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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節:金屬異能(下)


    美少女們又開始小雞啄米了。


    “所以學金屬係異能,你們能接觸一點高等技法。”湯森笑著說:“甚至還能幫我賺錢喲。”


    “賺錢?”在晉升成功之後,大家都疏遠了“賺錢”這個詞。


    “這事以後再說,現在先把異能教給你們。都過來坐下。”湯森一揮手,各種金屬立即飄迴原位――如果外麵進來個人,很難看出它們曾經移動過。


    湯森用作示範的異能,是如假包換的金屬係初級異能。早在安道爾聯盟的時候,某中級學徒用釘子射湯森、用盾牌砸湯森時用的就是這玩意――如果說,蠻荒係異能在技法上最粗獷豪放,那麽金屬係異能的技法,就最接近原生態。


    也就是說,這玩意比咆哮高級不到哪去。它手法簡單,效用單一,消耗較大,易學易用。


    可在湯森看來,金屬異能有很大的改進餘地,隻要手法上稍微注意一些,最後的功效就完全不同了――湯森的經曆很特殊,他到現在為止都沒找到導師,異能全靠自學,好不容易掌握一個異能,不把它的潛力榨幹熬盡,怎肯罷休?


    所以這個異能就被他改得麵目全非,功效大增的同時難度也有變化。原本中級學徒就能掌握的東西,改進之後複雜了很多,對釋放的要求也提高了。


    震撼之後再震撼,湯森不是在學徒麵前立威,而是在為她們“畫餅”。因為時間緊張,學這個異能很辛苦,她們是女孩,要有必勝的信念才能撐過去。


    湯森就先把效果圖拿給她們看,很厲害的異能哦,想學嗎各位?很辛苦哦……少女們已經看見異能的效果了,不想學的就是傻子!


    湯森教學生從來不用教材,他先把金屬係整體框架講解清楚,再對初級異能本身做了很詳盡的分析,特別是最大的難點――如何在行動中保持異能效果――湯森做了大量說明。


    等少女們理解透徹後,湯森才開始挨個引領她們,直到大家都得到直觀感悟為止。


    別的異能師教不了這個,誰見過需要精確數據的初級異能?這不是天大的玩笑嗎?


    可湯森能教,在他捅破那層名叫“精確數據”的窗戶紙過後,異能在他眼裏就變成另外的摸樣――在湯森短短三輪引領之中,少女們就都學會了。隻是學會,用起來很生澀那種。可她們的學習速度,簡直快得讓人難以置信。


    五個小時,十個學徒,學會初級分係異能!


    這足以讓湯森為自己、也為學徒們驕傲!但他現在根本沒意識到這點,或者說顧不上,他正跟少女們布置特別功課呢。


    從第二天早上開始,荊棘玫瑰的隊伍裏少了十個清純動人的少女,卻多出十個穿著輕甲的騎士。她們似乎都是生手,都用生疏的騎術駕馭戰馬,都全神貫注的跟在湯森首領身後。


    瓦胡每次跑去湯森那邊匯報情況時,都能看見騎士們苦苦支撐、用盡渾身解數的窘迫摸樣,在瓦胡咧嘴傻笑時,旁人都搞不清狀況。


    生手而已,有什麽好笑的?


    畢竟是西海岸人,少女們對騎馬並不陌生。她們隻花了一天時間去適應,除了極限動作之外,其他竅門都算是熟悉了――因為少女騎士的路子跟騎兵不一樣,她們不練劈砍射擊,大多是在急速衝刺和轉向訓練,甚至兩手脫韁保持勻速。


    第三天,十名騎士身上的輕甲換成了中甲。這種盔甲是在輕甲的基礎上再加兩層甲片、還有關鍵位置防護,但重量已經增加到三十五斤以上。如果換了平時,換個人無緣無故的讓少女們穿這個,她們肯定會用唾沫淹死他!


    三十五斤的盔甲,知道這玩意穿起來是什麽感覺嗎?這不是一個苦字就能形容的悲劇,更何況,她們還要做其他事。


    上午的時候,大家能聽到她們的金屬甲片“嘩嘩”作響,但到了下午,這聲音漸漸的消失了,仿佛她們身上的甲片都已經鏽死,永遠不會再相互撞擊一樣。


    再過一天,她們身上的中甲已經換成了重甲。


    再之後,充滿惡趣味的雙手巨劍出現在她們肩後。


    除了湯森,隊伍裏隻有瓦胡才知道真相,也暗中感歎這十個小妹子真是進步驚人。要知道,他之前在學這個異能時,足足花了一個通宵的時間,還挨了湯森不少打;之後花費的時間也比她們多,不過他顯然忘了,當時自己穿著騎士鎧,那玩意比重甲誇張得多……


    終於,荊棘玫瑰的部隊遭遇了第一個不承認“奎爾薩王”身份的部落。


    其實這部落不大,但滿臉畫著白色紋路、鼻子上還穿著老大的金環的老酋長卻非常囂張。也不知道他有什麽了不起的本事,居然敢把荊棘玫瑰商團派出的外交人員扒了個精光,吊在營門上!


    這叫打臉――就算真神此時顯靈、蹦出來要求兩邊罷戰,荊棘玫瑰也不會給他麵子。


    被掛在營門上的外交人員,是從倉庫鎮跟著湯森的老人,也就是當初的“騙子”之一。做生意打架都不行,卻有一股子狠勁,一身鞭痕加血跡,他連哼都沒哼一聲――荊棘玫瑰在隻有幾百人時,就能打下萬人部落,這種幾千人的小部落算什麽?


    “來了――來了!”當火紅的荊棘玫瑰旗在遠方出現時,外交人員奮然高喊:“來了啊!”


    赤裸消瘦的身體在營門上繃得緊緊的,血珠子從震裂的傷口中飛濺而出,他那嘶啞的吼聲,響徹原野!


    “打!給我狠狠的打!”


    一麵巨大的旗幟,在部落人視野盡頭出現,鮮紅的顏色跳躍不止,就像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焰。它速度奇快,仿佛一路都在飛翔,最後躍上距離營地七裏的小土山,穩穩的插在最高處。


    貼地的大風,吹得旗幟獵獵作響,金黃色的圖案仿佛活了過來:條條荊棘相互纏繞,造型尖銳猙獰;兩朵玫瑰決然挺立,透出濃濃的冷傲。


    這麵火紅的戰旗,名為荊棘玫瑰!


    轟轟隆隆的馬蹄聲中,左右兩邊各蕩起一股煙塵,那是騎兵逼近的跡象;嘩啦嘩啦的鐵甲聲裏,黑壓壓的人潮漫過小土山,那是步兵前進的特點。


    目光銳利的部落人還能看見,一個個小黑點脫出隊伍,正向火紅的戰旗下匯集。這些小黑點應該是軍官,那麵旗幟下頭就應該是他們的指揮部。


    沒錯,荊棘玫瑰的指揮部就在戰旗下麵,首領也在戰旗下麵。


    “總算遇上個膽兒肥的。”湯森遙望著部落營地:“動作快點,別讓老騙子喊出尿來。”


    身後的軍官轟然迴應,分散出去照章辦事。


    湯森今天的穿著非常少見,居然是套厚重的騎士板甲。他那種懶散性格,他那種偷奸耍滑的秉性,穿板甲的時候從頭到腳沒落下幾樣配件,簡直就是個奇跡――這種騎士板甲重達百斤以上,夠資格穿的人都是厲害角色。


    他們被稱為“重甲騎士”,是衝鋒陷陣的煞星。


    湯森適合穿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金屬板甲上泛著一層黑色啞光,造型恐怖的頭盔配著鮮紅飄帶,細繩纏繞的雙手劍柄從披風下探出,斜支在湯森肩後。


    鋼鐵包裹,臉色冰冷,全身上下隻有黑紅兩色,湯森的氣質就變得很粗獷、很冷酷。在湯森兩側,還各有五個相同打扮的學徒,一字排開,視覺衝擊力很強。


    沒人猜得到,這十個重甲騎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們的訓練沒白費,百斤重甲穿起來跟玩似的,雙手劍也不在話下。眼前這場戰鬥就是檢驗的好機會――湯森沒想過要指揮這仗,隻是幾千人的部落而已,他養這麽多軍官幹嘛用?


    這些天,隨行的軍官被無良首領罵得特別慘,他們都憋著一口氣,要用勝利為自己正名。


    “半遊牧部落,戰術機動尚可,戰役機動一般。”湯森對身邊的小副官說:“我出幾道題,分別是周全、細致;謹慎、潑辣;緩慢、迅速――跟他們說,都給我用戰術指揮做出來。”


    “是的長官!”小副官快步跑開。


    湯森舉起手來揮動幾下,示意趕緊開始――不遠處,指揮旗開始舞動,緩慢的戰鼓聲也跟著響起。命令所到之處,那些凝固不動的作戰部隊立即被喚醒。


    “一列前進!”輕步兵組成的陣列,緩緩進入戰場,朝著各自的目標前進。


    “二列前進!”戰刀靠肩,長槍指天,他們的步伐堅定整齊,他們是被壓抑的龐大力量。


    “三列前進!”他們身上的甲片相互撞擊,每一步踏出,都伴著“嘩啦啦”的沉悶聲響。


    風小了,雲靜了,平原上的氣氛開始繃緊。


    “前進!”馬蹄聲響起。


    “前進!”大大小小、人數不一的騎兵隊相繼跟進。


    他們速度快,輕鬆超越了步兵隊列,個別騎兵甚至抵到敵軍射程邊緣,開始戰前的逗獸行動――這是他們祖傳的戰術,為了把對方營地裏的精銳引出來。


    能殺就殺,殺不了就跟遛狗似的帶著轉圈,弄他個心浮氣躁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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