家人更重視花小弟似的,心中有些不安的看向自己的女兒“花木蘭”。

    賀穆蘭並沒有露出受傷的表情,反倒是笑著安慰袁氏:“沒有的事,遊縣令是個好官,案子斷的很清楚。小弟可能有些認床,休息的不太好,是吧?”

    她才不會告訴他的父母,自己驕傲的兒子是個看見屍體吐得膽汁都出來的家夥呢!

    嗬嗬,便宜小弟啊,感激於你“姐姐”的善解人意吧!

    花木托一愣,不停的點著頭。

    袁氏這才鬆了一口氣,不知道是鬆氣女兒沒有在意她的話,還是鬆氣於花木托沒有吃苦。

    賀穆蘭不是真的花木蘭,自然是不會受傷的。而且她家裏就是更偏疼年幼的自己而不是身為男丁的哥哥,所以對於花家更擔心年幼的花小弟並沒有什麽太大感觸。

    父母真的想一碗水端平是很難的,怎麽看待這個問題端看自己怎麽選擇。人心都是肉長的,誰說他們就不關心花木蘭了?

    隻不過花木蘭離家十二載,他們對花小弟相處的更親密,對花木蘭變得有些客氣了而已。

    花父坐在門邊的一個小石墩上,隻知道不停的說“迴來就好”,“沒事就好”,賀穆蘭鼻中不知道為什麽一酸,眼眶也紅了起來。

    她自己的父親是個老警察,其實也是花父這樣的性格,一麵自豪與全家都在公安係統擔負著沉重的社會責任,一麵又擔心與她和哥哥的安全,每次他們辦完案子迴家,他都要等上很久,反複念叨著“迴來就好”。

    她有些想家了。

    一旁的抱著兩歲女兒的房氏一改平日見自己的那種鬱色,從屋子裏匆匆抱著孩子上來,沒有先看看自己丈夫好不好,反倒把她全身上下瞧了一遍,口中念叨著“謝天謝地”,又把她懷裏的兩歲女兒遞給花小弟,和他絮叨他不在家時,自己在家裏種菜喂馬多辛苦。

    等花小弟從懷

    裏掏出一盒集市上買的新胭脂時,她立刻收起了埋怨,笑了起來。

    這讓賀穆蘭開始觸摸到房氏的另一麵。

    屬於她這個年紀、還擁有少女之心的一麵。

    大家都是好人呢。

    也許正是這樣平凡又有些絮叨的生活,才讓那位叱吒戰場的女英雄最終選擇了迴鄉吧。

    花木蘭要的是這樣的生活。

    她為什麽一直要為花木蘭可惜呢?

    小劇場:

    迴去的路上。

    花小弟(腦海裏):我姐見過許多死人……

    許多不穿衣服的死人……

    許多不穿衣服的死男人……

    無限循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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