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寧中院第四合議庭正在審議趙金良的種子案。
吳小龍介紹庭審情況,最後說:“整個案情就是這樣的。庭審後,我認真地閱讀了卷宗,感覺案情基本清楚,這是合同糾紛案件中的一種典型違約行為:合同簽了,被告擅自出賣了標的物,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給原告方造成了損失。雙方對這些事實沒有爭議。需要提請合議庭注意的一點,雙方對違約、賠償的意見沒有衝突,隻是在賠償的依據和計算方法上產生了分歧。被告金種子繁育站請求賠償依據省種子管理條例,而原告種子公司則要求按種子法賠償。”
陳茵說:“小龍把庭審情況說完了,大家先議一議。”
審判員大李說:“聽了剛才的案情,庭審的情況也是如此,當事人辯論的焦點就是小龍剛才說的,原告所訴違約,被告同意賠償,但如何適用法律爭執最大,小龍你應該拿出自己的庭審觀點。”
陳茵看看小龍,鼓勵說:“小龍,就說說你的看法。”
吳小龍信心十足地說:“對於雙方爭論的焦點,我反複進行了分析,也通過電子郵件給農科院等有關專家進行了聯係,並得到了他們的答複。對於金種子繁育站的辯論意見,不能支持。我的理由是:一是依據種子法。種子應屬於市場調節範圍,不屬於省人大條例的保護價。二是被告種子站,擅自出售繁育的種子,其行為本身已經違約,且大量獲利,應予以返還。三是在適用法律上,這也是本案的關鍵部分。依據我國的法律效力來界定,種子法是專門法,其效力優於條例。再者,種子法是上位法,而省裏的條例是下位法,依據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的原則,我認為解決問題的焦點,不管從哪個角度考慮,都應該適用上位法。從內容來看,種子法頒布實施了,但這個條例沒有廢止。省人大的條例與種子法有明顯衝突,省人大條例裏的衝突條款,應該屬於無效。對於無效的部分,我個人認為,在判決書裏應該明確其法律效力,讓百姓更加明白一些。作為法官,也有責任明辯法律效力。但我把握不準,所以提請合議庭合議。”
陳茵說:“好,小龍就這個案子的情況已經說明了,現在大家討論一下。”
眾人議論了一番,一致讚同小龍的看法。
審判員大李說:“我也同意承辦人的意見。不過,有一條,小龍你沒說清楚,你說說依據種子法賠償和依據省裏的條例賠償,兩下懸殊多少?”
吳小龍說:“第一個判決依據,就是省裏的條例。僅賠償三萬多元。如果依據種子法賠償,按市場價格計算,就應該是六十多萬元。”大李說:“怪不得呢,兩下懸殊太大了!”
陳茵翻看了一會兒卷宗後說:“剛才小龍和大李都談了自己的觀點,我同意他們的看法。既然大家對事實和爭議的焦點沒有相反意見,我認為還需要把握一些問題:第一、認定雙方的是非責任。這一點一定要透徹!這起案件再次審理時,要讓當事人真正明白原來錯在什麽地方,我們糾正了什麽東西。要讓他們知道,我們糾正的不僅僅是賠償的數量,而是讓他們看到我們的司法公正和公平立足於實事求是。第二、適用法律上,小龍說得很細,我不重複了。實踐證明,我們的許多案件不時審理出了問題,而是因為法理說得不清,引用的法律不到位,常常讓當事人感到一頭霧水。概而言之,我們要把司法理念明白無誤地寫在判決書裏,法官的理念,在創造性法律解釋中具有特殊的意義。”
小龍不住地點頭,他非常佩服陳茵的洞穿眼力。
陳茵說:“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為慎重起見,我建議在合議之後,應當向審委會匯報。”
“匯報?”小龍不解地看著陳茵說,“陳庭,這個案子不複雜,怎麽還要匯報?”
“給審委會匯報,也是向審委會學習的機會。”
“不是提倡權力下放嘛!我承辦的案子我負責。”小龍說。
“小龍,匯報並不是不讓你負責,也不是對你不相信。”陳茵解釋說,“疑難案件和重大案件都要匯報。”
“陳庭,我覺得我能夠把住這一關。”小龍爭辯說。
“嗬!還滿自信的嘛。”陳茵笑著說,“小子,我再次告訴你,重大疑難案件都要匯報。你、我,包括大家都是這樣!匯報的事就這樣定了。”
合議結束後,吳小龍迴到辦公室,按陳茵的要求,準備匯報材料。
這時,趙金良見左右無人,提著東西悄悄地走了進來。他是個粗人,幹事喜歡直來直去,像這樣鬼鬼祟祟的,真不適應。但是出於無奈,他又不得不這樣做。餘律師叫他學會適應環境,他想適應適應看。他原本走路啪啪作響,現在隻能輕輕地,生怕走出聲音。他一直走到吳小龍跟前,吳小龍也沒發現。
“吳法官——”趙金良輕輕地喊道。
吳小龍聽到叫聲,抬頭一看,原來是趙金良。他很奇怪地問:“哎,趙經理,今天法院沒通知你,你怎麽來了?”
“吳法官,在家不放心,想來看看情況。”趙金良一邊將東西放在辦公桌上,一邊笑著說,“我看你太辛苦了,這點東西不成敬意……”
這點東西,看上去不起眼,可價格不菲。兩瓶“五糧液”多少錢?兩條“中華煙”多少錢?還有一盒“腦白金”,加起來也有一千多塊錢呢。餘婉妹告訴他要買法官的歪嘴,他不買行嗎?幾十萬塊錢就在於他判呢。若能把錢判來,就是給他個三萬兩萬塊錢也值。
“你這是幹什麽?”吳小龍有點被侮辱的感覺。
“吳法官,我知道我的案子難,你費了很大的勁,所以……”趙金良吞吞吐吐地說。
“你什麽意思!對我信不過?”吳小龍不滿地問。
“哪裏哪裏,我最信得過你!”趙金良紅著臉說,“吳法官,我要是信不過你,還能來找你嗎?”
“這不就得了,你信得過我,就不要這樣。”吳小龍嚴肅地說,“我是法官,怎麽能拿你的東西?快提迴去!”
趙金良站著沒動。這樣的事情,他過去沒幹過,即使送禮,也都是他的手下人送的,現在他還真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吳小龍看他沒動,就站起來,把東西放到他手上。然後忿忿地說:“趙金良,我替你糾正案件,是為了維護司法的公正,並不是為了我個人的目的。你以為這些東西能打動我,你也太小看我吳小龍了!我告訴你,你就是送金山、送銀山來,我該怎麽判還是怎麽判!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金錢改變不了法律。我也不會貪贓枉法!”
聽了吳小龍的這些話,趙金良恨不能找個老鼠洞鑽進去。他真懊悔不該聽信餘婉妹的話,送這勞什子理。他當初一接觸吳小龍,就覺得和那些法官不一樣,現在一看,果然如此。他從心裏敬重這樣的法官。
吳小龍看他拿著東西還不走,就說:“趙金良,你是個受害者,法律保護的就是受害者,你怎麽這樣糊塗啊!……東西快拿走,不然我就叫保安了。”
“吳法官,我……我真的服了你了!像你這樣法官,不管怎樣判,我都信服!”
吳小龍介紹庭審情況,最後說:“整個案情就是這樣的。庭審後,我認真地閱讀了卷宗,感覺案情基本清楚,這是合同糾紛案件中的一種典型違約行為:合同簽了,被告擅自出賣了標的物,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給原告方造成了損失。雙方對這些事實沒有爭議。需要提請合議庭注意的一點,雙方對違約、賠償的意見沒有衝突,隻是在賠償的依據和計算方法上產生了分歧。被告金種子繁育站請求賠償依據省種子管理條例,而原告種子公司則要求按種子法賠償。”
陳茵說:“小龍把庭審情況說完了,大家先議一議。”
審判員大李說:“聽了剛才的案情,庭審的情況也是如此,當事人辯論的焦點就是小龍剛才說的,原告所訴違約,被告同意賠償,但如何適用法律爭執最大,小龍你應該拿出自己的庭審觀點。”
陳茵看看小龍,鼓勵說:“小龍,就說說你的看法。”
吳小龍信心十足地說:“對於雙方爭論的焦點,我反複進行了分析,也通過電子郵件給農科院等有關專家進行了聯係,並得到了他們的答複。對於金種子繁育站的辯論意見,不能支持。我的理由是:一是依據種子法。種子應屬於市場調節範圍,不屬於省人大條例的保護價。二是被告種子站,擅自出售繁育的種子,其行為本身已經違約,且大量獲利,應予以返還。三是在適用法律上,這也是本案的關鍵部分。依據我國的法律效力來界定,種子法是專門法,其效力優於條例。再者,種子法是上位法,而省裏的條例是下位法,依據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的原則,我認為解決問題的焦點,不管從哪個角度考慮,都應該適用上位法。從內容來看,種子法頒布實施了,但這個條例沒有廢止。省人大的條例與種子法有明顯衝突,省人大條例裏的衝突條款,應該屬於無效。對於無效的部分,我個人認為,在判決書裏應該明確其法律效力,讓百姓更加明白一些。作為法官,也有責任明辯法律效力。但我把握不準,所以提請合議庭合議。”
陳茵說:“好,小龍就這個案子的情況已經說明了,現在大家討論一下。”
眾人議論了一番,一致讚同小龍的看法。
審判員大李說:“我也同意承辦人的意見。不過,有一條,小龍你沒說清楚,你說說依據種子法賠償和依據省裏的條例賠償,兩下懸殊多少?”
吳小龍說:“第一個判決依據,就是省裏的條例。僅賠償三萬多元。如果依據種子法賠償,按市場價格計算,就應該是六十多萬元。”大李說:“怪不得呢,兩下懸殊太大了!”
陳茵翻看了一會兒卷宗後說:“剛才小龍和大李都談了自己的觀點,我同意他們的看法。既然大家對事實和爭議的焦點沒有相反意見,我認為還需要把握一些問題:第一、認定雙方的是非責任。這一點一定要透徹!這起案件再次審理時,要讓當事人真正明白原來錯在什麽地方,我們糾正了什麽東西。要讓他們知道,我們糾正的不僅僅是賠償的數量,而是讓他們看到我們的司法公正和公平立足於實事求是。第二、適用法律上,小龍說得很細,我不重複了。實踐證明,我們的許多案件不時審理出了問題,而是因為法理說得不清,引用的法律不到位,常常讓當事人感到一頭霧水。概而言之,我們要把司法理念明白無誤地寫在判決書裏,法官的理念,在創造性法律解釋中具有特殊的意義。”
小龍不住地點頭,他非常佩服陳茵的洞穿眼力。
陳茵說:“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為慎重起見,我建議在合議之後,應當向審委會匯報。”
“匯報?”小龍不解地看著陳茵說,“陳庭,這個案子不複雜,怎麽還要匯報?”
“給審委會匯報,也是向審委會學習的機會。”
“不是提倡權力下放嘛!我承辦的案子我負責。”小龍說。
“小龍,匯報並不是不讓你負責,也不是對你不相信。”陳茵解釋說,“疑難案件和重大案件都要匯報。”
“陳庭,我覺得我能夠把住這一關。”小龍爭辯說。
“嗬!還滿自信的嘛。”陳茵笑著說,“小子,我再次告訴你,重大疑難案件都要匯報。你、我,包括大家都是這樣!匯報的事就這樣定了。”
合議結束後,吳小龍迴到辦公室,按陳茵的要求,準備匯報材料。
這時,趙金良見左右無人,提著東西悄悄地走了進來。他是個粗人,幹事喜歡直來直去,像這樣鬼鬼祟祟的,真不適應。但是出於無奈,他又不得不這樣做。餘律師叫他學會適應環境,他想適應適應看。他原本走路啪啪作響,現在隻能輕輕地,生怕走出聲音。他一直走到吳小龍跟前,吳小龍也沒發現。
“吳法官——”趙金良輕輕地喊道。
吳小龍聽到叫聲,抬頭一看,原來是趙金良。他很奇怪地問:“哎,趙經理,今天法院沒通知你,你怎麽來了?”
“吳法官,在家不放心,想來看看情況。”趙金良一邊將東西放在辦公桌上,一邊笑著說,“我看你太辛苦了,這點東西不成敬意……”
這點東西,看上去不起眼,可價格不菲。兩瓶“五糧液”多少錢?兩條“中華煙”多少錢?還有一盒“腦白金”,加起來也有一千多塊錢呢。餘婉妹告訴他要買法官的歪嘴,他不買行嗎?幾十萬塊錢就在於他判呢。若能把錢判來,就是給他個三萬兩萬塊錢也值。
“你這是幹什麽?”吳小龍有點被侮辱的感覺。
“吳法官,我知道我的案子難,你費了很大的勁,所以……”趙金良吞吞吐吐地說。
“你什麽意思!對我信不過?”吳小龍不滿地問。
“哪裏哪裏,我最信得過你!”趙金良紅著臉說,“吳法官,我要是信不過你,還能來找你嗎?”
“這不就得了,你信得過我,就不要這樣。”吳小龍嚴肅地說,“我是法官,怎麽能拿你的東西?快提迴去!”
趙金良站著沒動。這樣的事情,他過去沒幹過,即使送禮,也都是他的手下人送的,現在他還真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吳小龍看他沒動,就站起來,把東西放到他手上。然後忿忿地說:“趙金良,我替你糾正案件,是為了維護司法的公正,並不是為了我個人的目的。你以為這些東西能打動我,你也太小看我吳小龍了!我告訴你,你就是送金山、送銀山來,我該怎麽判還是怎麽判!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金錢改變不了法律。我也不會貪贓枉法!”
聽了吳小龍的這些話,趙金良恨不能找個老鼠洞鑽進去。他真懊悔不該聽信餘婉妹的話,送這勞什子理。他當初一接觸吳小龍,就覺得和那些法官不一樣,現在一看,果然如此。他從心裏敬重這樣的法官。
吳小龍看他拿著東西還不走,就說:“趙金良,你是個受害者,法律保護的就是受害者,你怎麽這樣糊塗啊!……東西快拿走,不然我就叫保安了。”
“吳法官,我……我真的服了你了!像你這樣法官,不管怎樣判,我都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