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法理上說。


    婁得月嫁餘家,是絕對合法的。


    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雙方交換過庚帖,男方也抬了花轎迎人,拜了天地,就是夫妻。


    而她身為妻子,卻持刀行兇,傷了夫家一幹人。夫家不追究她的忤逆大罪,就已經很仁慈了,你還想怎樣?


    至於說女方不情願,男方又年紀大,好打人,惡習多什麽的,那些重要嗎?


    什麽時候談婚論嫁,輪到女子挑三揀四了?


    不都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麽?


    想要判定親事無效,讓婁得月重獲自由?


    簡直癡人說夢!


    其次,從情理上來說。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三綱五常,都寫得明明白白。


    身為女子,就該學會認命!


    若象美娘所說,隻要女子不高興,不樂意,就可以不聽父母之言,傷害丈夫,解除婚約,這不是亂了綱常倫理,公然挑戰法理規則麽?


    若真讓美娘把官司打成了,那些女人以後還不翻了天?


    想講道理?


    等你投個男胎再來吧。


    所以,這案子不僅沒人接,連張狀紙都沒人寫。


    給錢都不要!


    畢竟狀師,也都是男人,他們也不願成為所有男人的公敵。


    而沒有狀紙,連公堂都上不去,還打個屁的官司啊!


    葉氏也沒了主意。


    想想,她叫女兒去把田奶奶給請了來,對外隻說吃包子。


    老太太年紀大,吃的鹽比她們吃的米還多,說不定能有主意呢?


    田奶奶癟著嘴,啃著包子,想了許久。


    “想要親事無效啥的,我活這麽大歲數,可從來沒聽說過。嫁了人,就是夫家的人,這點確實不好爭。


    況且婁家又不肯退還聘禮,人家花錢討的媳婦,怎舍得放手?就算美娘你願替她還錢,可人家如今要的是人哪!斷不肯依。”


    美娘心裏一涼,正絕望著,老太太又說。


    “不過,還有一個辦法。隻不過,有點損。若不爭那些虛名,管餘家要張休書還是辦得到的。可美娘你找不到人幫婁丫頭上公堂,這事也沒轍。”


    葉氏都急死了,“哎喲我的田奶奶,您行行好,痛快把話說了吧!公堂的事,咱們再想辦法。您先說,如何讓餘家放手?”


    田奶奶癟嘴咽口包子,狡猾一笑,“餘家討媳婦,為的是什麽?”


    這能為啥?生兒子唄。


    這就得了!


    “若婁丫頭是個不能下蛋的雞,他家還要了幹嘛?”


    可婁得月年紀輕輕,怎麽就不能生孩子了?


    美娘卻是烏眸一亮。


    “快給我準備幾個包子,我要去探監!”


    當天下午,一個消息就跟長了翅膀似的,傳遍整個雙河鎮。


    婁家那個犯事的丫頭,在牢裏灌了墮胎藥!


    聽說份量還很猛,幾乎絕了生育。


    幫兇就是林美娘!


    借送飯之機,提了整整一罐子湯藥來。


    等人喝完,眼看吐都吐不出來,她主動向縣太爺自首了。眼下作為同案犯,一並被收押。


    但木已成舟,如今聽到消息的餘家人氣得不行。扭上婁家人和林俊仁,一起去衙門打官司。


    正好是一天忙完的時候,都有空閑。


    鄉親們一聽,俱都轟動了。裏三層外三層的圍在衙門外,等著看這樁震驚全鎮的官司,到底要如何判決。


    韓徹一張臉,黑如鍋底。


    韓二牛欲哭無淚。


    他知道自己辦事不力,沒檢查出湯藥有問題。


    可他一個連媳婦都沒說上的半大小子,哪知道這世上還有這麽陰險的湯藥?


    林家那小丫頭說是女人吃的藥,他就沒好意思多問。


    誰曾想竟是這個?


    藥鋪老板,作為旁證,滿頭大汗的帶來了夥計和賬本。


    他覺得自己冤死了!


    誰曾想林家丫頭如此狡猾,根本就沒露麵,否則他一定會起疑,而是讓葉蓉田大妞等幾個鄰居丫頭來買的藥。


    理由都是娘懷孕了,家裏孩子多,養不起,來開藥。


    這在鄉間是常事,橫豎要的也不多,夥計就給抓了。


    誰知她竟湊在一起,就給人服下了。


    而鎮上兩個大夫,經過當堂診治,又檢查藥渣,得出一致結論。


    婁得月確實服用了大量的寒涼之物,隻怕對日後生育會有較大影響。


    餘家人一聽就號啕起來。


    要找美娘拚命,要打死婁得月個沒良心的。還要找林俊仁索賠,並要求跟婁家退親。


    林俊仁很光棍,“這事全是那丫頭幹的,與我無關。隨你們把她拿去,任打任殺,我都沒意見!”


    婁父更光棍,“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親都成了,哪有退的道理?沒把人看好,是你們婆家自己沒本事,反正聘禮我是不可能退的。這媳婦你們愛要不愛,與我無關!”


    餘家人恨道,“既如此,那這兩丫頭我們都帶迴去!一個不能生,這不還有一個麽?你絕了我們家子嗣,就由你來生!”


    圍觀百姓議論紛紛。


    欠債還錢,林美娘害了婁得月,確實該她來賠。


    又有人覺得不對,若婁得月自己願喝,關林美娘啥事?


    ……


    “夠了!”


    韓徹忍無可忍,啪地一拍驚堂木。脖間青筋爆起,恨不得親自下場打人了。


    這些刁民,一個兩個,著實比那些江洋大盜還可惡!


    當爹的沒個當爹的樣子,當女兒的更沒個當女兒的樣子,還有這些閑著沒事亂嚼舌根的,都該打!


    他這一發火,好歹把人鎮住了。


    衙役把幾拔人馬分開,韓徹強壓怒火,開始斷案。


    說沒有狀師,沒有狀紙?不合程序?


    呸!


    也不看看這什麽地方,什麽時候?餘家自己都請不起狀師,鬧得一塌糊塗了。還窮講究個屁!


    橫豎苦主案犯倒是一應俱全,倒不如快刀斬亂麻,今日就得出個結果,也好鎮一鎮這四方百姓。


    否則拖得越久,越要生亂。


    既然心裏有數,審起來就很快。


    首先是苦主,餘家迴話。


    有什麽訴求,說清楚。不許一窩蜂,隻許一個人迴話。


    那餘大郎,作為婁得月的合法丈夫,他就說了。


    一,討媳婦就是為了傳宗接代生兒子,如今婁得月不能生,他就不要了。


    要求婁家退親,還十兩銀子的聘禮。還有為了辦親事的花費,以及婁得月砍傷人的花費,還要十兩銀子。


    二,美娘害了婁得月,那林家就該把她賠來做媳婦,給他生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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